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特色小镇政策

2018-01-24 15:13:33 特色小镇政策

4.大石桥建一中药材小镇

以大石桥市建一镇铜匠峪村为核心,利用当地独特的土壤、气候,发展黄芪、牛膝、板蓝根、藁本等中药材种植业和中草药交易展览观光平台,打造集中药材种植、深加工、批发、出口、交易等于一体的中药材特色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海城孤山村,西至路公村,南至建一村,北至海城。小镇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

5.大石桥黄土岭地质小镇

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具有国内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资源,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社会,壮大旅游经济的积极作用,不仅仅要让游客接受科普知识和矿业文化,还要欣赏到世界独一无二的营口玉美石,领略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倾听明快悦耳的鹿呦鸡鸣。力争打造一个依托丰厚的矿业文化底蕴,集科普教育、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工业旅游新景区。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岫岩交界、西至后仙村、南至前仙村、北至建一交界。小镇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

6.盖州榜式堡丝绢小镇

以盖州市榜式堡镇柞蚕丝绢深加工基地为核心,充分发挥全国柞蚕丝绢产品集散地的地位优势,发展柞蚕丝绢深加工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建立科学技术研发基地,打造柞蚕放养、存储,蝉蛹、蛾食品加工,柞蚕丝绢加工等产业协调发展的中国柞蚕丝绢第一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东叉沟村,西至马连峪村,南至天宝村,北至大王寨村。小镇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

7.盖州九寨设施水果小镇

发挥盖州市九寨镇被农业部评为一村一品(设施水果)示范镇的品牌效应,依托林果业和种植业优势,发展水果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冷藏、批发等产业,打造以绿色农业、特色农业为主体的现代化设施水果特色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三道河村,西至九寨村,南至马屯村,北至唐岭村。小镇规划面积6.3平方公里。

8.鲅鱼圈区旺裕和国际青年小镇

以辽宁省青年营为先导,依托优良的自然环境和区位条件,整合相关资源,跨界融合“创、住、吃、购、玩”五大青年元素。集青创社区、文创社区、青年文体公园、青年别院等于一体,基于当代青年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全方位服务于青年群体的多功能综合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平安大街,西至滨海路,南至金港路,北至沙河大街。小镇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

9.营口1861文旅小镇

以1861年开埠的百年营口老港为基础,通过对营口老港及营口市站前区北部老城区升级、搬迁、改造,将辽河周边不同水体进行生态治理并合理利用,提出了“百年营口港,关外上海滩”的文化定位。保留与延续:营口港百年工业遗迹、历史文脉,创新与发展:智慧港研发中心、港口航运科研教育中心、港口物流金融、贸易、信息中心等多种产业形态。打造以历史文化旅游产业为引导,游乐酒店为补充,以商业、商务和居住为支撑的多业态混合共生文旅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北起造纸厂水库,沿大辽河湾区的营口港地块向东南延伸,东至大庆路营口植物园,南至辽河大街,西至大辽河盘锦市辽滨鸭舌岛自然景观。

10.老边区花海温情小镇

以上博路、机场路为纽带,依托老边区柳树镇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依托特有资源条件,在野草河渔地风景区、荷花花海、东岗子向日葵花海、东大菊芋花海基础上,引入薰衣草、色彩稻田、各色果树等,打造风格、规模、花季不同的特色花海,集观光旅游、婚礼服务、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特色渔情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至哈大高铁专线,南至营口机场,北至高铁东站,西至上博路、机场路。小镇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

11.老边区亲子体验“欢乐谷”小镇

整合老边老城区与营口城区间区域的特色农业体验项目,主力打造滨城生态四园综合体,进一步提升老边村生态园、天宏生态园、金屯生态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形成以农业亲子游赏、亲子互动、亲子教育等主题项目,为广大市民及小朋友提供寓教于乐的特色小镇。

小镇四至范围:东起边江路,南至渤海大街东段,西至庄林路,北至平原路。小镇规划总面积2.2平方公里。

三、管理和验收

(一)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的办法,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开展统一监测。各县(市)区要按季度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进展。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年度考核办法,对特色小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享受市级政策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

(二)动态管理,联动指导。

市政府分批公布市级特色小镇建设名单。市级特色小镇建设名单制定以“宽进严定、动态管理、验收命名”原则。对第一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不符合特色小镇建设理念的,次年不再享受市级扶持政策。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前期辅导、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政策扶持。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创建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立特色小镇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形成市、县(市)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验收条件及程序。

如期完成各项建设目标,符合特色小镇内涵特征,社会上有较大知名度,在行业内有一定公认度。由市级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政府向市领导小组行文,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和所在县(市)区政府初验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经实地查看、专家打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市领导小组审议,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命名的特色小镇名单。对于首次验收不通过的,一年内可申请一次复验。

市政府审定市领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命名的特色小镇名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是特色小镇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实施推进工作机制,搞好规划建设,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合力。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宣传全市特色小镇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特色小镇项目布局,协调特色小镇建设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探索特色小镇PPP融资模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做好各小镇及其所属乡镇规划,改善并优化农村生活环境,提升特色小镇的宜居宜业功能;

市工信委负责特色小镇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推进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做好互联网+工作;

市民委负责特色小镇民族风情打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做好财政扶持政策的审核和兑现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并制定特色小镇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强化特色小镇用地保障,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市环保局负责特色小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并协调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交通路网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特色小镇水资源利用开发工作以及水系改造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特色小镇绿化美化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特色小镇涉外业务的指导工作;

市招商局负责指导组织特色小镇招商引资工作;

市文体新广局负责挖掘和打造特色小镇文化内涵,支持特色小镇加强文化功能,做好文化+建设工作,打造特色小镇文化内涵;

市旅游委负责指导特色小镇景区建设,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完善旅游功能,做好旅游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市国资委为特色小镇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组织各类金融机构为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特色小镇规划执行情况和对改建、扩建进行监督,防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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