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2023-01-13 17:00:44 城市更新政策

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城市更新工作,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提高城市宜居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抢抓《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政策契机,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推进桐梓县城与遵义主城同城化,强化“遵义都市圈”对桐梓的发展带动,形成桐梓城乡融合发展和县域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城市更新项目库,建成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到2023年,完成列入计划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完成城镇背街小巷改造。到2025年底,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任务;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力争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安全可靠保障率达100%。以“四改”为抓手的城市更新行动助推城镇品质提升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四改”

1.全力打好城镇老旧小区“歼灭战”。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县城(城关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全力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三年内完成2020年底前未建成的存量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鼓励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

3.全力打好背街小巷改造“持久战”。三年内全面完成城镇背街小巷改造,打造安全有序、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文明街巷;建立健全背街小巷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4.全力打好城镇管网改造“协同战”。开展燃气、污水、供水、雨水管网等全覆盖、零遗漏排查工作,找准问题症结,针对性实施管网建设改造;开展电力、通信和广播电视等线网专项排查,按照“新线入地、旧线归整、废线拆除”的原则开展治理,解决线缆乱牵乱拉乱搭乱建引发的视觉污染、环境影响、安全隐患等问题;统筹城镇发展与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网覆盖范围和供应保障能力。

(二)着力优化交通体系

5.加快优化城市路网体系。加快完善城镇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等路网系统,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疏通“拥堵路”,畅通“微循环”,进一步优化交通网络,方便群众出行。持续推进龙凤大道、燎原南路等城市骨干道路建设。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强化路面管控、深化宣传教育等,多项举措推进中心城区和县城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工作。强化道路两旁隔音带设计建设,对于路面铺装、照明等设施和地下市政设施出入口(含窨井盖),要明确特殊铺装、稳静化措施等要求,确保通行舒适安全。

6.加快补齐城市停车短板。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业主自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对停车位紧张的既有住宅区实施改造。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鼓励商业区、办公楼、旅游景区、学校、体育场馆、居住社区等场所停车设施,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情况下,错时向社会开放,探索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的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严格规范机动车路内停车位设置,严禁在救灾疏塞、应急保障等道路上和人行道上设置,坚决取缔非法占道设置停车位。

7.加快完善公共交通体系。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积极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8.加快强化慢行系统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快慢行系统建设改造,用慢行系统把城市更新单元与学校、重要商业区、集中办公区、城市公园串联起来。新建、改造一批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确保步行系统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

(四)着力完善城市绿化

9.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新建一批公园绿地。利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空间,增加道路附属绿地。注重本土植物运用,降低绿地建设与管养成本。注重植物色彩季相变化,加强彩色植物运用。利用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休闲场地。城市更新单元内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

(五)全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10.加快补齐二次供水短板。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等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解决二次供水设施跑冒滴漏严重、水质污染风险高、治安隐患多等诸多问题。

11.加快补齐市政消防栓短板。城区、县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要充分考虑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市政消火栓建设与道路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对城区和建成区以外沿道路铺设的市政给水管网,按照国家标准预留消火栓接口。对于老城区缺失、破损的消火栓应及时进行补建、更换和维修,保证消火栓在城区消防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12.持续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建立长效节水工作机制、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拓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工作。

13.加快补齐环卫设施短板。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系统,满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需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按照“有齐全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五有标准要求,制定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制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要求。在城市公厕改造、提升、新建、管理上下功夫,及时对老旧公厕进行提档升级改造,打造无障碍公厕。

14.提升基础通信覆盖能力。加快推动城市移动通信网络质量优化,提升4G网络覆盖质量,切实消除城区移动通信信号盲点、盲区和弱覆盖区,推进5G网络建设,实现城市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六)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15.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城市更新单元内按标准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消防站、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新建小区按要求配套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用房等公共设施设备用房;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予以保障,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场地建设达到规定面积标准。因地制宜完善城市更新单元内文体设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完善社区书屋;利用小区空闲土地、拆违腾空土地、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等,采用新建、改建等方式,按照标准完善体育设施。

16.加快补齐商业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按照“购物不出区”要求,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城市更新单元内要完善餐饮店、理发店、通讯网点、银行网点、快件寄递服务点等便民商业设施,支持大型商贸企业以连锁经营形式在社区配置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便利店、智能微菜场、公益性标准化菜市场、直销菜店、便民药店、农产品直营店等业态。

(七)推动城市风貌整体提升

17.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注重自然、人文和传统保护状况调查,突出山、水、城有机融合,强化历史格局、文庙等古建筑特色要素保护。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加强历史建筑挂牌及测绘建档,积极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推进特色街区保护与利用。   

18.彰显传统街巷文化魅力。实施老旧街区、传统街巷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工作,突出对红色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推进文化要素与旅游、商业融合,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商业街、美食街、民俗街、旅游风情街等魅力街区。

19.注重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设计原则,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和时代风貌,延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基因、体现城市精神,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回归建筑基本属性,强化文化传承创新,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建筑。

(八)着力增强城市韧性

20.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巩固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坚持防治结合、平战结合,强化部门、区域联防联控,实现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优化创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预防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布机制、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支撑体系;补齐疫情防控设施短板,统筹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机构布局,构建以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救治医院、医疗资源储备、应急救治设施组成的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反应快速的分级、分层、分流防控救治格局,提升疾控中心能力水平,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1.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加强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全面消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确保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避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2.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实洪涝干旱、火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防治。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提高灾害信息获取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内外联动的应急救援网络,逐步形成公安、卫健、消防、气象、交通、住建、水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一张网”调度指挥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提升避难、储备、保障能力。

(九)推动城市治理提升

23.加强城市市容整治。加大力度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乱象,以精细化治理、管理促进市容提升,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推进城市市容秩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行为,规范占道审批和管理;以“疏管结合”为原则,强化流动摊贩管控,有条件地设置疏导区,有效提高管控水平;有序开展各类路标路牌、户外广告、招牌等标识标牌的专项整治,全面清除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标识标牌,严格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各类标识标牌设施设置;加强建筑外立面空调外挂机、垃圾箱、路旁座椅、报刊亭设置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整齐美观。

24.严格控制景观亮化工程。按照适度控制、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景观亮化,严禁盲目新建脱离实际的景观亮化设施,杜绝出现违背城市发展规律、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格管控灯光秀、水秀、沉浸式展览、夜游项目、灯光夜跑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城市更新工作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文旅、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助,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成立桐梓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城市更新工作的牵头单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上级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上报项目推进情况。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方面为城市更新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在资金争取、资源和资产配置等方面下足功夫,按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省级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紧紧抓住国家、省政策契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等;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必要时要建立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及时下达、专款专用。

(三)加强项目统筹。全面做好全县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工作,构建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工作,按照“点线连接、成片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以片区为单元策划更新项目。合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片区功能,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以城市更新改造为统领,整合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在城市更新中,充分引入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城市建设理念,实现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城市发展理念的全方位更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国家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建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创新宣传模式,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宣传方式,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局面。

附  件

桐梓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全县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城市更新工作组织保障,加快补齐城市短板,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大力提升城镇品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桐梓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全县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出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工作考核,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国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程  雄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娄  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元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廖登伟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建军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娄方元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  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勇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大权  县水务局副局长

        梁正波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万江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吴兴宝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济建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智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咏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福兵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  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义平  县应急局副局长

        张亚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严国刚  贵州广电网络桐梓分公司副总经理

        田世坤  中国电信桐梓分公司副总经理

        蒋  俊  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副总经理

        邓  琦  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隶恩  贵州燃气集团桐梓县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王乾坤  县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马自鹏  县交旅投集团副总经理

        陈  忠  桐梓供电局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娄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元平、廖登伟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增补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单位开展指导,调度、督促工作推进;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牵头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等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困难;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承办各类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资金保障措施,指导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指导各单位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等的申报工作,多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督导各地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开展试点示范,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建设等相关具体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指导各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污水、供水、雨水管网的排查,并针对性实施改造建设。负责做好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等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燃气管网的排查,并针对性实施改造建设。做好城市管理、治理等工作。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广播电视线网的排查与治理,与水、气、讯等同步实施线网维修和升级。负责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社区书屋建设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城市更新规划与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并将经批准的城市更新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规划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为规划城市更新项目提供空间保障。做好用地保障、规划方案审查、地下空间开发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城市更新单元内的安全、安全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城镇事故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体系等相关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全力做好工程施工、车辆运输、交通安保等保障工作;做好城市路网体系优化、公共交通体系完善等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运行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体育、多功能运动场或同等规模的球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医疗卫生设施的完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构建科学指挥、专常兼备、覆盖全面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建设、城镇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消防“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涉及的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负责做好城市更新单元内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工作。

县供电局、中国电信桐梓分公司、中国移动桐梓分公司、中国联通桐梓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桐梓分公司、贵州燃气公司桐梓分公司。负责通过出资、出力、出政策等方式,支持做好城市更新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线网改造、治理等工作。优化移动通信网络质量、推动城市移动通信网络、燃气全覆盖。

县城建集团、县交旅投集团。负责政府投资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项目使用、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给予有力的政策保障,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来源: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城市更新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590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