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11-01 16:00:52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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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9座建筑物、配电所、消防水池以及对部分旧有建筑物进行改造等,二期建设6座建筑物、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666.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53.45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9.92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3.74吨;项目办公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11.7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95.40千瓦时/(平方米·年);商业(一般商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9.6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78.36千瓦时/(平方米·年);商业(餐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33.8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144.80千瓦时/(平方米·年);购物中心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33.1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269.85千瓦时/(平方米·年);地下车库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不高于11.53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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