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2023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

2023-06-29 13:00:54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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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2023年明光市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强化帮扶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以“两强一增”行动为统领,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壮大帮扶带动主体,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防范应对产业发展风险,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二、 主要目标

(一)统筹谋划和实施到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1.建立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严格项目入库论证,结合本地“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发展实际,聚焦“两强一增”行动和农业“双招双引”等,加强项目谋划,入库一批质量优、效益高、风险低的产业帮扶项目,不断完善《明光市2023年-2025特色产业发展目库》。继续严格执行项目“四有”要求产业发展标准、项目实施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项目实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脱贫户实际,科学选择实施最为适合的项目,全面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办函〔2021〕840号)精神,推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用地保障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落实,继续在涉农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示范评定等方面对脱贫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完善并严格落实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在规划区域布局内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不低于60%。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产业帮扶力度。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支持政策,坚持主体带动标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获得产业帮扶项目和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入股分红项目继续推行“自有要素+财政奖补”方式,不得单纯以财政资金实施到户入股分红项目。

(二)持续深化“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1.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坚持增数量、扩规模、提质量、拓功能,结合实施特色产业帮扶项目,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对现有产业园区,要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发挥园区经济效益,并结合实际持续投入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园区 建设规模,完善园区内产业配套设施设备,拓展园区功能。2023 年全市在完善增强现有的15个出列村园区带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能力的基础上;新建1个以上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努力把园区打造为带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园区。强化对入园主体的政策支持,吸引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到2023年底,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达到30%以上。

2.提升主体带动效果。结合农业“双招双引”、返乡人员创业等,积极引进、支持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培育政策和主体带动支持政策,推动主体发展壮大,增强带动能力和带动意愿,带动产业发展和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继续实施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奖励政策,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主体在示范评定、项目安排、奖补支持、金融信贷、设施用地、特色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坚持主体带动标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将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获得产业帮扶项目和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的 必要条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维护和巩固主体与带动村带动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范“断 链”风险。到2023年底,全市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的带动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带动脱贫户达到1400户以上。

3.提升自种自养收益。深入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对发展自种自养的帮扶对象,加大产业帮扶项目支持力度,因户施策指导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种养业,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发展专家组、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加强入户帮扶,开展技术指导和生产培训,提高自种自养帮扶对象生产技能。帮助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帮扶带动利益链接,实现主体和自种自养户“抱团发展”。2023年,全市产业帮扶对象自种自养达标户2100户以上。

4.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 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2023年,全市要有6个以上脱贫村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达到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每个出列村注册一个以上农产品品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帮扶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微果园、微菜园、微菌园、微工坊等庭院经济。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指导做好“三农”工作特别是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好产业帮扶工作实践,在产业帮扶工作实践中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产业帮扶对象持续增收。

(二)切实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服务

1.强化技术服务。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和产业发展科技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家组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通过研讨、轮训、考察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

实用性实效性。

2.推进产销对接。开展特色农产品帮扶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以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等平台,加强我市名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鼓励通过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继续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采购脱贫户、带动效果明显的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发挥“832”采购平台作用。

(三)防范应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风险

1.强化风险监测。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带动主体目录,聚焦生产、经营、带动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督促带动主体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完善生产、销售信息监测发布制度,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组织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加强带动主体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与带动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止带动“断链”。

2.严格项目监管。加强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库管理,完善项目入库流程,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从源头上管控项目质量。项目实施前,要严格申报、审查、审批、公示、备案等程序,加强风险评估论证。项目实施中和实施后,要加强监测监管,特别是入股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要做好跟踪服务,定期监测入股主体生产经营情况,防范项目风险。确保项目资产运营规范、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3.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积极推动“防贫保” 综合保险试点,自种自养帮扶对象要全部纳入。进一步创设特 色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为发展特色产业的帮扶对象提供保险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年度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工作目标实现,必须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既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又能方便协调,形成合力、决战决胜。

1.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发展产业脱贫巩固成果工作,成立“四带一自”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责任。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为巩固脱贫成果下达的特色产业帮扶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2.驻村工作队负责所驻村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当年产业发展计划,谋划、巩固提升到村项目、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保持在达标水平以上,努力达到 “一村一品”标准。产业基地或产业园区引进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主体,并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和脱贫户收入增加。每村培育2人或以上的产业带头人。

3.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规划发展股负责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或小规模企业与12个出列村结对帮扶工作,力争新建成一个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4.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股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 道对其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培训、宣传和主体带动脱贫户工作。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产业帮扶对象1400户以上。突出抓好民族乡村主体培育和主体带动工作。

5.市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督促、指导专家组服务队和各乡镇 街道农技人员对发展种植业脱贫户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 术服务(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抓好6个出列村主导产业达标、6个“一村一品”出列村达标工作。

6.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发展养殖业脱贫户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防疫)工作。

7.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负责组织产业带头人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强化督查调度,坚持通报督促。强化督查通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继续完善干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调整和加强17个工作组成员,联系17个乡镇街道,指导督促产业发展工作。4月起对各乡镇街道对开展产业发展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点名批评。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深做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工作消极应付、责任相互推诿、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充满感情、带着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产业帮扶工作。强化法规意识,坚守纪律红线,坚决杜绝产业帮扶优亲厚友、项目资金骗取冒领、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作风不正、作风不实行为。全面推进产业发展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产业发展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明光市石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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