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色小镇政策

2017-04-11 15:49:15 特色小镇政策

江苏特色小镇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2日

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

(此文件为江苏特色小镇政策主要文件)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6号)要求,加快培育创建一批具有江苏特点的特色小镇,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坚持政府规划引领、市场主导运作、民众广泛参与,力争通过3-5年努力,分批培育创建1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多种功能叠加、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彰显江苏产业特色、突显苏派人文底蕴、引领区域创新发展。

二、创建要求

(一)产业定位:聚焦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风情、历史经典等产业。

——高端制造,小镇主导产业为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轨道交通、新能源和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具有比较优势,适合特色小镇集聚发展的高端制造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小镇主导产业为智能终端和云服务、下一代通信网络、先进传感和物联网技术、机器人和无人系统、高级人工智能、3D打印技术、信息安全与防护、数字内容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内的重点领域。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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