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方案

2022-09-01 12:40:16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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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产业链开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打造乡村振兴新动能,为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在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揭阳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上,从2022年至2025年扶持建设3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2022年创建10个),争取形成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园共同发展、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领带动全市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打造若干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至2025年底,每个乡镇场街道争取培育创建1个以上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再择优申报创建揭阳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建设条件及建设内容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高标准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一)建设条件。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选择范围为:水稻、蔬菜、水果、番薯、花卉苗木、茶叶、南药、畜牧、水产、预制菜等产业。一园一产业(或1-2个关联度高的产业),每个产业园围绕1个主导产业,具备一定的种植或养殖规模。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引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申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主导基础较好。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建有高标准规模化种养生产基地,努力完善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到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率较高,农业先进技术普遍推广应用,农业装备较为先进,设施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得到较快发展。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模经营显著。

二是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园有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每个产业园原则上在镇级辖区内),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全面统筹布局一二三产业。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三是生产方式绿色。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节水节肥节药、绿色生态防控技术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广泛应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标准化生产,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绿色防控要求,养殖业布局位于适养区且具有相匹配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符合国家、省、揭阳市和我市相关标准。着力创造条件推动加工、物流企业形成一个核心园区,重点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四是增收机制完善。依托产业园主导产业带动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产业园实施主体与农民构建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吸纳园区周边有意愿参与就业的原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显著带动农民群众增产增收。

五是规模经营适度。通过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土地流转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土地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生产松散化问题,生产性社会化服务业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匹配,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服务业等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健全。

六是品牌营销突出。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监管和保护,品牌影响力、知名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与销售网络健全,质量效益水平较高。建立严格高效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

(二)建设内容。参照国家、省、揭阳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普宁实际情况,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是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及加工品牌,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做强富民兴村产业。

二是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引入各级专家技术团队为产业园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有条件的在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是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将园区建设与乡村休闲旅游及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努力打造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等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

四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工和返乡大学毕业生参与产业园创建,力争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五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核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是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兴旺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积极探索在产业园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绩效目标

每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期为1年,通过产业园建设,要达到以下的绩效目标: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合理,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区域内农业总产值8%以上。

(二)实施主体与农户(脱贫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各实施主体联结带动的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增收效果明显。通过产业园建设,为周边农户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为脱贫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脱贫户的经营性、工资性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三)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科技创新强。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育知名度高的农业品牌,农产品基本实现“三品一标”认证,养殖业基本实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时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逐步形成。

产业园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要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建设模式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按照“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一)责任主体。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

(二)实施主体。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产业园的实施主体原则上1-3家,并选定牵头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任务和绩效目标,负责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脱贫户的联结机制。牵头实施主体负责按要求组织项目绩效评价、验收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三)监督主体。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督主体为市农业农村局。

五、申报与评定

(一)建设数量。至2025年底,扶持建设3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2022年创建10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每年度可按产业的特点申报建设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同一区域、同一产业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的申报文件;组织编制申报材料,重点包括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政策支持、管理机制、落实建设用地(有涉及的)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及产业园今后建设思路、建设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投资计划等。实施主体提供企业登记注册、产业经营情况、500字左右基本情况简介等。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提出拟扶持产业园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六、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支持方式。首次获得认定的每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次性资金补助为20万元,部分建设规模较大的、建设成效显著的,可适当提高补助资金额。资金来源从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统筹解决。补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按程序拨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做好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应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二)资金用途。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结合实际,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实施主体按照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方案,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但不限于五个方面所列的具体事项:

1.农业设施,主要指生产大棚和加工用房(单层)、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道路改造、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补助。

2.土地流转,主要指现代农业产业园特别是核心区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助。

3.产业融合,主要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设施、产品储藏、冷链配送和流通设施的升级改造、新产业新业态设施配套等补助。

4.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主要指信息化建设、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增加等方面补助。

5.农业品牌,主要指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产品品牌宣传和打造特色地方区域公用品牌等补助。

财政资金负面清单:

财政资金补助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已建立普宁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各乡镇场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主要负责人担任园长(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或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巩固脱贫成效、配套服务、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取得成效。

(二)科学统筹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促进产业兴旺的要求,结合实际,补齐发展短板和弱项,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完成建设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支持产业园创建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条。落实对入园企业的加工、流通、设施用地、用水、用电及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创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入产业园建设,带动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类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产业园创建工作和优惠政策措施,提高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知晓率,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产业园创建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产业园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推动我市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八、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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