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老旧农房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05-26 15:20:46 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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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区老旧农房治理改造,全面改善农村面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通过实施老旧农房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整治全区现有农村老旧农房,确保农民居住安全,有效改善农村面貌,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奉化建成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整治全区现有农村老旧农房,重点推进全区现有8950户老旧农房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全区所有农村房屋隐患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领、资金补助、技术支撑,引导农户自行有序实施老旧农房改造。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调动其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坚持多管齐下与合力推进相结合。结合农村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农房改造进度,结合共建“我们的家园”和城乡危旧房整治大会战,同步开展农村住房零星点状改造,加大改造力度,形成政府引领、部门联动、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的推进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通过精准施策和集中攻坚,以农村住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零星点状改造三种方式,分村定标、分类施策完成全区现有8950户在册老旧农房改造任务,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提升农村特色风貌。同步实施全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长效动态消除机制,保障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实现老旧农房动态归零,真正做到“一户不剩、一户不漏、全面清零”,确保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二)年度目标

2021年底,通过改造全年完成1500户目标任务。

2022年底,通过改造全年完成3000户目标任务。

2023年底,通过改造全年完成4450户目标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施策,全面完成在册老旧农房改造。分村定标、分类施策,按照农村住房改造、城中村拆迁改造、零星点状改造等三种方式,扎实推进全区在册的老旧农房改造工作。一是结合农村住房改造攻坚,由区农办牵头,以靶向村为基础,把老旧农房改造优先列入农村住房改造计划和实施村范围,对老旧农房多的村实施整村旧村改造和梳理式改造,拆旧和建新向老旧农房重点倾斜,通过2021、2022两年努力,优先完成2000户在册老旧农房治理清零工作。二是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改造,由区住建局牵头,坚持“以拆代改、拆改结合”原则,把老旧农房比较多、群众意愿比较强烈的村优先列入拆迁计划,通过整村、成片拆迁改造,三年内完成1950户在册老旧农房改造任务。三是对未列入农村住房改造、城中村拆迁的其余5000户在册老旧农房,由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农房拆翻建、危旧房解危、闲置农房激活利用等政策,按照零星点状改造方式,点对点实施集中攻坚改造。(牵头单位:区农办、区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深化管控,全面排查老旧农房安全隐患。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内的老楼危楼、老旧农房安全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对象为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危险性较大房屋;房龄长、质量差、主体承重结构损坏严重和超负荷使用的老旧农房;违法加层加高建筑等其他可能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房屋。同时做好所有农房信息核查、登记归档,建立农房信息数据库。二是深入开展分类整治。各镇(街道)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边查边治”原则,采用“腾、拆、修”等形式,实施清单式销号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治理措施。区住建局做好改造技术指导,因房施策确定改造方式和标准。对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实施拆除;对局部已倒塌或濒临倒塌的空置房屋,固定相关证据后限时实施拆除;对暂不便拆除的立即腾空、封闭房屋并设置周边警戒警示;对存在局部隐患或有隐患点不需要拆除建新的,做到应修尽修,通过加固改造,更换、维修相关构件,确保达到安全标准。三是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检测机制,开展常态化网格化安全巡查,做到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治理一户,推进农房“保险+服务”机制。落实房屋动态监测、重点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深化老旧农房管控体系,形成长效动态消除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农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强化引导,全面推进老旧农房改造提升。强化老旧农房改造与加强村庄规划、严格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结合,提升综合效果。一是强化规划保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老旧农房改造的规划编制保障,按照“村庄规划修编和老旧农房改造同步走”原则,对老旧农房改造实施村开展村庄规划修编的同时,同步实施老旧农房改造。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调整农民建房所需的规划空间,激发老旧农房改造活力。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由区农办、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老旧农房改造政策研究制定,在严格做到建新必须拆旧和“一户一宅”原则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审批方式,鼓励农户自主改造。探索对符合村庄规划的在册老旧农房允许村级备案,先建后批;对涉及原址拆翻建的农房,在征得四邻同意的前提下,参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旧村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奉党办〔2018〕91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老旧农房拆除后另行选址新建的,要引导其进入规划的集中居民点建设。同时鼓励统拆联建、集中建新,实现老旧农房动态归零。三是强化特色风貌提升。由区农办负责做好村庄特色风貌提升,统筹村庄规划,强化政策引导。拆旧建新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实施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和特色风貌提升,全力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梳理式改造村,提升农村风貌。(牵头单位:区农办;实施单位: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魏建根任组长,副区长张巍和章程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区农办牵头开展老旧农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老旧农房改造;区住建局负责城中村老旧农房改造工作,制定老旧农房改造标准,同时做好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老旧农房改造规划,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做好辖区内老旧农房改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力度。每年安排1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优化调整农民建房所需的规划空间。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老旧农房改造工作,不足部分由相关镇(街道)解决。各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安排资金,主动做好老旧农房拆除的房屋评估工作,留档待查。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老旧农房改造工作精准情况督导,采取按月检查、按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等措施,发现问题精准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确保改造工作有迹可循。加强老旧农房改造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部门和镇(街道)工作责任,采取定期报告、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不同形式,确保政策落实。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突出农民主体责任,引导农民通过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到老旧农房改造和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村居民对老旧农房改造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同时通过选树典型、宣传报道,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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