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宁乡花猪绿色养殖循环利用示范点项目
支持宁乡花猪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及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申报条件:
1.申报养殖场常年存栏纯种宁乡花猪100头以上;
2.养殖栏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标准猪舍,实施封闭式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防疫条件、粪污处理条件较为完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生产档案和免疫台账;
3.属于非禁养区,周边环境优美。
投入标准:近2年未实施粪污治理项目的单位,栏舍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存栏宁乡花猪200头以下的奖补5万元,栏舍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存栏宁乡花猪200头以上的奖补8万元;近2年已实施粪污治理项目的单位,进行提质升级的奖补3万元。共奖补项目资金400万元。
(九)宁乡花猪饲料、兽药项目
支持宁乡花猪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和宁乡花猪专用饲料、兽药的研发。
申报条件:
1.宁乡花猪饲料、兽药生产项目
饲料生产企业有宁乡花猪专用饲料生产线,年销售专用饲料2000吨以上并与20家以上宁乡花猪养殖场签订供销合同;兽药生产企业有宁乡花猪兽药生产线,产品有农业部的批准文号。
2.宁乡花猪饲料、兽药研发项目
针对宁乡花猪研发了2种以上的专用兽药或专用饲料,并取得批准文号。已申请专利产品者优先支持。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宁乡花猪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各2个,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20万元,总投入80万元;扶持宁乡花猪饲料、兽药研发项目各1个,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万元,总投入20万元。
(十)宁乡花猪屠宰与分割项目
支持建设符合宁乡花猪屠宰要求的自动化屠宰项目; 支持建设宁乡花猪专用精细分割项目。
申报条件:
1.宁乡花猪屠宰项目
(1)申报主体具备生猪定点屠宰A类资质;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3)屠宰线采取自动化设备,专用于宁乡花猪屠宰,屠宰能力不低于200头/日;
(4)屠宰线技术规范符合宁乡花猪屠宰的实际要求,并由宁乡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认定。
2.宁乡花猪精细分割项目
(1)年销售精细分割宁乡花猪5000头以上;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200万元;
(3)生产线适应且专用于宁乡花猪的分割,技术较为先进。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1个宁乡花猪屠宰和2个宁乡花猪精细分割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总投入300万元。
(十一)宁乡花猪精深加工项目
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宁乡花猪精深加工项目。
申报条件:
1.有现代化厂房3000平方米以上,有专用于宁乡花猪加工的生产线;
2.年加工宁乡花猪1000头以上或年处理宁乡花猪肥肉100吨以上的企业;
3.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3个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00万元,总投入200万元。
(十二)宁乡花猪冷链物流体系项目
支持建设符合宁乡花猪生产和销售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
申报条件:
1.年销售宁乡花猪5000头以上;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3.建设的冷链物流体系适应宁乡花猪产业,技术较为先进。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3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总投入300万元。
(十三)粮食精深加工项目
支持建设米制食品等粮食精深加工项目。
申报条件:
1.产品以本地原材料为主要原料;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3.属于新建项目并已投产使用。
投入标准:遴选4个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00万元,总投入300万元。
(十四)有机肥加工项目
支持新建和改扩建有机肥加工项目。
申报条件:
1.日处理农业废弃物(粪污、秸秆等)能力达到300吨以上;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1-3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200万元。
(十五)产业园农旅融合开发项目
支持结合宁乡花猪和粮食产业的农旅融合开发项目。
申报条件:
1.围绕宁乡花猪和粮食两大特色产业,重点支持主题农庄和绿色生态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挖掘宁乡花猪特色文化,开发多样化、多功能的休闲农业产品,建设宁乡花猪展示、教育、体验等休闲项目,支持农旅融合示范点的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建设;
2.项目累计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且具有产业发展基础。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4个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00万元,总投入300万元。
(十六)人才引进工程
支持建立产业园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和专家库,建立宁乡农业院士工作站。
投入标准:遴选扶持3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总投入150万元。
第三条 财政资金投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18年7月15日前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农科园自愿进行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须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项目审批
1.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农科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于2018年7月20日前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推荐上报项目。
2.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科园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分类,并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复审,报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列入验收范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项目验收
列入验收范围的申报主体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自行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牵头,从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于2018年10月和2019年10月前进行两次集中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照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制定的考核细则,对项目逐个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初定财政资金投入的金额,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后,由申报主体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在完成财政资金投入股权量化等手续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
(五)绩效评价
项目建设实行绩效评价。申报主体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列出清单,撰写并提交项目绩效报告。
(六)纪律要求
1.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2.对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企业,除追回项目资金外,取消该企业年内项目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办法暂定实施至2019年10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表
2.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书(样本格式)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2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书(样本格式)
一、封面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项目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归口地
申报日期
二、申报书内容如下:
1.《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表》
2.项目建设情况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股权结构相关情况
6.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资料
来源:长沙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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