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

2023-05-22 18:00:18 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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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规定的行为主体对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安全性能与使用功能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区域,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而实施的改造、提升、活化、延续的⼀项综合性工作,以进⼀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 号)、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2〕16 号)精神,加快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两个加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城市更新升级,围绕浍河两岸,持续提升老城区、发展南城区、拓展开发区,打造“一河两岸三片”城市新格局,从而实现固镇县城市更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五年塑样板”的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 2035 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融合。将城市更新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空间规划,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机能活力。

(二)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管控、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励和⽀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参与城市更新,实现利益共享共赢。

(三)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推动成片连片更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净、宜居、特色、智慧的城市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坚持保护优先,历史传承。根据地域文化特色,挖掘和展示历史⽂化要素和内涵,传承城市历史,维护城市脉络肌理,实现历史⽂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

(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结合城市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更新⽬标,合理制定更新⽅案,通过开发重建、整治修缮、历史⽂化保护等多种⽅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三、城市更新范围

本次城市更新的范围为固镇县县城建成区范围,东起城区东出入口(高铁处),西至胜利路,南至崇文大道,北至奋进路区域,面积约35.8平方公里。同时,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治理导向为基础,以街道边界、自然水系、行政区划等因素为依据,划定城市更新的重点更新单元,打造“一河两岸三片”的城市更新总体格局,展示“汉兴之地,胜利之城”的城市魅力。

四、实施计划

2023年,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省级试点城市更新单元,落实单元项目建设主体,编制单元实施计划和项目库;2023年至2025年,按照重点片区、重点单元、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分期推进,完成城西重点更新单元试点工作,建立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总结城市更新经验。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 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电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

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鼓励“一次改到位”。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谷阳镇等)

(二)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改造范围和标准,合理编制分年度计划。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到改造对象精准识别、改造方式精准确定、工程建设精准管理,力争“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全县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棚改办;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谷阳镇等)

(三)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以及地震易发区城市房屋设施,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工改商”“工改文”,鼓励转变城市老旧厂区区域功能,积极向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老、文旅科创等产业,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老旧厂区改造示范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局等)

(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系统修复河湖水系、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加快城市水环境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构建滨水特色环境。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和公用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按照市民出行“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向社区延伸。到 2025 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 80%。(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局等)

(五)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目标,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城市教育、医疗、托育、养老及无障碍等多类型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扩大“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积极拓展城市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整治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路况较差的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至2025年,建成区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2000个,同步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投资集团等)

持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七)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保留和恢复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快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到 2025 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市建成区 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任,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及水源替代水厂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 2025 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米。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加强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瓶改管”。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八)实施新城建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到2025 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5G 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基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安徽建造”。到 2025 年,系统化智慧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高。(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数据资源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九)实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度,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 0.6 至 0.8,合理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光伏建筑。全县城镇新建民用建筑 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 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 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以上。推进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十)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强化对自然、人文及传统记忆地区等保护状况调查,分类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区,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强化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加强“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风貌整治。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推进特色街区塑造。深化历史建筑全域普查认定,加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加强城市特色要素识别与挖掘,侧重传统建筑文化挖掘传承,提升城市的地域特征。注重加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资源保护利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化旅游局、县重点工程中心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固镇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

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县相关部门依法按职责分工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固镇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城市更新工作责任主体,履行城市更新职责,明确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城市更新。要以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依据,综合群众意愿、区域现状等确定城市更新单元内的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编制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当包括城市更新单元内的具体项目、边界和规模、实施主体、投融资模式、进度安排等内容。要切实加大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一整套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市场化方式实施更新改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县政府将城市更新行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三)健全体检机制。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短板弱项,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导向,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传承等增加体检指标,丰富城市体检技术体系,增强城市体检的针对性。

(四)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工作统筹,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以“城市更新单元”作为基本管理单位,明确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相关目标和责任。在“城市更新单元”基础上制定年度计划,按照“更新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明确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强化推进城市更新空间与实践上的衔接和融合。

(五)强化政策保障。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

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对于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属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范围内的土地,可采用收储、土地置换、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集中连片开发等方式分类处置。可结合实际,制定老城更新“工改商”“工改文”以及补助资金等激励措施。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加快培养、招引一批适应城市更新管理和城市设计的管理队伍及专业人才。城市更新用地涉及政府组织搬迁补偿的,搬迁补偿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形成“净地”后,可采取带建设方案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在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内,经济无法平衡的城市更新项目,按照具体项目情况一事一议。

(六)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汇聚资本力量,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实施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多渠道筹集城市更新资金,具体包括:政府债券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城市更新资金、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参与城市更新的市场主体投入的资金、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自筹资金、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政策和资金支持。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七)坚持系统推进。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突出功能性改造重点,坚持城市更新单元化推进,促进整体功能提升,防止碎片化改造。及时编制城市更新总体方案,做好城市更新单元设计,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年度更新任务,分类推进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积极开展试点示范,聚焦重点任务,定期推进一批试点项目、示范街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八)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制订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方案,加大对国家、省及我市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鼓励公众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

固镇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 敬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程武剑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方永 县政府办主任

崔李波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大保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正义 县民政局局长

李 飞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安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 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王中华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宋洪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广霖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单乃军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任振保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黄鹏飞 县重点工程中心主任

苗 新 县投资集团董事长

姚 尧 县棚改办副主任

许道杰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程武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方永、崔李波、李飞、刘安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若有人员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并报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固镇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为加快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16号)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固镇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

2.《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16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16号)精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固镇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并征求了县发展改革委等14家单位意见,通过了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5月12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敬召开专题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城市更新范围、实施计划、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六部分。

(一)工作目标。聚焦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两个加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城市更新升级,围绕浍河两岸,持续提升老城区、发展南城区、拓展开发区,打造“一河两岸三片”城市新格局,从而实现固镇县城市更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五年塑样板”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融合;二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四是坚持保护优先,历史传承;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三)城市更新范围。本次城市更新的范围为固镇县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约35.8平方公里。

(四)实施计划。2023年,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省级试点城市更新单元,落实单元项目建设主体,编制单元实施计划和项目库;2023年至2025年,按照重点片区、重点单元、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分期推进,完成城西重点更新单元试点工作,建立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总结城市更新经验。

(五)主要任务。一是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是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三是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四是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五是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六是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七是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八是实施新城建提升工程;九是实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十是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健全体检机制;四是突出规划引领;五是强化政策保障;六是创新融资机制;七是坚持系统推进;八是做好宣传引导。

同时,成立固镇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五、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了县发展改革委等14家单位意见,其中11家单位无意见。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提出1条意见均已采纳。县应急局提出2条修改意见:一是将应急管理局从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配合责任单位中删除,已采纳;二是在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第二部分中,将县应急管理局由牵头责任单位修改为配合责任单位,蚌埠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中对应内容的牵头单位为市应急局,本部分内容实质为安全管理,故未采纳。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已通过。

六、工作建议

建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固政办秘)印发实施。

来源: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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