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7-10-17 14:27:22 田园综合体政策

江苏田园综合体政策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9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要求,提出如下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江苏乡村实际,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主体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地区和村庄,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展现“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江苏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成果,造就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工作队伍,为全省面上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试点选择

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十三五”期间,省级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100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

首批试点村庄总数40个左右。其中,在全省选择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5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县域的工作推进和机制创新;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聚的3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试点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在全省选择10个左右村庄,通过田园、产业、文化、环境等的联动塑造,培育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范例村庄”,形成“3县、5团、10个点”即“351”的格局。

为体现竞争性试点的要求,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办)在各地申报基础上,遴选确定“5县、8团、20个点”即“582”试点候选名单。省联席办根据“县、团、点”试点的不同要求,对规划设计方案和相关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351”试点名单,报省联席会议审定。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2017年4月-6月)。

组织各地开展试点申报,综合确定试点地区和试点村庄候选名单,制定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7月)。

各地根据省统一部署,在认真梳理问题、找准问题、形成思路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关方案。其中,每个“点”制定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工作方案;每个“团”除“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工作方案外,编制各点之间的关联互动实施方案;每个“县”还要形成县一级的工作推进方案。以上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并于7月底前报省联席办。

(三)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8月-2018年)。

各试点地区和试点村庄根据审定的方案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形成阶段性成果。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指导,同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省同步研究制定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试行)。

(四)试点深化和面上推动阶段(2018-2020年)。

在试点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完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标准,组织各地按照标准指引、有序引导、政策聚焦、循序渐进的要求,深入推进试点。2018年1月,启动第二批试点。在面上逐步展开创建工作,形成一批体现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列入候选的各县(市、区)要按照“县、团、点”的不同侧重点,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包括拟试点村庄的现状特征及问题研判、试点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拟委托的规划设计团队、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县”重点关注试点类型和县域的工作推进、机制创新研究,“团”重点关注试点村庄的关联性和互动性研究,以利于形成空间连绵、整体示范效应明显的区域。坚持建设、发展、改革齐头并进,“建设”重点关注乡村特色风貌塑造、文化传承彰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发展”重点关注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和农民增收致富,“改革”重点关注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要求,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出思路对策和工作着力点。积极探索有利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土地制度、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培育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工作体制机制建立。

(二)着力抓好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方案要注重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的有机融合,尤其要注重在现有基础上,培育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以农业为基础的特色产业。注重提升设计建造品质,突出更加深入细致、反映本土特性、体现因地制宜、表达乡村丰富性的设计。做好山水田园环境、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注重乡土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新建建筑与乡村环境相适应,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选择志愿服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乡村营建领域有一定实践能力和业绩水平、能够长期跟踪设计实施的大院大所或其他优秀团队,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省联席办遴选组织设计师队伍,编制《特色田园乡村设计师手册》。试点候选村庄所在的县(市、区)应优先从《特色田园乡村设计师手册》中选择规划设计单位,选择未纳入手册中的设计团队应征得省联席办同意。

(三)精心组织试点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采用“综合营建”的模式联动推进。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引导和服务,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特色产业培育、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在尊重村民意见和选择的基础上,引导村民主动投身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项目实施、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并实现收益分配、就近就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在取得村民和村委会支持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参与整体策划、详细设计、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行设计师总负责制,设计师全过程跟踪指导;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村民需求和实际需要优化完善设计方案,但变更方案须经设计师签字同意;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采用设计总承包、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等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协同推进。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会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合聚焦。

对正式列入试点的地区和村庄,由省联席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逐一研究资金整合、金融支持、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并对创建取得预期成效的给予资金综合奖补。在县级层面,把资金、项目、政策统一到一张蓝图下,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切实形成制度合力,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聚焦特色田园乡村聚合使用;适用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项目和能够推广的试验成果,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先试;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聚焦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引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一步。

(三)强化技术支撑。

省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度。组建专家指导队伍,由熟悉乡村情况的设计大师和优秀设计单位、涉农多行业的专家组成,全过程对口指导试点工作。组织热心乡村建设的团队、志愿者、公益团体等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四)强化工作调度。

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周报制度,试点地区定期上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省联席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政策、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既定方向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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