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色小镇政策

2017-04-11 15:49:15 特色小镇政策

——创意创业,小镇主导产业为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电子商务等,或是服务实体企业,满足居民需求的新金融,如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或要素市场等,也可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平台,如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

——健康养老,小镇主导产业为健康或养老领域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或信息传播,如医疗服务、医药保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育休闲、健康咨询管理等。

——现代农业,小镇主导产业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兼具生态保护、生活休闲、农业科普、文明传承等功能的高科技农业、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创意农业等。

——旅游风情,小镇拥有独特旅游资源、浓郁风情韵味、秀丽自然风光,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突显浓郁苏派风情和人文魅力。

——历史经典,小镇主导产业为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工艺的经典产业或民俗文化传承,如丝绸、刺绣、紫砂、漆器、茶叶、雕刻、珍珠、酿造等。

(二)建设空间:原则上布局在有较好特色产业基础,相对独立于市区的产业集聚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开发园区或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并在产业定位、文化传承、资源要素、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策划。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三)功能集成:注重生产、生活和生态有机融合。建有提供创业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展示、交往空间等综合功能的小镇客厅。积极应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注重自然保护、历史传承和地下空间开发,所有特色小镇原则上要按3A级以上景区服务功能标准规划建设,旅游风情小镇原则上要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范要求,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特色小镇。

(四)项目投资:在主攻产业内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高端制造业类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项目投资50亿元,苏北、苏中地区投资额可放宽至标准的80%。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风情和历史经典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项目投资30亿元。第一年完成投资不少于总投资额20%,且投资于特色主导产业的占比不低于70%。以上投资均不含住宅项目。

(五)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特色小镇要有明确的建设主体,鼓励由特色产业内的骨干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或行业协会商会牵头,组建多元化、公司化的管理运营平台。政府做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市场运行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核报等工作。

(六)综合效益:特色小镇以集聚高端要素为核心,吸引一批“国千省千”人才、大企业高管、工艺大师、科技人员和其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一批特色产业内的骨干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工商户、创投企业和创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促进互联网和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机制,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和自主品牌;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基本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旅游风情类小镇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以上,实现直接就业人数2000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7500人以上。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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