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最新政策

2018-06-06 15:46:14 现代农业政策

衡水市现代农业政策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衡政发〔2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代农业园区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冀办发〔2015〕25号)等规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制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着力优化功能布局、创新建管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聚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融合更深入迈进,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和新动力。

二、任务目标

把现代农业园区建成产业特色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作业机械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进步、质量安全、生态环保水平显著提升,新型主体、规模经营、龙头带动、休闲观光实现园区全覆盖,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面积产值、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2017年,评审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个,筛选6个市级园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到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100个,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公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田园综合体

三、重点工作

(一)抓规划,引领科学发展。以规划为龙头,搞好现代农业园区顶层设计,引领园区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科学布局园区特色产业和功能分区,把农业园区建成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1、完善总体规划。制定《衡水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现代农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建设重点作出总体安排。各县市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功能、灵活多样,科学制定本县域内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农业园区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与当地土地、水利、交通、村镇、旅游等各项发展规划相衔接。

2、编制建设规划。园区建设规划要明确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扶持政策、保障措施。要合理设置核心区、带动区和辐射区,阐明园区的具体区域、位置、面积。核心区应选择交通条件便利、土地相对平整、生态环境较好、农田水利设施齐全、农民素质较高的区域。申报省级园区的规划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3、优化产业布局。瞄准市场需求,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果品、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注重实际,突出特色,可以一业为主、重点发展,也可种养结合、复合发展。

4、合理确定园区规模。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一般应达到3000亩以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核心区规模一般在3000亩以上。2017年,全市经营规模10万亩以上的农业园区要达到2—3个,每个县市区都要努力打造1个经营规模10000亩以上的农业园区,经营规模3000亩以上的农业园区要达到3个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一般应包括现代种养区、加工物流区、休闲观光区、综合服务区。

(二)抓科技,强化科技支撑。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促进农科教产学研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1、加强技术合作。建立衡水市与中国农科院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农业园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名专家合作,为园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鼓励园区建立以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单位的技术队伍,技术依托单位可1个或多个。支持园区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省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重点工程和项目,加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动园区产业升级。

2、搞好示范推广。组建园区专家服务团队,为园区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咨询,解决园区建设中重大科技问题。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四新”示范推广,省级、市级园区先进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技术培训。以农业园区为基地,积极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把农业园区打造成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

(三)抓品牌,提高竞争能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园区以龙头企业、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为依托,重点在粮油、瓜菜、果品、畜产品等特色产业上培育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1、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建立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标准体系,完善“一品一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和全程监管落实到农产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支持园区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2、培树农产品知名品牌。发挥龙头企业等品牌建设主体作用,实施“一园一品一牌”培育计划,每个园区都要围绕主导产业打造提升一个农产品品牌。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河北省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农业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影响力。

3、促进产销对接。开展园区产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饭店、进网站行动,推介园区农产品品牌,提高园区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农业园区在京津等大中城市建立直销店、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拓展市场份额,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组织省级、市级农业园区积极参加河北省农业品牌发展大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廊坊农交会等展会活动和各类专业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集中展示现代农业园区品牌农产品,提升园区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抓融合,助推转型升级。按照龙头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促进增收的原则,推进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农业休闲旅游业统筹衔接、紧密联结、复合发展,推进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加快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1、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园区集中。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税收优惠和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将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纳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范围,将商品化处理设备逐步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农产品加工业为载体,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一体推进,构建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

2、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按照一产做精、二产做深、三产做长的思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园区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园区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联合种养、加工、物流、销售等产业链条各环节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园区主导产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文创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园区为载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采摘游,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抓主体,增强辐射带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推动园区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推进规模经营,增强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1、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坚持全产业推进、多业态经营和全要素配置理念,引导优势企业、优质资源向农业园区集聚,形成大中小企业并举、项目配套支撑、上下游产业互动的企业集群。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在园区引进一个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内龙头企业特别是主体龙头企业,优先入选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合作社在土地流转、生产组织、农技推广、质量监管、农机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园区发展一批运营机制完善、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级在安排农民合作社扶持资金时,要向现代农业园区内的合作社倾斜,园区内合作社优先评为市级合作社示范社,优先推荐参评省级示范社。

3、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鼓励种植养殖大户、种养能手向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大学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家庭农场与园区其他经营主体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4、园区建设主体多元化。园区建设可采取政府主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合作社聚集型、工商资本创办型等模式,也可从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模式。原则上园区内除领办龙头企业外,应有多个经营主体。在规划新创建园区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现有省级、市级农业园区的完善提升,发挥好现有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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