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3-07-12 12:00:34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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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常农政规〔2023〕4号),为明确申报方案、细化申报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报财务审计科唐敏处,联系电话:52894398。

附件:

2023年度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常农政规〔2023〕4号),为明确申报方案、细化申报要求,现编制2023年度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指南。请按照指南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扶持原则

1.择优奖补、绩效导向。对经济效益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显著、符合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予以优先倾斜和支持,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导向,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2.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类型进行扶持。先建后补项目需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满足申报主体、实施期限、总投资等要求,部分项目需提前进行备案。

3.程序规范、环节公开。扶持范围、奖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办法等环节全面公开,鼓励各类建设主体投入现代农业建设,规范奖补资金拨付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4.统筹使用、总量控制。符合上级项目要求的,优先争取利用上级项目政策和资金。市级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在各专项预算内安排使用,结余资金统筹。

二、申报说明

1.落实稳产保供,筑牢农业基础

1.1推进种业振兴

1.1.1良种补贴

1.1.1.1苏州市水稻良种补贴

申报主体:本项目补贴对象为购买列入良种补贴项目水稻品种种子并在常熟市域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各类主体,包括种植大户、村(社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申报要求:按《常熟市2023年度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补贴标准:通过中标供种企业以优惠价(中标价扣除财政补贴额后的价格)供种。补贴标准为12元/亩,其中苏州市级和常熟市级财政各承担6元/亩。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按《常熟市2023年度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1.1.2苏州市小麦良种补贴

申报主体:本项目补贴对象为购买列入良种补贴项目小麦品种种子并在常熟市域范围内种植小麦的各类主体,包括种植大户、村(社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申报要求:按《常熟市2022-2023年度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补贴标准:通过中标供种企业以优惠价(中标价扣除财政补贴额后的价格)供种。补贴标准为18元/亩,其中苏州市级和常熟市级财政各承担9元/亩。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按《常熟市2022-2023年度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1.1.3稻麦救灾备荒种

申报主体:本项目补贴对象为委托储备水稻、小麦救灾备荒种的供种企业。

申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由种子主管部门委托相关种子企业做好稻麦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工作。

补贴标准:按水稻、小麦良种补贴政府采购价格,本年度计划采购20万斤水稻种子、67万斤小麦种子作为备荒种。如未使用则转商,财政资金用于支付种子价与转商价之间的差价。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由市级种子主管部门确定本年度救灾备荒储备水稻、小麦品种(所选择的品种应列入苏州市水稻、小麦展示示范或主推品种目录),并与救灾备荒水稻、小麦品种供应企业签订水稻、小麦救灾备荒种子委托储备合同,价格按本年度常熟市水稻、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对应品种的中标价格执行。

供种企业负责救灾备荒种子的调运与储存,救灾备荒种子的使用由供种企业向常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调运使用。

救灾备荒种子供应结束后,由常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供种企业对剩余种子进行现场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对剩余救灾备荒种子进行转商处理。

常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救灾备荒种子使用、转商数量和种子采购价格(良种补贴中标价)与商品粮的差价,按实申请并结算本年度救灾备荒财政资金。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1.2种业创新创优发展

申报指南另行制定。

责任科站:农科园。

1.1.3特色优势种苗中心(企业)。

申报主体:常熟市区域内涉及种业生产、研发等内容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发文认定。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流程:1.凭奖项认定文件填报奖补申请表;2.奖励公示后发放。

责任科站: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1.1.4水产种苗补助

申报主体:从事水产养殖生产、苗种繁育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要求:①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申报补助区域当年度的养殖池塘承包经营权,以签订的养殖池塘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准。②补助品种为适合本市水产生态养殖的主导品种:中华绒螯蟹新品种“长江系列”“诺亚系列”蟹苗,新品种“太湖系列”青虾。

补助标准:①引进“太湖系列”新品种青虾亲本繁殖的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补助不超过发票总金额的50%,单个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②引进“太湖系列”新品种青虾进行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引进“长江系列”“诺亚系列”新品种蟹苗进行蟹种培育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补助不超过发票总额的35%,单个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使用其他财政资金购置的水产苗种或良种,市级资金不再予以补助。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将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水产种苗补贴)》②《常熟市引进水产新品种苗种补贴汇总表》③购置苗种、新品种开具的正规发票④卖方苗种生产单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水产新品种生产单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镇级农业主管部门,由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申报补助内容进行核查汇总。经镇(街道)签字盖章后于8月30日前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责任科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1.2规模流转补助

申报主体:各镇(街道)。

申报要求:一是流转形式须采取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村农地股份合作社;二是书面流转合同(协议)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或原流转同合期限包含2023年度;三是流转双方须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常办发〔2019〕144号)和参照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常熟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常熟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协议(样本)》,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协议),并由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鉴证;四是连片流转的耕地面积在10亩及以上。

补助标准:《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常农政规〔2023〕4号)执行。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规模流转补助)》②流转合同(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③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书面流转合同(协议)认定面积,通过“智慧三农”数据平台上图和实地踏勘等方式确认连片地块。

责任科站:农经指导站。

1.3推进“三高一美”建设

1.3.1优质稻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田美乡村示范点

申报主体:优质稻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田美乡村示范点创建主体。

申报要求:示范区创建完成,获得授牌或发文认定。

补助标准:每个示范区最高奖励20万元,每个示范点最高奖励15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现代农业〈渔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片区奖励)》,示范片区挂牌或认定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科。

1.3.2绿色蔬菜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

按照《常熟市绿色蔬菜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常农政〔2021〕22号)对已建项目进行拨付。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1.3.3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申报主体: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创建主体。

申报要求:示范区获得授牌或发文认定。

补助标准:每个示范区最高奖励15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现代农业〈渔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片区奖励)》,示范片区挂牌或认定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1.4推进水稻规模化育秧

申报主体: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组织和农业企业等。

申报要求:(1)采用常规秧田育秧面积≥3亩,采用硬地硬盘微喷灌育秧,面积≥1亩。(2)重复利用的育秧面积不计入总面积。(3)秧田相对集中连片。

补助标准:按当年度实际育秧面积分档次补助。常规秧田育秧,面积≥30亩,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面积10-30亩(含10亩),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面积5-10亩(含5亩),补助标准为600元/亩,面积为3-5亩(含3亩),补助标准为400元/亩;采用硬地硬盘微喷灌育秧,面积≥1亩,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由各村对本村种植大户的水稻种植面积、育秧池面积、育秧地点和育秧方式进行登记调查,填报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水稻规模化集中育秧面积补贴)》。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后将②《常熟市促进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水稻规模化集中育秧面积补贴镇(街道)汇总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育秧田进行面积核查。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申报主体:种猪场、生猪规模养殖场。

申报要求:荣获国家、省、苏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荣誉称号。

补助标准: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奖补按照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苏州市级3万元上限进行一次性奖补。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填报申请表经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认定文件或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通报截图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畜牧兽医科。

2.突出集聚融合,促进产业兴旺

2.1产业(园区)争先创优

申报主体:苏州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渔业)园区。

申报要求:1.通过市级园区考评认定相关等次;2.获得认定的园区。

奖励标准:1.根据年度市级考评结果,A等次2个,每个奖励不超过7万元;B等次4个,每个奖励不超过5万元;C等次6个,每个奖励不超过3万元。2.获得省级认定的园区每个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获得苏州认定的园区每个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常熟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苏州市级以上园区考评奖励)》,附现代农业园区考评结果文件或园区认定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2.2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2.1支持绿色高效种养殖基地建设

申报主体:①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②绿色高效种养殖基地建设创建主体。

申报要求:①支持绿色高效种植,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重点推广宜机化设施大棚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水肥药一体化等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设备。②养殖基地完成建设、有相关建设资料,同时经过认定。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的1/3。(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当年度项目个数与总投资进行测算)

先期备案:以前期项目入库申报书作为备案。

申报流程:1.发布申报通知;2.专家评审、公示、批复立项;3.项目下达资金至项目主体所在板块财政所。3.项目验收后,项目主体凭验收意见申请补助资金。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2.2.2支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申报主体: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镇村集体和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要求:一是申报主体具有一二三产或一三产产业,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运行管理良好;二是项目实施期限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10月31日,且申报入库;三是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且未列入其他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基数;四是项目内容为规范开展“农业+文、康、商、旅、体”融合(涉及土地性质符合要求),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项目一二三产必须有关联性。五是重点支持“农业+”融合发展的投入资金:农业生产景观绿化美化,如农田绿化、开心农场、稻田画建设等;餐饮、民宿、康养、会议内部装饰装修、固定资产投入,固定设施的美化;农耕文化打造、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包装设计、电商营销、品牌打造与拓展等设备设施添置;围绕提升环境的亮化、彩化和绿植等(道路等基础设施除外);室内外的公告栏、画廊和交通、告示、导航、指示等标识牌。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1/3。

先期备案:本指南下发后1个月内进行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通过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支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项目建设备案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选,择优备案,备案通过后将以下材料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支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项目建设补助)》②项目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③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含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下达补助资金。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

2.3粮食、蔬菜生产农机作业、育秧服务补助

申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申报要求: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规模要求为粮食生产农机作业、育秧服务3000亩及以上,蔬菜农机作业100亩及以上、育苗服务300万穴及以上(同一地块服务面积不累计统计,不包括自我服务及公益性服务,服务范围限本市区域)。

补助标准:按照总额控制、星级分档的原则进行补助,原则上三星级主体每个补助8万元,二星级主体每个补助5万元,一星级主本每个补助2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粮食、蔬菜社会化服务)》,②服务合同(协议)、结算凭证、服务对象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星级评定,评定围绕主体的示范级别、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面积(亩次)、服务农户数量等要素进行综合打分,重点向提供粮食社会化服务主体倾斜,评定三星级1个,二星级2个,一星级若干个。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

3.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绿色增效

3.1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申报指南另行制定。

责任科站: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3.2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补助

申报主体:行政村(社区)及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要求:涵盖“智慧农村”示范村及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场景建设。“智慧农村”示范村建设聚焦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挖掘产业数字化特色场景,优先考虑在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村产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社区)。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场景建设支持农场、牧场、渔场、蔬菜、园艺等领域数字化改造提升,推动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落地应用。建设内容参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与评价》要求,相关项目物联网数据需对接至上级相关管理平台,并于9月15日前完成建设。

奖励标准:经专家评审打分,择优进行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先期备案:本指南下发后2个月内进行项目备案。

申报流程:项目单位填报《2023年度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奖补)》,经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完成项目建设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评审。

责任科站:党政办公室。

3.3校地合作平台成果转化奖补

申报主体:由常熟市人民政府或镇(街道)政府与涉农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的大学研究院、成果转化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合作平台。

申报要求:各涉农院校合作平台在推动我市农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示范推广等方面成果显著。

奖励标准:以项目形式推进校地合作平台在农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示范推广等示范引领作用,项目验收后经专家评定后分级进行奖补,最高不超30万;

申报流程:1.发布“揭榜挂帅项目”申报;2.专家评审、公示、批复立项;3.项目验收;4.专家评审项目成果等级,确定奖励档次及标准;5.奖励标准公示后发放。

责任科站: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3.4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申报主体:各高标准池塘长效管理考核对象

申报要求:根据《常熟市高标准池塘长效管理办法(试行)》及《常熟市高标准池塘长效考核细则(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高标准池塘长效管理考核对象定期开展养殖尾水监测,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最终考核评分表,对排名前三的考核对象进行奖补。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6万元、4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常熟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奖励)》、考核支撑材料及考核评分表等相关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农田建设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3.5化肥减量增效

申报主体: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组织和农业企业等。

申报要求:①申报主体购买的缓释肥必须用于本市范围,申报主体种植的区域内;②申报主体需和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单位开具发票和送货单;③种植区域位于重点国省考断面附近和具有侧深施肥机的申报主体,优先申报。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分配额度和前期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好板块内申报主体。

奖励标准:按当年度实际采购数量,每吨奖励不超过1000元。以近年来农业主管部门示范推广的产品为重点。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由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申报的购买数量进行核查,并将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表(缓释肥应用专项补贴)》②《常熟市缓释肥应用补贴资金乡镇(街道)汇总表》③缓释肥采购合同(复印件)④发票(复印件)⑤送货单(复印件)于7月31日前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质量科审核。

责任科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3.6畜牧业绿色高效健康发展

申报主体: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企业。

申报要求:成功创建2022年苏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成功创建2022年国家级(部级)或省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养殖场。

补助标准:国家级(部级)创建一次性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省级创建一次性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苏州市级创建一次性最高奖补不超过3万元。同一主体同时成功开展同一类型多级创建的,按一次性就高原则奖补;本级以上财政另有奖补的不再进行重复奖补。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填报申请表经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创建通过认定文件或专家验收意见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畜牧兽医科。

4.壮大经营主体,促进富民增收

4.1强化主体培育

4.1.1农业龙头企业晋升奖励

申报主体:苏州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要求:当年度晋升苏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奖励标准: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①《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相关经营主体晋升奖励)》②相关部门发文公布文件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

4.2强化品牌建设

4.2.1获得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奖励

申报主体: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相关单位,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的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类相关协会、学会等。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个:①具有当年获得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或特质农品②具有当年获得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证书③新认定为省级、苏州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或常熟市海棠铺子农业品牌目录单位④当年度参加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品牌农产品评比并获奖。

奖励标准:①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或特质农品,每个主体最高奖励10万元②新申报或续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按照当年度获证产品个数,每张证书(转换期不计)最高奖励2万元,每个主体总额不超过6万元③新认定农产品品牌目录单位,省级、苏州市级、常熟市海棠铺子每个最高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④当年度参加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品牌农产品评比并获奖的,国家级金、银、铜奖分别最高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省级金、银、铜奖分别最高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同一主体仅能按奖项高的申报一次。

先期备案:有机食品申报及品牌农产品评比需提前向责任科室备案。

申报流程:由申报主体将①《常熟市现代化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农业品牌及标准化创建)》②当年获得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或特质农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③当年获得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证书④关于公布省级、苏州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或常熟市海棠铺子农业品牌目录单位的通知或相关文件⑤当年度获得的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品牌农产品评比获奖证书等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申报补助内容进行核查汇总。经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责任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4.2.2农产品展示展销补助

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申报要求:由各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经批准参加的主体参与境内外的农业产业展示展销活动。

奖励标准:对经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参加苏州市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进行补助,其中参加境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每个主体每次补助3万元;参加部级组织的全国展示展销活动的每个主体每次奖补助2万元;参加省级组织的展示展销活动的每个主体每次奖励1.5万元;参加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展示展销活动,每个主体补助0.3万元;参加苏州市级部门组织的“绿色风”(优质农产品进社区活动),每个主体每次补助0.3万元。如突破年度预算总额,补助标准相应降低。单个主体每次活动补助不超3万元、当年度补助次数不超3次且不超过5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将《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农产品展示展销补助)》以及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

4.3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和技能评比奖励

申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要求:参加苏州市及以上组织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比赛。

奖励标准: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不重复奖励,未获奖励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

先期备案:无需备案。

申报流程:申报主体《常熟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奖励)》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由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站:合作经济与产业化科

5.全面落实保障,加快全面振兴

5.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申报主体: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的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类相关协会、学会等。

申报主体至少符合一下条件中的一个:①获评四星级(含)以上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②获评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③制定苏州市级(含)以上生产技术标准④获得本年度常熟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单位认定,本年度质量追溯及合格证应用考核优秀的单位。

奖励标准:①获评四星级(含)以上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给予一定奖补②获评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每家最高奖励1万元,升级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每家再分别奖励最高1万元、2万元和3万元。③制定苏州市级(含)以上生产技术标准每项奖励2万元④对经营状况良好,年度考核优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单位,每个奖励1万元(与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奖补不重复)。

先期备案:

申报流程:由申报主体将①《常熟市现代化发展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表(农业品牌及标准化创建)》②关于公布四星级(含)以上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通知或相关文件③当年度获评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的通知或相关文件④苏州市级及以上关于公布本年度生产技术标准的通知和相关文件⑤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本年度常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本年度质量追溯及合格证应用考核优秀名单的通知或相关文件等材料报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申报补助内容进行核查汇总。经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责任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5.2其它

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面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或者有重大创新的事项或项目,进行“一事一议”扶持。

三、其它要求

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原则上需在本市注册且实际运作一年以上,具有持续经营管理能力,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申报主体不予扶持。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2.项目管理。申报指南中以项目形式进行扶持的,项目管理参照《关于印发<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农政规〔2022〕1号)执行。

3.绩效评价。奖补资金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目录,各责任科站在项目完成后要从决策、过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方面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

来源: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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