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清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2022-09-26 14:30:18 城市更新政策

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福建省《2022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州市城乡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5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乡品质提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城市更新工程

1.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推动城市体检,评估“城市病”问题,针对短板进行系统提升。完成年度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持续推进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共改造老旧小区0.307万户。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开展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园林处,7个街道〕

2.打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中心区、临山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推动城市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展现地方风貌特色。完成1个中心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投集团、土发中心、园林处〕

3.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修缮10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实施古厝活化利用3处,推广宣传古厝活化利用精品1处。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坚持修缮保护、活化利用两手并举,带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讲好古厝背后故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体旅局、商务局,7个街道〕

4.城市照明整治。更新升级城市照明管理系统,推广城市道路 LED 照明、半夜调光控制、间歇亮灯等节能措施,完成城市路灯LED节能改造350盏。整治城市夜景照明,各街道持续开展主次干道违章设置LED走字屏、灯箱广告清理整治,提升城市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靓化一批夜景工程,围绕夜色经济、温泉康养、内河旅游等节点景观,对城市重要视域夜景进行靓化提升,完成2处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处、城投集团〕

5.井盖杆线整治。以安全、平整、牢固为目标,继续推进各类窨井盖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缺损、响动、凹凸不平、防坠网缺失等问题。依托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窨井盖电子档案和数据库,动态更新数据,并将窨井盖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在精细化管理街区先行启用具有福清元素井盖。持续推进电力杆线整治,拆除废旧电杆、规整线路,协调推进“三线”搭挂隐患治理。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多功能灯杆300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局(大数据中心)、“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园林处、城投集团、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福清分公司、中国联通福清分公司、中国移动福清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福清分公司〕

6.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排查,编制2022年改造提升项目清单,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不少于2条城市主干道、1个城市公园广场绿地、1个公交场站、2座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残联、卫健局、交通局、城管局、文体旅局、园林处、城投集团〕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持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源头减量,提升资源利用率,推进垃圾分类全域覆盖。探索新机制,重点解决误时投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低等问题,持续推进源头减量和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福清生态环境局,7个街道〕

8.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需要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围绕市政设施、施工围挡、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建筑外立面、执法队伍规范化等,拓展内容、提升功能,强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支撑。推进我市与福州平台分工协作、一体化运行,提升管理质效。加强网格队伍建设,优化网格划分,突出监督考评,进一步健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局(大数据中心)、“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9.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供需匹配、因城施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聚焦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并将符合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改造或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940套。制定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发中心〕

10.推动温泉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温泉开发招商工作。新增探采结合深井,对温泉热田进行开发,打造智慧温泉平台。重点打造福清市东龙湾花蛤小镇(海水温泉)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体旅局,三山镇〕

11.公共场地体育设施建设。盘整利用边角未利用地块、街头绿地及体育用地等空间,建设2个公共场地体育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处〕

(二)新区拓展工程

12.重点片区建设。从城乡结合部以及高铁站、轨道交通、机场等重要交通节点入手,实施集中连片综合开发,完善组团配套,留足生态空间,实现产业更新提级、土地利用优化与建设项目提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发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城投集团、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石竹山景区及高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13.推动建筑产业化。以新区建设带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发展,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6%以上,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在综合管廊、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等方面推广应用工业化生产的定型化、标准化、集成化市政基础设施预制部品部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投集团、水务公司〕

(三)生态连绵工程

14.制定系统推进方案。制定市域生态连绵工程统筹实施方案,完成生态连绵工程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大力提升环城一重山生态功能,提升改造滨海风景道、沿河沿路生态廊道,推动串点连线成网,打造“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城市公园”三级网络化生态空间体系。〔责任单位:市园林处、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

15.城市生态屏障区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一重山生态功能提升、林相景观改造,实施山体“增绿添彩”,补充乡土树种、市树市花,打造一山一花一主题与彩色生态环。建设郊野公园10公顷。〔责任单位:市园林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投集团〕

16.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滨海、沿河、沿山、沿路、绿化带等生态廊道(斑块)保护修复改造提升。实施城市内河沿岸生态景观提升、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加快推进G228线滨海风景道改造提升,实施国省道干线沿线生态环境提升。〔责任单位:市园林处、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大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完善公园绿地功能和品质。补齐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功能完整、特色突出的主题公园。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完成植物园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10公顷、福道10公里,打造特色精品公园1处,完成口袋公园5个、立体绿化5处、主题公园1个。〔责任单位:市园林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旅局〕

18.加强耕地保护。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创新开展“村庄规划+责任规划师+土地治理”专项行动。引导鼓励工矿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低产田整理、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处置曝光典型问题,形成震慑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四)交通通达工程

19.城市道路建设。推动一批交通“高快一体化”项目建设,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重点推动福莆宁同城化快速通道。推进高速出入口、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推动主城与新区(组团)之间的快速通道、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等,强化次干道、支路、街巷路项目建设,加密建成区路网。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

20.增设公共停车设施。建成投用城市公共停车综合管理系统,鼓励建设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新建项目按标准建设停车位,旧居民区合理增设街巷夜间、周末停车位,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步行街、医院、重要集散节点周边挖潜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全年新增36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投集团〕

21.慢行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道路空间资源,加强既有步道、非机动车道优化整治,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试点建设非机动车港湾停车区。依托福清城市特色本底和人文底蕴,打造一批以人为本、彰显特色、舒适便捷的高品质慢行步道。加强公园、绿道、非机动车道衔接,形成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实现街道可漫步。实施1个慢行步道建设。〔责任单位:石竹山管委会、市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处、城投集团〕

22.开展交通整治。通过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道路塌陷隐患、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拓宽“瓶颈路”,提升通行效率,推进主次干道“微整治”2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城投集团〕

(五)安全韧性工程

23.推进排水防涝。加快落实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推动高水高排工程建设,推行城区水系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5公里,强化易涝点整治,建立健全易涝点整治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排查风险点,重点开展低洼区域和地下空间整治。利用城市低洼地、池塘湖泊、公园绿地等建设滞洪区、雨洪公园,构建海绵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福清生态环境局、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城投集团〕

24.保障城市供水。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序时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新改建供水管网15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规范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使用,保障正常运行。落实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各级供水、物业、卫健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抽查。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水务公司〕

2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稳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效能,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新建改造修复生活污水管网,加快污水管网补短板。结合随路建设、污水厂厂外管网专项建设等方式,重点针对污水设施薄弱区域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活污水收集、运输能力。新建改造修复生活污水管网11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城投集团〕

26.城区水系治理管养。全面完成城区河道治理并转入运营管养;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城区水系要素智慧化管理;发展内河旅游,加快码头等配套设施建设、沿岸基础设施和景观提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园林处〕

27.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及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设施六类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开展综合性、标准化治理,评估管道运行安全状况,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设我市中压燃气管道18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华润燃气〕

28.强化房屋和桥梁安全管理。加快钢结构、石结构房屋专项整治和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重点强化酒店、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治理。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试行房屋安全监测保险,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置。完成57栋50年以上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桥梁定期检测,加快D级(或不合格级、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桥梁)病害桥梁的加固改造,完善“一桥一档”档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城投集团,各镇(街)〕

(六)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

29.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加快完成农村分散式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完善边界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同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镇(街),福清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

3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打捆打包实施市场化,积极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运营管理,全市新建改造生活污水配套管网20公里。〔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福清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3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坚持增量规范与存量提升并重、场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实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村庄。全市重点推进46个村庄(年度完成4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开展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各镇(街),福清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32.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每月14日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提升全市河湖水系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水利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七)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工程

33.农房安全管理。加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既有农房改造、扩建等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

3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市场化,提升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南岭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供销社〕

35.农村厕所改建。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和公厕提档升级,新改建村镇公厕5座,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完善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持续推动完善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上线和“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城管局、福清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

36.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围绕“共建洁美家园 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要求,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实施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以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抓手,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健全长效清洁机制,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并纳入村规民约。引导镇(街)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福清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等市直成员单位〕

37.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通过设置积分任务、设立“积分超市”、建立积分兑换机制等方式,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守护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到年底,实现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财政局〕

38.乡村美化绿化。以“绿盈乡村”为抓手,引导各镇(街)梯次建设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村庄,53个村庄提升达到“绿盈乡村”标准,新创建200户省级“美丽庭院”。〔责任单位:各镇(街),福清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市委、妇联〕

(八)农村风貌管控工程

39.村庄规划编制。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村庄,加快编制“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阳光规划”,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避免强制“合村并居、村民上楼”,今年完成43个村庄规划编制,累计完成150个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40.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培育一批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2个村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文体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41.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优化村庄布局,将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管控要求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作为建房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的建筑风貌管控依据。启动福清市高山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提升既有建筑风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范管理秩序,推动共建共享共治。全市整治既有裸房58栋。〔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九)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工程

42.打造“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推进乡村振兴“百镇千村”试点,充分发挥试点村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串点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典型示范线,重点打造2条精品示范线路。〔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

43.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等建设,开展临水、临崖、临池塘公路及农村支路进入干线公路口的安全整治,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交通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44.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交通局、发改局、商务局、福清邮政管理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45.农村供水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新建或扩建规模化水厂2处。铺设管网200公里,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局〕

46.农村通信和配电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持续拓展农村光网和4G覆盖广度和深度,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在16个镇(街)实现镇区千兆光网和5G网络覆盖。积极推进农村电力设施改造提升,开展农村防灾差异化建设,改造16条农网10千伏线路,优化农网网架结构,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重点解决农村居民用电低电压、“卡脖子”等用电受限问题,新改建152个供电台区,打造1个乡村电气化试点,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工信局、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十)典型样板工程

47.新区(组团)建设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并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和定位,谋划城市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综合交通节点等)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高标准建设新区组团。〔责任单位: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石竹山景区及高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48.县城更新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并在老县城中心地区重点推进1个老旧街区或片区单元整体改造,打造城市(县城)更新样板,推动居住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区域生态修复、公共空间拓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利用、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城市更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教育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土发中心、城投集团,7个街道〕

49.绿色社区建设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重点选择城市社区谋划创建绿色社区,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社区环境,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和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7个街道〕

50.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启动城市快速路建设或主干道整治样板工程。强化“高快一体化”,构建衔接畅通、布局完善的城市快速路网;继续推动城市主干道整治,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街巷微循环改造、园林绿化提升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园林处、城投集团〕

51.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选择廊道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作。以生态保护和复合功能的协调统一为建设目标,重点开展符合生态建设的规划设计、空间营造、绿化种植和功能完善等工作,凸显项目生态典型性、生态稳定性和生态服务价值等。〔责任单位:市园林处、福清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投集团〕

52.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并选择1个商业集中、人流密集的老城区的重要节点,结合慢行系统的打造,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投集团、东百集团〕

53.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开展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等方面综合整治提升,打造衔接畅通、安全便利的无障碍区域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残联、卫健局、城管局〕

54.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重点启动1个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整治,重点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河岸缓冲带与美丽河湖建设等,建设雨洪公园。〔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园林处、城投集团、水投集团〕

55.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道路交通设施管护等进行创建,改善市容市貌和空间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园林处、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投集团,7个街道〕

56.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开展样板培育工作,并选取集镇环境整治项目开展样板工程创建工作,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规范管理秩序。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享共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相关镇(街)〕

57.完整街区样板。打造15分钟完整生活圈,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商业服务配套,增加社区和公园文化氛围、休闲氛围,探索长者食堂扩展到社区食堂,建立托儿所、老年人服务站,打造居民有归属感、认同感的居住社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卫健局、民政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园林处〕

58.特色水街样板。进一步拓展城市水系公共空间,加快引入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多元业态,打造兼具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功能的特色水街。四城区重点在内河旅游沿线,结合沿岸基础设施提升整治、内河码头配套建设,打造特色水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园林处〕

59.慢行步道样板。构建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串联城市山体、公园、街巷、水系,打造安全、舒适、景观优美的慢行步道,实现街道可漫步,倡导绿色出行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多样的休闲健身方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园林处、城投集团〕

60.温泉街区样板。进一步丰富温泉文化,加快打造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温泉特色街镇,提升市民对福清温泉文化的获得感和认同感。结合自身条件谋划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温泉特色街镇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商务局、园林处、水务公司〕

61.主题公园样板。充分挖掘市民多样需求,补齐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功能完整、特色突出的主题公园,有条件的要大力引入文创业态。〔责任单位:市园林处、文体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市十县廿镇”试点示范工作,创建1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责任单位:相关镇(街),福清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推动。加强党建引领,推行“项目指挥部+临时党支部”模式,落实一线考察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将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注重统筹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跨部门、跨地区、跨流域、跨海湾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研究制定富有本地特色的品质提升行动计划,策划生成重点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实施。推动前期规划、项目生成、建设运营等环节信息共享,统筹服务范围广的重大设施,实现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共建共享。

(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在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强化绩效管理,对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综合绩效优异的单位给予正向激励。各单位可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限额内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项目。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通过多种形式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利用上级奖励资金等资金来源,沿用2020年城镇品质提升“十位一体”奖补意见及考核工作方案,由市、街道两级财政按照相关比例出资,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城区部分具体奖补细则如下:

1.由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业主组织开展的市政项目费用由市财政负责承担。

2.由街道作为责任业主的项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奖补:

(1)老旧小区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街道按照6:4比例承担,考核评定前2名的项目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限额为800万元;

(2)广告整治、立面整改等其他项目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街道按照5:5比例承担,考核评定前4名的项目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3)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由市财政负责承担。

3.涉及市政弱电线缆迁改规整的新型市政综合新箱柜建设、美化工作由市财政统一出资承担,其它类型的弱电箱柜整治提升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自行出资开展,市财政给予不高于30%资金补助;其中老旧小区既有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市财政给予35%资金补助。

4.市政管线缆化下地所需管沟建设费用,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缆化下地任务的产权通信单位(包括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统一按9万元/公里标准进行补助,上述补助未尽事项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92号精神执行。

镇区部分具体奖补细则如下:

1.零星地块精准改造所需费用由属地镇承担。

2.重要街区综合提升、老街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拆墙透绿、精准立面景观整治、街头小公园建设、广告牌匾清理整治所需费用由市、镇按照3:7比例承担。

3.杆线和箱柜清理整治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奖补:

(1)公安(交警大队)交通信号机柜、路灯箱柜整治和树木补植费用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2)电力、通信、广电等其他箱柜整治提升费用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财政给予30%资金补助,补助资金部分由市、镇按3:7比例承担。

4.缆化下地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奖补:

缆化下地管沟由属地政府负责建设,所需费用市、镇按3:7比例承担;缆线下地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我市参照福州市资金补助标准执行,补助资金市、镇按3:7比例承担。

5.以上财政奖补中不含享受土地出让金全额返回的乡镇。

(四)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加强各级城乡品质提升队伍业务培训,建强专责主抓的专班队伍。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乡村建设等业务的技术人才挂职服务。支持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发挥专家顾问团作用,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市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市政府2022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将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或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样板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城市更新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590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