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建要求
(一)规划引领。高起点谋划特色小镇发展,确保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统筹衔接。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二)产业定位。特色小镇要有良好的发展基础,突出的产业特色,广阔的前景预期。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特色产业的提升发展为核心,结合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地域特征、资源优势,聚焦中医药、马铃薯、草牧、果蔬、民俗风情等传统产业和文化、旅游、现代物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找准特色、凸显特色、放大特色、做足特色,打造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特色小镇集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产业支撑体系。
(三)风貌管控。特色小镇应注重对地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将文化元素植入小镇风貌建设的各个方面,塑造出特色鲜明、色彩协调、风貌优美的小镇形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借景山水、巧用田园、就地取材,体现纯朴的乡村特色。坚持地域人文特色,把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融入“山、水、村”中,真正体现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小镇魅力。
(四)功能齐全。在尊重小镇自然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的基础上,按照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对特色小镇的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坚持合理配套,做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旅游交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布局完善,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就业等各项保障措施到位,提升特色小镇综合服务功能。
(五)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既凸显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保障,在规划编制、审批流程、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特色小镇成为农村有志之士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每个特色小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引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规划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特色小镇在创建初期要重视特色产业的科学定位,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统筹编制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产业、生态、空间、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内容,合理确定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重要内容,做到定位科学、目标清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凡申报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必须要有建设规划,各县区要加快首批命名的市级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编制进度,对列入全省重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渭县平襄书画小镇、临洮县洮阳马家窑洮砚小镇、陇西县首阳中药材小镇要于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批和备案工作,其他特色小镇的建设规划完成后,由市规划局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县区人民政府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审批。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县区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把特色小镇的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范围。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推行特色小镇土地管理创新,突出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首批命名的8个特色小镇所在各县区要于2月底前,向市国土部门提供特色小镇建设用地范围,市、县区国土部门依据提供的用地坐标,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保证建设用地。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区要积极研究制订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措施,整合优化资源,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市级财政对完成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并经县区政府批复,报市住建局、规划局备案后,给予规划编制补助资金10万元。特色小镇所在县区要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的租赁收入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贷和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各级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筹集特色小镇建设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采取TOT(转让经营权)、BOT(建设—经营—转交)等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特色小镇建设。
(五)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多方整合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对特色小镇建设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对涉及特色小镇建设的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小镇风貌等项目,充分利用新型城镇化试点、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精准扶贫和易地搬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编制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清单,优先对列入特色小镇建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六)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定西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是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特色小镇培育创建的实施主体,县区、乡镇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搞好规划建设,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七)强化考核考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奖优罚劣机制。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特色小镇建设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每年对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第一批)
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第一批)
1.通渭县平襄书画小镇
2.陇西县首阳中药材小镇
3.临洮县洮阳马家窑彩陶小镇
4.临洮县洮阳卧龙湾洮砚小镇
5.安定区巉口文化旅游小镇
6.渭源县五竹旅游休闲小镇
7.漳县遮阳山旅游休闲小镇
8.岷县梅川中药材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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