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8-01-19 13:42:44 田园综合体政策

田园综合体

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田园综合体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办农〔2017〕71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我们制定了《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领会政策。要认真学习研究文件,切实领会政策精神,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试点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试点条件等内容,并向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工作。

二是精心推荐项目。市县财政、综改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对拟推荐项目要进行实地考察,做到科学论证、择优推荐。推荐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区(核心区、辐射区)基本情况及下一步发展规划或计划,项目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项目已投入情况、下一步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项目与当地村级组织、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村民利益连接机制等内容。

三是按时报送方案。经竞争立项确定为试点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田园综合体实施方案编制及报送工作,并按要求时间以正式文件将试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光盘)报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试点资格。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6月

附 件

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争取未来两三年有大发展大变化,让各方从中借鉴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让人们感到农业是充满希望的现代产业、农民是令人羡慕的体面职业、农村是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农民增收。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集体受益。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防止大包大揽。政府投入要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高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循序渐进,可复制推广。要创新发展理念,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统筹运用好美丽乡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成果,从当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探索一条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之路,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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