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2021年棚改和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2021-11-14 10:00:57 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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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市棚改和征收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铜陵市2021年棚改和第一批征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棚指〔2021〕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区“十四五”规划为依据,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21年交通、重点工程、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区2021年棚改和征收“清零”任务共13个项目,“清零”88户;第一批土地房屋征收任务共13个项目,其中滚动项目2个、新增项目11个,征收土地3075亩,征收房屋511户。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办及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年度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棚户区改造和征收工作专题会议,组织一次实地督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形成纪要、跟踪督办、限时解决;对重大问题现场办公,疑难问题随时解决。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障项目按时序按要求按标准高质量推进,确保每一个项目既要写在纸上,也要落到地上。

(二)完善制度,合力推进。继续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年总评”机制和会议决定事项“交办单、会商单、督办单”推进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总结往年经验做法,倒排时间节点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区征收中心负责牵头抓好总体督查指导,加强协调调度;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和服务;有关乡镇办要严格对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进度,加大棚改和征收项目推进力度。

(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加大棚改和征收现场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棚改和征收的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支持棚改征收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征收中心牵头,有关乡镇办及区相关部门配合,通过专题报道等方式,及时报道棚改和征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打造一批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乡镇办作为实施单位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共同纳入目标考核奖惩范畴。继续实行单位、个人缴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将一定比例的单位考核兑现奖金用于奖励辖区内棚改征收工作人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在棚改、征收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分配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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