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2年喀什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3-01-18 12:00:48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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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引领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快地区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请示地委、行政公署领导同意,制定喀什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一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总体要求,围绕一县一主导产业,推进示范村、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联合体等相互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的全产业链开发,推动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创新,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乡村产业振兴主力军。加强产业园区创建绩效评价,严格标准条件,着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认定-批经营主体互动联合、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目标任务

确保实现每个县市建设不少于1个全产业链发展、现代要素集聚的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带动一批周边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以园区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格局。2022年共建设16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对2021年已认定的8个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提档升级,按自治区工作部署,适时申报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力争2个申报成功。对2021年没有达到地区级认定条件的5个和2022年新增的3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参照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全力推进建设,力争年底达到地区级认定条件,并完成认定。遵循市场发展规律,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示范园区为平台载体,推动科技园、示范园、创业园三园联建工作。到2025年力争在现有地区级产业园发展的基础上认定1-2个国家级,3-5个自治区级、20个以上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梯次推进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发展新动力、农民增收新机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建设布局

坚持“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强果、兴牧”的发展思路,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规模化。一是努力推进巴楚县(棉花)、叶城县(核桃、畜牧)、莎车县(巴旦姆)、伽师县(新梅、伽师瓜)、疏勒县(蔬菜)、喀什市(蔬菜、畜牧)、麦盖提县(蔬菜、畜牧)、莎车县(蔬菜)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最终申报数以自治区分配名额为准;二是英吉沙县(色买提杏)、岳普湖县(无花果)、疏附县(林果、畜牧)、泽普县(骏枣)、塔什库尔干县(羊),叶城县(蔬菜)、麦盖提县(灰枣)、伽师县(甜菜)创建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创建标准

(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目标、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与“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科学确定区域,范围涵盖2-4个乡镇,不能整县或跨县创建。合理布局园内种养、加工、研发、物流、服务等功能板块。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发展格局。

(二)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水平区域领先。县市合理确定1-2个域内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内农业总产值50%以上。园区内生产、加工、研发、示范、物流、服务等板块布局合理,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率达到90%以上,精深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

(三)全面推进产业融合。推动主导产业向“生产+加工+科技”的方向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入至少1家自治区级或2家地区级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至少与5家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地区级产业园年综合产值要超过1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做好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一批企业,建设冷链物流,电商平台,批发、零售市场;推进产业园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学普及等,形成全产业链格局。

(四)园区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生产设施条件良好,园区内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体系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

(五)绿色发展水平成效突出。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确保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标准,地膜回收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果蔬等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成效明显。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主导产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六)带动农民稳定就业。依托进驻园区企业、合作社,餐饮、物流、电商、零售等三产服务业,实现农民稳定就业不少于500人,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月。围绕产业园区建设、运营,间接带动农民不少于20000人。

(七)联农带农作用显著。创新建立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或“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发展模式,使农民能够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业保险覆盖面广。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本县市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八)政策支持措施有力。政府支持力度大,有效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注入产业园,在资金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九)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县市委、县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考核机制,形成持续发展的动力,推进园区规范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出现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出现“大棚房”问题,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形的,不得申请认定,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五、创建要求和支持政策

(一)申请创建程序。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经各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相关单位按照高标准、少而精的原则,组织竞争性选拔。符合创建条件的,批准同意创建地区级,并向上推荐申报自治区级。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认定的地区级、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将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各县市政府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和投资、建设、运营方式。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贷款贴息等方面向产业园建设倾斜。推荐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必须从已创建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名录中申报,推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必须从已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录中申报。

(三)申报创建时限。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由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申请创建材料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一式4份,附电子文档光盘),超期不予受理。申请创建材料应包括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为实现全地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错位发展,避免出现主导产业同质化严重的问题,按时间先后顺序,同类型主导产业仅允许先行创建发展的前2名,其余县市如再次重复申请创建,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地区将不予通过考虑。(详见附件1、附件2)

六、绩效评估和认定程序

(一)产业园开展绩效自评。各产业园在全面总结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和发展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和认定条件进行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及绩效评估图片资料(图片资料包括:产业园规划图、建设现场图片、相关产品及相关证明)。

(二)产业园认定工作。产业园所在县市提出认定申请,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第三方通过绩效评估、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产业园开展评价认定工作。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且不存在不予认定情况的,将认定为“喀什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地区将对认定通过的产业园进行挂牌。(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附件4)

七、监测机制

(一)监测内容

1.主导产业综合效益。包括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主导产业产值与总产值比值等3项指标。

2.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包括适度规模经营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二三产业产值与总产值比值等3项指标。

3.科技装备支撑水平。包括高标准农田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产品冷链流通率等3项指标。

4.绿色发展水平。包括节水灌溉覆盖率、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两品一标”农产品占比等5项指标。

5.联农带农水平。包括与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比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平均水平、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等4项指标。

6.支持保障水平。包括财政投入与产业园总产值的比值、金融社会资本与财政投入的比值等2项指标。

(二)监测评价程序。地区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每年3月底对已创建成功的产业园实施监测。各产业园应对照监测指标,明确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时间,准确客观获取数据,并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创新等方面填写监测表,进行一一审核。审核结果将向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审核结果也作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批准创建和认定备案、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各县市产业园负责对监测评价数据真实性负责。对报送虚假数据的产业园,经查实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其创建资格或认定称号。(监测表详见附件5、附件6)

八、工作举措

(一)准确把握农业现代产业园布局

各县市要找准区域优势,紧紧围绕喀什地区特色林果、畜牧、特色种植、蔬菜等优势产业,精准定位发展方向及主导产业。积极探索“种养结合循环经济”新模式,围绕主导产业相互融合发挥“1+1≥2”的互补优势,助推产业发展壮大。抓好疏附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林果)、岳普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无花果)、叶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蔬菜)、英吉沙杏现代农业产业园(杏子)、伽师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甜菜)、麦盖提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灰枣)、泽普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骏枣)、塔什库尔干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牧)8个产业园建设,2022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按要求积极申报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工信局、文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span>

(二)准确把握农业现代产业园建设的重点任务

1.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围绕一市两县打造蔬菜产业集群、围绕英吉沙县打造杏产业集群、围绕莎车县打造巴旦木产业集群、围绕叶城县打造核桃产业集群、围绕麦盖提现打造红枣产业集群、围绕伽师县打造西梅甜瓜产业集群、围绕巴楚县、岳普湖县打造优质棉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叶城县、麦盖提县打造肉牛产业集群,围绕莎车县、喀什市打造肉羊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工信局、文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围绕优势农产品和市场需求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以各县市园区为核心,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大企业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打造公共研发、电商营销等平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支持农业科技特派员为产业园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在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产业园发展。(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打造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演化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文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加强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等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平台、创客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的孵化区。(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质量兴农的示范核心区。加快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兽医局、文广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严格落实喀什地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标准,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兴旺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率先在产业园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科技局、畜牧兽医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有关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设置、配齐工作机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县市农业农村局。强化政府的创建主体责任,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配套服务、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地区农业农村、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督导,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农业农村、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创建、认定等系列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金绩效管理和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创建成功的产业园要管理实行“园长制”,由所在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园长”,负责组织推动产业园建设工作。组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承担建设管理具体工作,要形成有活力、有创新的管理机制,促进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保障。各县市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要求,结合县市实际,高质量、高起点制定、完善建设规划,将规划资金纳入预算给予保障。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规划要与本县“十四五”规划相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编制。

(三)资金保障。各县市要争取财政专项、统筹整合、中央预算内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建设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不断加大产业园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

(四)政策保障。各县市要对园区企业在设施农业用地、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优惠政策,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发挥援疆资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 

(五)督查保障。为落实责任和压实任务,确保完成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现代农业产业园将列入地区重点项目,地区将采取每月视频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每半年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六)宣传保障。各县市要加大对产业园建设的宣传力度,注重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产业园建设良好氛围。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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