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重大决策,推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职责的通知》(浙特镇办〔2015〕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函〔2015〕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内涵意义
特色小镇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融合叠加的发展载体,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社区,是空间边界明确的创新创业平台。在全区规划建设一批省、市级特色小镇,有利于推动我区积极谋划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有利于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有利于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特色小镇重点聚焦云计算、文化创意、茶叶、影视、健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
特色小镇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既凸显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保障,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三、工作内容
1. 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区特色小镇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各特色小镇推进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2. 申报创建。小镇申报必须明确一个牵头单位以及一个以上主体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工作。经领导小组对本区特色小镇筛选,在明确申报对象后由区政府逐级上报。小镇牵头单位全程跟踪申报过程,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 培育建设。对纳入名单的省、市级重点培育特色小镇,要及时成立工作组,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全力保障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特色小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对各镇街、平台和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详见附件2)。
四、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特色小镇的宣传工作。
区文创办:负责文创、影视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考评办: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我区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平台和牵头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
区人才办:负责全区特色小镇的人才招引指导工作,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部分经典历史产业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特色小镇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引导安排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加快规划建设。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特色小镇的规划布局,协调指导特色小镇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具体负责金融、环保和健康、信息经济、时尚、高端装备制造业小镇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做好小镇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支持特色小镇加快产业发展。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数据统计工作,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研究提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区科技局:负责指导全区特色小镇的科技创新工作,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加快科技创新。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区特色小镇招商引资及电子商务工作。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风景旅游局:具体负责旅游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和指导协调。指导全区特色小镇3A至5A级景区创建工作。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强化旅游功能。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文广新局:具体负责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文化内涵的挖掘,负责其他产业特色小镇文化内涵的打造。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强化文化功能建设。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区特色小镇的配套建设。做好小镇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支持特色小镇加快项目建设。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西湖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全区特色小镇的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指导全区特色小镇加快完善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小镇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支持特色小镇加快规划建设。
西湖国土分局:负责做好享受用地扶持政策特色小镇的政策兑现对接工作。做好小镇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指导各单位强化特色小镇的用地保障,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特色小镇企业审批服务工作,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协助小镇做好统计工作。
各小镇创建牵头单位:负责做好小镇创建的申报、规划、建设、运营、统计、考核等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 完善协调机制。完善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例会制度,将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工作列为例会主要议事内容之一,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会商,及时解决小镇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2. 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实施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监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镇、街、园区或平台等创建主体要按季度向区发改局和区统计局报送纳入省、市重点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详见附件3)。
3. 落实政策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做好小镇建设服务工作,加大小镇项目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项目建设征迁难、审批难等问题。按照单位职能,主动对接省市有关部门,提高服务效能。
4. 强化考核通报。各小镇牵头单位制定年初推进目标任务,并按月分解任务,由区特色小镇推进办公室定期对各小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年终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
附件:1、西湖区特色小镇考核办法
2、西湖区特色小镇考核指标体系表
3、特色小镇统计按季上报工作分工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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