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3-05-30 18:00:50 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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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黑山县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更新,按照《锦州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锦政办发〔2023〕2号)要求,结合《黑山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黑委发〔2023〕7号)和我县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黑山县城市更新建设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为着力点,大力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由粗放外延扩展向内涵提质增效转变,充分激发城市内在活力,广泛应用城市建设新型技术,不断优化城市结构,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效果明显,数字化、智能化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力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建设绿色城市,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着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使用绿色技术和产品,实施房屋维修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拆除违章建筑和危险破旧建筑、设施,美化环境,力争获评市级标杆项目小区1个,5年内共完成80余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强化“U型”空间管理,持续创建示范路、标准街;推进智慧小区、智慧安防小区,优化生活配套设施,实现城区小区物业管理、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南湖片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小区建设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中国移动黑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黑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黑山分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2.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通过夯基底、塑结构、注文化、展新颜等一系列手段打造黑山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示范、城市开放空间的新节点、景观空间新范式,提高南湖公园在整个城市中的地位和价值,形成黑山网红打卡地与旅游目的地,推进黑山县城城东城西联动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现状植物和水系资源,通过生态修复、提升空间公共服务效能,打造满足黑山人民运动健身、科普教育、文化休闲的综合性公园。项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湿地建设、人工湖水流形态整治、绿色工程实施、底泥清淤等系统性治理手段,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水质指标。重点实施南湖湿地公园生态恢复与提升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3.推进城市功能完善。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医疗教育、养老托育、产业培育等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教育发展布局;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备设施建设。推进市容环卫设施建设,提高低尘机械清扫作业能力,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重点实施一高中易地搬迁一期工程,建设妇幼保健院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大虎山街道、新立屯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顺利投产。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4. 推动公园城市建设。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布局,全面构建城市生态空间新格局。围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绿地、区域绿道网、城市绿廊、生态隔离带等建设。支持留白留璞增绿,建设改造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启动黑山体育文化公园项目,重点实施南湖公园升级改造、县城东西出口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城区口袋公园、街角绿地及小微绿地公园改造等项目,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打造城市更新样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5. 建立“装配式”建筑体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良好的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二)聚焦建设低碳城市,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重点实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提标处理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2. 发展城市低碳出行体系。发展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公共交通能力、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快老城区道路改造,推动城市道路网结构优化,加强公交线路网络建设,改善公共交通便捷性和通达性。重点实施新工业大街道路管网工程和城区道路新改扩建、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新建、县城道路管网配套等城市道路工程。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三)聚焦建设智慧城市,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

1.推进城市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程,开发IOC城市综合指挥中心大屏更多主题,完善黑山主城区GIS地图,研发手机端APP和各类应用。统筹推进数据整合,预留各类应用接口,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判,为城市综合指挥调度、综合研判、态势发展提供科学、可靠、准确的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县智慧城市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2.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每年将依据供热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改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重点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燃气、供热、供水等老旧管网改造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中国移动黑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黑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黑山分公司、国网黑山供电分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3. 推进防灾应急项目建设。推进城市防灾避险、应急救援等空间、场所建设;推进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和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平战两用公共设施改造建设,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四)聚焦塑造人文城市,推进历史文化传承

推进历史文化保护。深化对纪念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重点街区等保护利用。加强文化品牌建设,深入挖掘独具黑山特色的历史文化,打造“中国·黑山传统二人转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化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新立屯关帝庙修缮工程、天主教堂(黑山阻击战28师指挥所)数字化工程项目、考古和文物保护服务中心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提高旅游吸引力。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挥“武术之乡”优势,弘扬传统文化,开展“太极文化节”,打造“黑山县半程马拉松”新兴体育品牌。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黑山县阻击战烈士陵园(黑山县阻击战纪念馆)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五)聚焦打造活力城市,激发城市内生动能

1.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支持金融、科技、电子商务、文化体育、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商业步行街改造,推动夜经济繁荣发展,支持黑山夜市夜经济特色小吃街建设。积极推进两条精品旅游路线,围绕黑山阻击战纪念馆、101高地、黑山县烈士陵园、镇安镇下湾子村等地的红色旅游路线;围绕段家乡蛇山子村、镇安镇十里村、小东镇小东岗村、胜利温泉等地的绿色乡村生态游路线。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2. 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推进闲置土地资源转变为现实生产要素,充分利用开发区(园区)闲置厂房转型升级引入新产业。

牵头单位:庞河经济开发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3.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加快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和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带动力,扩大吸纳农村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推进县城承接中心城市功能转移;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目前至2025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金融支持

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创新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城市更新商业模式。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府投资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本级财政加大对城市更新工作的资金投入。坚持市场主导,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融资,引导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和运营。探索建立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基金。各责任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引导各金融机构参与国家支持的项目融资,保证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金融机构

(二)强化用地保障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土地,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优先用于城市更新中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工业厂区改造为经营性开发的,适当调整用地控制标准和指标,把用地弹性指标优先安排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利用闲置或低效空间资源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在一定年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落实税费减免

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相关减免政策。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市更新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等。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项目生成制度,科学引导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探索符合实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畅通12345咨询投诉渠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建筑容积率奖励、补助资金等激励措施。

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黑山县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专班,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各项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机构)以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城市更新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市更新主体责任、落实国家政策,提出我县城市更新政策措施;审议全县重大政策措施、城市更新规划和重大项目方案、大额资金预算;组织更新工作的评价考核。

(二)推进项目实施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全县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工作,负责项目入库和重大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有关单位要分工负责,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承担起推动本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计划,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具体落实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编制更新规划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中长期专项规划。完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城市“体检”,找出城市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划定城市更新范围,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名录,探索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改造。建立弹性灵活的更新区域“一案一策”制度,编制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当包括更新发展定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方向及其布局、资金来源、历史文化资源及保护、完成时限等内容。

(四)加强指导调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项目谋划和建设,建立项目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按计划建设实施。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社会关注度,及时总结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大力宣传城市更新的目的意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运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黑山县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组 长 王 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徐 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

赵庆宇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孙 蓬 庞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

务副主任

左 哲 副县长

王 凯 副县长

秦 奇 副县长

晁英杨 副县长

成 员 陈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冬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于立新 县教育局局长

王 健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志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宏 县公安局政委

张 莹 县民政局局长

解 群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檀雪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铁夫 县水利局局长

崔旭光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耿俊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武卫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玉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玉玲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马立军 县智慧城市中心主任

王喜权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郝德志 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局长

马 力 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局长

高忠飞 国网黑山县供电公司经理

惠志强 中国移动黑山分公司经理

于 涛 中国联通黑山分公司经理

张育铭 中国电信黑山分公司经理

张立谏 中国人民银行黑山县支行行长

有关金融机构及21个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陈强(兼),联系电话:5556503。

来源: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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