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8-01-24 15:14:33 田园综合体政策
息烽县田园综合体政策

 息府办函〔2017〕16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息烽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息烽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以共享农庄为载体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合力、聚合效应和使用效益,为我县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中共息烽县委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委〔2015〕9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田园综合体规划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探索推进农业农村“三变”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创新农业农村经济共享发展新模式,以田园综合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为平台,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通过争取上级支持、整合本级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健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推进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农旅集合于一体的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资金整合与脱贫攻坚需求和全县产业发展布局相协调一致。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形成合力。坚持县委、县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和整合方式,明确部门和乡镇的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聚集财力、突出重点。根据现有资金渠道及管理办法,由政府统筹,部门、乡镇参与,紧紧围绕田园综合体重点项目,发挥涉农资金积聚优势,集中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渠道不变、各记其功。在保证各项涉农资金用途按原渠道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向我县田园综合体规划区域内整合,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检查及综合验收仍由原部门负责,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积极探索财政投入的方式方法,通过争取扶贫产业子基金、PPP模式、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金融投资,吸纳社会资金、聚集各方面财力,提高农村基本运行、公共服务和各项业事发展保障能力。

二、整合资金的范围

(一)农业补贴补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扶贫开发、其他涉农资金(救灾、应急、救济资金、涉农直接补贴资金、补贴到个人的社保和民生类专项资金以及中央有明确规定的资金除外);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回的由县级统筹安排的结转结余资金;

(三)省、市田园综合体试点和农业嘉年华建设资金;

(四)省脱贫攻坚扶贫产业子基金;

(五)招商引资主体投入资金;

(六)本级政府安排的涉农资金。

三、整合资金的投资建设模式

(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田园综合体试点资金农业嘉年华建设资金,建设区域内水、电、路、讯网络,建设停车场、游步道、文体活动设施等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的设施。

(二)通过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根据田园综合体建设需求,梳理一批基础配合提升、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体验等项目,编制PPP项目招标引入市场主体建设和运营。

(三)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招商引资,吸纳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有管理运营经验的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或由平台公司作为建设和运营主体,引入企业入股或入股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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