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2022年度收益资金分配方案

2022-10-13 13:00:07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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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冀扶办发〔2020〕2号)、《南皮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的调整方案》(南政字〔2021〕31号)及《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皮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字〔202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调整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程序,分类施策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情况,做到年度分配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年度产业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对象。产业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村及户。

具体为:

(一)当年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

(二)全县有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的村。

三、分配方式

(一)集体主导 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实行村集体二次分配。

(二)突出重点 产业扶贫收益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鼓励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鼓励实行差异化分配,防止“简单发钱养懒汉”和“先发钱后劳动”。

1、设置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比较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2、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交通、水利、环卫、体育设施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奖励补助。鼓励村设立奖励补助基金,通过奖励先进典型等方式,提升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增强内生动力;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和通边缘易致贫户,设立最低门槛,鼓励群众通过打扫卫生、改善居住环境等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四、分配标准

(一)根据产业帮扶年收益资金余额和享受收益分配的人数,确定各乡镇收益分配数额,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后实施。

(二)分配后剩余帮扶收益资金,可用于下次脱贫村和建档立卡户收益分配,也可乡镇统筹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分配标准按照村人口规模和村贫困程度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2022年度(2021年8月-2022年8月),我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收益323.886万元,我县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人口5204人和易返贫致贫人口289人(2022年9月数据),以此为依据 ,确定各乡镇分配金额(具体分配数额见附表)。由县乡村振兴局,将分配资金拨付至各乡镇提供的账户,各乡镇制定本乡镇分配方案,参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要求,公示后执行。各乡镇指导村级做好账目明细,明晰资金流向,清楚资金用到哪,给了谁,用了多少,结余多少,对结余资金要及时再安排,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五、分配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的程序,确定产业帮扶收益对象。

(一)户申请。村两委会对辖区内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分类摸底,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户及人员名单,组织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统一提出申请。

(二)村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提出申请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乡镇审核。乡(镇)对村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产业帮扶对象名单统一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提供一个资产收益资金账户。产业帮扶项目收益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将分配资金拨付至各乡镇提供的账户。产业帮扶项目收益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到村收益严格实行“村财乡管”,确保资金安全,到户的公益岗位和帮扶奖励补助资金,乡镇要严格监管并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年度产业帮扶项目收益资金的管理分配工作,产业帮扶项目收益资金使用要合理合规,要按照分配方案精准识别分配对象,要通过设置一定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到户资金采取签名发放的方式,保证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真正实现增收。

(三)乡镇、村两级组织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筛选收益分配对象,确保收益分配对象精准真实。同时乡村两级要加强对分配资金的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滞留、挪用、截留、贪污等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附:

各乡镇产业扶贫收益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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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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