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色小镇政策

2018-01-17 15:51:17 特色小镇政策

北京市特色小镇政策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前 言

本规划是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所属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部署的行动计划。

本规划解决的特定问题是:围绕落实新阶段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项规划,形成配套协调的规划集成和政策集成,达到缩小城乡差距、推进社会公平的目标。

本规划覆盖的重点范围是:本市辖区内具有至少下列特征之一的地区,即有集体所有制土地、有农业生产经营、有农村建制、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农业人口。目前现状为:北京郊区(不含朝阳、海淀、丰台)土地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1.64万平方公里)的93%。集体所有制土地1929.3万亩,占全市面积的78%。2015年建制乡镇182个、行政村393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93.8万人,本市户籍农业人口233.8万人。

本规划编制的主导思想是:与上位规划相呼应,与平行规划相衔接,重点解决本市率先基本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后,如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努力让农民享受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数据参考北京市统计部门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统计数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经过五年发展,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管理等各项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基本完成,率先基本形成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1.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全面推进,调减高耗水农作物33万亩,高效节水技术覆盖率大幅提升,农业用新水减少0.6亿方。农业的多功能性更加突出。设施农业面积达到35万亩。“菜篮子”有效供给能力稳定在鲜活农产品总需求的三分之一以上,产品合格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会展农业强势突起,举办了世界草莓大会、食用菌大会、种子大会、葡萄大会、马铃薯大会等5项国际性农业重大展会。“种业之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种业销售额稳定在100亿元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总收入和接待游客数分别增长56.2%和21.5%。2015年规模以上农加工企业主营收入1098亿元,同比2010年增长50.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2家,其中国家级39家。新增境内外涉农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涉农上市企业13家。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扎实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科技贡献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2015年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程度。

2.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统筹力度持续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投向郊区比例继续保持在50%以上。城乡结合部地区50个重点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拆迁还绿14.2平方公里。“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深入实施。郊区新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小城镇产业支撑和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扎实推进。启动1000余个村庄建设美丽乡村,完成4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山区加快转型发展,沟域经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4.4万山区农民顺利搬迁。

3.郊区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6%,林木绿化率达到59%。全面完成百万亩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从14.85%提高到25%。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级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8.38万亩,封山育林124.75万亩。山区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66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10平方公里。农业生态建设和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农业水污染源减排任务。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工程通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减煤换煤”压减劣质燃煤380万吨,农业秸秆全面禁烧。全市农林水生态服务价值从2010年的8754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近1万亿元。全市11个郊区(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

4.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由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新城路网、浅山区路网等构建的城乡交通路网体系已具规模。3条连接新城的轨道交通项目建成运营,山区环线基本全线贯通。郊区公交运营线路达到367条,日均客运量达到126万人次,率先基本实现“村村通公交”。在乡镇地区累计建成集中供水厂136座、村级供水站3664处,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48座、村污水处理站1001处,郊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6.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不断加强,远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郊区能源结构加快调整, 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6万余农户实现“煤改电”,阳光浴室、绿色燃气等能源安居工程惠及50多万户农村居民。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推进落实城乡教育“四倾斜”政策,学前教育、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新建65所城乡一体化学校、105所村办幼儿园,加固改造100所农村校舍,全市16区一次性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城乡统一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城市化建设地区836个村的38.4万农村劳动力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体系,“十二五”时期共帮助就业和转移就业30.8万农村劳动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向郊区疏解,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等城区医院在郊区建立分院。新城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由每月800元调整至1600元。一批区级养老机构抓紧建设,新增公办养老床位5100余张。统筹推进城乡文化体育发展,全市四级文化设施建有率达到98%,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100%的镇村建有全民健身设施,涌现一批深受农民喜爱的文体活动。

6.农民收入和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69元,连续7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494元,连续5年快于全市农民整体增速。推进养老保险从制度覆盖到人群覆盖, 2015年末,174.0万农村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4.1万农村居民领取了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280元提高到47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月200元提高到385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23.9万人,参合率为99.3%。新农合筹资标准由520元提高到1200元。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统一。

7.农村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的“新三起来”工程全面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农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扎实推进,“二绿”地区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稳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300万亩,涉及3274个村、119.3万山区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村级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比例达到98%,全市有326万农村居民成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34%的村集体实现按股分红。探索农村“三资”运营监管创新,海淀区试点设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体合同清查和规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确权土地流转达到61.6%。合作社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创建市级示范社216家,组建联合社31家。农村金融不断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8.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加强。深入扎实开展城乡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普遍开展了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党内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得到全面整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市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增加50%,每年补助资金总量达到7.71亿元。新设立每村每年15万元的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474个村庄实现社区化管理,建成36个地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3700个村级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村账托管”,全市农村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特色小镇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655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