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的四个优秀案例

2019-03-21 11:01:13 园区规划方案

案例三:上海北高新(南通)科技城

上海北高新(南通)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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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背景。由于上海土地资源较为紧缺,企业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积极向外寻找发展空间。沪苏通三城所形成的“长三角中的金三角”,只有南通是价格成本洼地,不但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比较优势,而且靠江靠海,交通地理位置优越便利,成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走出上海,异地发展南通科技城的基础。

2、合作模式。南通科技城是一个“产业+环境+城市”的地产开发项目,由上海市闸北区国有独资企业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产业定位是融高端制造研发业、生产性服务业、区域总部经济和国家战略性产业于一体的商务城。在业态方面,将秉承北高新园区的产业集群,突出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研发设计、数据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与上海市北高新园区同步推动前沿产业在南通科技城的集聚。园区由市北高新负责招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商业地块开发,总投资约为350亿元。南通市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和审批事项。

3、组织机构。两地政府成立联合理事会,理事会长由两地行政一把手担任,一年召开2次会议,协调园区建设重大事项。园区不设管委会,由公司来运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同步推进,整体进行开发。

4、共享方式。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全部和经营性土地的65%归南通方,经常性和一般性的税收留给南通港闸区。

案例四:苏通(苏州-南通)科技产业园

苏通(苏州-南通)科技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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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背景。苏州、南通两市合作密切,苏通大桥的建成通车为两岸跨江联动创造条件。在省委、省政府的积极倡导和直接推动下,启动苏通科技产业园项目。

2、合作模式。产业园定位为南通的卫星城,规划分为道路、景观等基础设施,房地产,科技产业。开发主体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CSSD)、南通开发区、省农垦集团,按照51%、39%、10%的股权比例,组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一级土地开发。

3、组织机构。采取开发公司+园区管理的管理模式,分工方面,政府做政府的事,企业做企业的事。园区开发建设的管理主体是南通市政府派出机构——园区综管办,下设副处级建制的4个局3个中心,负责园区管理、招商、回购基础实施等工作。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开发,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南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公司,参与地产经营、房地产开发、创业投资等。双方成立南通市—苏州市联合协调理事会、南通市—苏州市双边工作委员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其中,联合协调理事会是最高机构,之后是工作委员会,管理机构则负责执行前述两个机构(会议)的决定,并具体管理苏通产业园。

4、共享方式。获利模式为“532”,“5”即CSSD获得核心区以外园区土地拍卖价的5%作为其规划和核心区带动的补偿,“3”即园区综管办委托CSSD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并收取所做项目建设费用的3%作为项目管理的服务收入,“2”即CSSD帮助园区招商,并获得所招项目到帐外资的2%作为佣金。此外,基础设施均通过BT方式由CSSD代建,南通市加成12%回购;由CSSD单独开发2.5平方公里土地,土地以市场价取得,土地收益CSSD与南通按3:7分成。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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