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8-06-07 18:15:56 现代农业政策

(八)扶持改造标准化精养渔塘

1、背景意义

按照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要求,为稳定养殖面积,转变生产方式,优化品种结构,主攻单产水平,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对适度规模养殖池塘进行升级改造,保障水产品供应,丰富“菜篮子”。

2、申请对象

我市从事池塘标准化养殖经营主体。

3、申报条件

(1)新连片改造标准化精养鱼塘100亩以上;

(2)池塘进排水畅通;

(3)池塘平均深度不低于2.5米;

(4)单口池塘面积不超过20亩,方形。

4、补助标准

每亩给予1000元项目奖补。

5、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农委发布申报通知;

(2)申请对象填报申报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注册地乡镇农业部门提出申请;

(3)乡镇农业部门对申请对象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同意后转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审核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建设内容进行县级初验,符合条件的行文上报市农委;

(5)市农委根据县、区上报情况,组织复核验收,公示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下拨奖补资金。

(九)扶持稻渔综合种养,实现绿色增长

1、背景意义

为贯彻省农业委员会印发2017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达到生态种养,以渔促稻,富裕农民目标。

2、申请对象

我市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申报条件

(1)单个经营主体稻渔综合种养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

(2)新建并实际生产经营;

(3)田间工程符合种养技术要求,养殖面积不少于10%不多于20%。

4、补助标准

按照种养面积,每亩补助300元。

5、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农委发布申报通知;

(2)申请对象填报申报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注册地乡镇农业部门提出申请;

(3)乡镇农业部门对申请对象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同意后转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审核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建设内容进行县级初验,符合条件的行文上报市农委;

(5)市农委根据县、区上报情况,组织复核验收,公示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下拨奖补资金。

(十)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

1、背景意义

更好地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工作,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实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76%,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率96%的考核目标。

2、申请对象:全市范围非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

3、申报条件

(1)符合《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皖农牧[2017]99号)要求。

(2)非禁养区内的远离村庄、学校、取水口等地方,且符合《动物防疫法》相关建设要求,有当地农业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进入智慧畜牧信息平台;

(4)养殖污染物处理实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5)申报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模式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相匹配的自有或流转土地;②雨污彻底分离;③粪污实行干湿分离或发酵(发酵池四周必须有墙体、有顶棚),④污水通过工业处理实行达标排放,或者通过“沼气池—沼液池—管道—施肥”;⑤输送管道畅通,有闸阀控制。

(6)申报种养结合中循环模式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当地政府确认中循环模式以及种、养殖企业(户)名单和种、养殖合作协议;②当地政府确认种植业区域范围;③全年最大饲养量和农田或山场面积相匹配;④雨污彻底分离;⑤粪污实行干湿分离或集中发酵加工成有机肥;⑥养殖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发酵,通过沼气工程处理,沼液通过管网设施输送到种植企业(户);⑦输送管道畅通有闸阀控制。

(7)大循环模式,目前没有固定的技术路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另行制定。

(8)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模式、种养结合中循环模式中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采用工业化模式的还需有:①环保部门提供的达标排放证明,②按照技术线路处理粪污所需的设施设备。

4、补助标准

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模式15万元、种养结合中循环模式30万元。大循环模式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农委发布申报通知;

(2)申请对象编制实施方案并向注册地乡镇农业部门提出申请;

(3)乡镇农业部门对申请对象实施方案审核后后转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上报市农委;

(5)市农委根据县、区上报情况,对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申报对象根据批复文件组织实施;

(6)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区初验后向市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市农委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下拨奖补资金。

(十一)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奖补

1、背景意义

为更好实现畜禽养殖业的适度规模化、模式生态化、排泄物利用资源化、管理规范化、病死畜禽处置无害化和监管机制长效化,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

2、申请对象

我市范围内不在禁、限养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

3、申报标准

当年获得部级、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

4、补助内容

对当年获得部级、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的,分别给予奖补15万元、10万元。

5、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对象向注册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农委;

(3)市农委根据上报材料和农业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相关文件会同市财政部门下拨奖补资金。

(十二)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

1、背景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2、申请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3、申报标准

当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示范称号,其中市级示范称号应符合市农〔2017〕108号文件要求。

4、补助标准

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5、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对象向注册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农委;

(3)市农委根据上报材料和农业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和市农委相关文件会同市财政部门下拨奖补资金。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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