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3-02-26 10:00:23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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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抓好我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2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提升乡村“形、实、魂”,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按照“坚持以产业链思维谋划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以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建成一批生产基础好、特色优势明显、装备水平高、经营体系完备、产业融合度高、农业环境友好、保障措施有力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全县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县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8个,其中:自治区级及以上5个,市级3个。古障镇、那劳镇、足别乡、普合乡、那佐乡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至少各1个,八达镇、马蚌镇、西平乡建成市级示范区至少1个。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依托区域优势建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区域特色农业产业,挖掘培育具有县域特色的农业产业示范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提档升级。依托柑桔、茶叶、麻鸭、火姜、冷水米、油茶等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业示范区,依托引进重大种养植、“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圳品”供应链等项目建设产业示范区,依托县域旅游资源创建休闲农业示范区,努力打造成为全市现代特色农业样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示范引领水平,推动引擎带动创区。进一步提炼示范区特色和亮点,重点从示范区的主导产业自然属性、产业战略、全产业链、发展蓝图等进行挖掘,注重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以图、文、物等多种形式在示范区内进行展示,展示要布局合理、内容清晰完整,从展示中体现出示范区的设施设备技术先进、产业特色明显、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可学习、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平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三)强化科技成果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建区。加强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合作,推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测土配方、畜禽工厂无害化处理、高产高质高效生产等先进农业技术在西林示范推广,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在西林转化应用。加强推进符合西林县域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科技服务中心)

(四)提升设施装备水平,推动精准高效建区。进一步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智慧农业,努力实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种植标准化、装备设施化、控制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全程智能化和农业机械化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

(五)提升组织经营水平,推动实力主体建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实力强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建设,重点培育和引进水果深加工和营销、茶叶高端产品工艺技术、高端农产品生产、补齐加长产业链延伸等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区域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联农带农富农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技术升级,推动农业经营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重点在水果、畜禽、茶叶等产业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先进技术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招商促进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六)提升绿色生态水平,推动环保安全建区。发挥西林立体气候形成多样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圳品”建设,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主打“绿色、生态、有机”牌,讲好“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故事,着重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力争每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有一个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西林生态环境局、商务工作中心、林业局)

(七)提升良种运用水平,推动特优品种建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推区域性强、农产品质优、优势明显等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硒元素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力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区注重高标准良种培育、品试、示范,保障示范区良种供给。要大力推动柑桔、茶叶、麻鸭、火姜、冷水米、油茶等高标准培育、繁殖和推广,支持种养业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良种供应能力,发挥种养业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八)提升补链延链水平,推动三产融合建区。延伸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链,补强一产、补齐二产、补延三产,抓好农产品生产质量链节,做优品质,重点抓好水果、畜禽等生鲜农产品品质提升。要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链节,抓好生鲜果蔬农产品分炼分级初加工,抓好茶叶、油茶、火姜等农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延展农产品流通链节,提升农产品价值,重点完善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配套建设冷库、烘干房等加工设施设备,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利用西林优美田园风光、壮族农耕文化、多民族民俗风情等发展休闲农业。要推进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的发展、应用和展示示范,推进科普教育与党建、爱国主义教育融合起来,挖掘产业文化与西林民俗文化相结合的内涵,打造“绿色+民俗”西林农业文化,提升产业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工作中心、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局)

(九)提升线上线下产销水平,推动构建互联平台建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构建“互联网+”平台建设,拓宽果、畜禽、茶等区域特色农业农产品销售渠道。要办好句町文化艺术节、沙糖桔产业和茶叶产业活动周、丰收节等节会,搭建现代特色农业农产品展销平台,组织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参加区内外展销推介,提升西林农产品知名度。要积极对接区、市,强抓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推进西林大宗农产品远程交易。要整合支持鼓励电商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运用农超对接、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西林县域特色农产品顺产顺销,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县商务工作中心、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

(十)提升改革应用水平,推动红利分享建区。不断巩固提升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三变”等改革,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生产条件等提供坚实基础,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采取“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经营模式,推行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的联结机制,拓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途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带动群众共同致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四、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示范区建设实行“县级组织指导、乡级建设主体”的工作管理机制,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创建国家、自治区、市级示范区,创建市级以下的示范区,由乡(镇)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区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1.联动创建。要准确查找问题,深挖根源,选好示范区,积极申报和争取自治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项目落地,推动区市县三级组织联创示范区建设。要统筹全县示范区资源,争取每年选择1个或以上示范区作为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区。

2.申报要求。新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区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市级示范区,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原则,做好全面评估,在生产经营基地基础设施完备、分区功能齐全、示范展示充分等方面条件成熟的才能申报。到期监测自治区级示范区申请验收的,要认真总结自治区认定后示范区生产经营提升情况,按新创建示范区标准进行查缺补漏、完善设施和补齐功能,依照程序申请监测。新创建和到期监测的自治区级示范区,由业务部门提请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申报、组织县级自评、报市级同意推荐后由市级报送自治区。

3.动态管理。要对已认定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称号的示范区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强化重点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相关部门要按职责进行指导,推动产业生产经营升级,确保示范区监测保星晋级不掉星。监测掉星的,示范区所在乡(镇)要如实作情况说明并逐级上报。

(二)市级示范区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1.成立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适时召开西林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局际联席会议。

2.考核程序。

(1)县级自评。新创建和到期监测的市级示范区,县级在上报市级验收前开展自评工作。

(2)填报申报书。填写《百色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认定申报书》后报送市创区办。

(3)现场验收监测。县创区办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审查材料。

(4)会议评审。召开验收组会议进行会审、评分,形成全县验收监测初步结果。

(5)结果会审和公示。召开西林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审议验收初步结果,形成审议结果并在县农业农村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行文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级。

(三)补助资金管理。根据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使用国家级现代化示范区、自治区级示范区补助(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自治区级示范区补助资金按使用要求全部划拨到获得认定、晋升的示范区,不得挤占和挪为他用。要做好使用规划,在扩大再生产、技术提升、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等方面使用,发挥奖补资金效应,撬动经营主体投入,推动示范区功能提升,保障示范区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示范区所在乡(镇)要调配工作力量,全力支持业务部门开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由县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统筹规划调度、强化督导培训和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规划引领。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立足当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提前筛选储备、合理布局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高质量创建示范区打好基础。编制示范区规划要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实现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注重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后规划、边建边规划情况以及“大棚房”等问题。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如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要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示范区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要整合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机械化等部门有关资金和政策,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项目和经营主体倾斜,着力解决示范区水电路、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金融用地用电保障。通过推出普惠金融产品、实行优惠农业信贷担保费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等形式,加强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信贷的政策支持。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示范区发展产业。要优先保障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所在地的配电网及电力设施建设,为示范区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优先安装,对在示范区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西林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和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特别是要积极引资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建设,并使落户示范区的企业留得住、发展好。要加强引进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推动柑桔、茶叶、麻鸭、火姜、油茶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引进工艺先进、市场宽阔的产业项目,升级仓储冷链物流建设,打造全产业链,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招商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人才支撑。强化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作力度,推行定向培养农技人员,选聘“土专家”充实基层涉农单位,奖励农业技术创新和龙头企业团队,推动农业人才向西林聚集。示范区要积极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乡土人才,培植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根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工具,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来源: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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