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局(农发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要求,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按照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日发〔2018〕22号)精神,现就做好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
(二)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以农业为前提、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推动工商资本下乡,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田园综合体15个,其中2018年5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二、创建条件
田园综合体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以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为目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形成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要素于一体的复合体。
创建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应达到的条件参照《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三、重点任务
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一)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要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
(二)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培育形成1—2个区域农业知名品牌,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效益。同时,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四)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要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六)形成合力,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确定合理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健康发展的合力。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营造有利于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区县政府牵头负责,农业、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并互相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田园综合体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创建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功能定位,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等主体功能,具备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景。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科学编制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田园综合体建设布局。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遴选推荐日照市田园综合体,鼓励积极争创。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创建为日照市田园综合体的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要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
五、创建认定程序
2018年,启动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具体创建要求如下:
(一)申请创建数量。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原则上申报2个,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原则上各申报1个。
(二)创建认定程序。按照由田园综合体提出申请,县农业、财政部门择优遴选,并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的程序,开展申请创建工作。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符合创建条件的,经公示后可批准创建日照市田园综合体。
(三)申报材料
区县人民政府正式申报文件;日照市田园综合体申报书;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等申请创建材料。
(四)申报时间
各区县应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局(6份)、市财政局(2份),电子版发至市农业局发展规划科邮箱:rznyjhk@163.com。
附件: 1.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2.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参考编制大纲
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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