青海省2018年现代农业扶持政策

2018-06-04 15:17:31 现代农业政策

(五)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检验检测等监管制度,完善农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建设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可追溯。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农产品生产者信用体系建设,组建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

第六章 开放助力农牧业对外合作

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统筹谋划农牧业对外合作区域、贸易和产业,加快培育我省农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努力提升农牧业对外合作交流水平。

一、优化农牧业对外合作格局

(一)深化双向投资合作。统筹考虑农牧业资源禀赋、农畜产品供求格局和投资政策环境等因素,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牧业投资、贸易、技术和产能领域的合作。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粮油饲草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投资合作。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引进,加快引入一批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外资企业参与我省农牧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实施生物环境保护、产业扶贫等重大项目,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局、省外事办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农业对口援青合作水平。将农牧产业扶贫作为农业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推动农业援青资金项目进一步向基层、农牧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改善受援地区农牧业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继续与援青省市开展产业对接和项目合作,推动援青省市向我省及受援地区转移部分产业,促进我省农牧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农牧业对外合作水平

(一)加快培育外向型涉农企业。鼓励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非洲、拉美等区域为重点,开发农业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三江集团、青海绒业集团等企业在境外建设一批规模化生产加工基地。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培育5家具有一定国内外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生产商、流通商和跨国经营的农牧业经营实体。鼓励涉农企业创新商业运作模式,采取股份投资、并购投资、技术合作援助等方式,投资农牧业产前、产中和加工、流通、贸易等环节,增强投资产业链的完整性和衔接性。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农牧业对外合作保险产品。(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

(二)推进农牧业科技人才交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控、种质资源保护、高效节水等领域,鼓励涉农科研院校、企业在国外建立技术实验示范基地,开展联合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成果分享和技术出口。推进农牧业标准和农畜产品认证互认与合作。支持和推荐优秀人才开展涉外项目培训和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立农牧业涉外人才项目库。加大高层次农牧业人才引进力度。依托省农科院、省牧科院等科研单位,加大农牧业援外培训力度,为非洲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专业技术队伍。(省农牧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三、促进农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一)提升农畜产品出口能力。创建20个特色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形成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稳定藏毯、蚕豆等传统产品出口,扩大牛羊肉、冷水鱼、枸杞等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逐步扩大特色农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等部门参与)

(二)推进外向型农牧业发展。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在西宁、海东、格尔木、德令哈4个对外节点城市建设集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货源基地。建设15个农畜产品国际营销物流网点,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借助青洽会、藏毯展、清食展等贸易平台,强化农牧业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上下游延伸、产业关联配套的产业项目。在国内大中型城市建设青海特色商品营销网络,开设“青海特色农畜产品精品窗口”,拓展优势产品销售渠道。(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外事办、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

第七章 共享增进农牧区民生福祉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着力构建机会公平、服务均等、成果普惠的农牧业发展新格局,让农牧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

一、推进产业精准脱贫

(一)精准培育特色产业。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导向,精选市场潜力大、覆盖面广、发展有基础、有龙头带动的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一户一法”、“一村一策”行动,重点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特色林业、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传统手工业、商贸流通业等。到2020年,贫困县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村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省农牧厅、省扶贫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等部门参与)

(二)精准帮扶贫困农牧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新增生态公益管护岗位3.88万个,新增管护员全部聘用贫困人口。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设施农牧业、特色养殖、扶贫产业园、乡村旅游、光伏建设等涉农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让贫困人口分享更多资产收益。(省农牧厅、省扶贫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参与)

(三)精准强化扶持政策。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的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特色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支持。(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局、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部门参与)

(四)精准实施督查考核。动态跟踪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信息,推进产业扶贫精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制度,细化完善考核指标,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业扶贫工作开展评估。(省农牧厅、省扶贫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655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