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州市:关于遴选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主体的公告

2022-09-19 12:10:44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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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稳妥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在连州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主体。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围绕具有广东特色的水果、水产品、蔬菜、茶叶和畜禽等主要农产品,坚持政府支持、市场驱动,统筹推进、分工负责,突出重点、试点带动,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优势产业产区和农业产业园,高标准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助力产业发展,为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以丝苗米、荔枝、菜心、茶叶、广佛手、禽蛋、黄鸡、生猪、肉牛、罗非鱼、乌鳢、虾、草鱼、鲳鱼、牛蛙等15个特色农产品为主导,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高品质农产品“湾区标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以上,择优推荐认定“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训一批标准化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打造一批粤港澳特色农产品精品。通过创建,示范基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显。

三、重点任务

(一)集成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围绕稻米、果蔬、畜牧、水产等重点产业,聚焦种质资源、种苗繁育、产地环境、投入品及设备、种植或养殖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流通运输等关键环节,开展标准梳理和比对。指导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基地,结合实际生产模式,制修订系列相关标准,集成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编制相应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促进生产经营者识标、懂标、用标。

(二)建立标准实施机制。鼓励、引导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等参加标准研究、制定及实施。组织开展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的实施应用跟踪评价,不断优化标准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农业农村标准化知识宣贯,提高标准化宣传的广泛性和时效性,做好“质量月”“丰收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农业农村标准化宣传,强化重要农业农村标准宣传和实施。

(三)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制定基地标准化实施激励政策,支持基地依据相关标准综合体,开展设施设备升级,改善生产条件。组建标准化专家队伍,进行生产、加工、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研究,协助基地完善生产技术。定期组织标准规程“进企入户”培训活动,加强基层生产人员标准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全方位提升基地标准化水平。

(四)打造粤港澳特色农产品精品。以15个粤港澳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结合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筛选核心品质指标,建立农产品营养品质指标体系,开展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制修订农产品质量等级划分标准,促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开发农产品无损检测技术,减少检验检测造成的产品损失,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政策落地。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打造粤港澳特色农产品精品,研制高品质农产品“湾区标准”。完善品牌使用和保护机制,将品牌建设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申报要求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基地单位所申报农产品的产业链分布在多个县(市/区)的,原则上以该产品一产中规模最大的基地(或所在地)进行申报,并对申报的所有基地情况进行说明;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申报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二是应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水稻等大规模种植规模不低于5000亩,其他特色种植规模可适当放宽条件;畜禽养殖不低于0.5万头牛、5万头猪、15万羽禽;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5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是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8000万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30%。

四是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的基地。五是已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原则上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有关全链条标准化试点基地、国家标准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申报。

五、创建步骤

主体申请,县市审核。示范基地创建主体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有关建设指南,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附件1)、创建方案(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市场监管部门复核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并抄送省市场监管局。

专家评审,省级认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遴选组建广东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专家团队,组织专家按照《广东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表》,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拟定示范基地建议名单。经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授牌。

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国家现代农业全链条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要求及下达的示范基地推荐指标,从省级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

意向申报单位将申请表(附件1)、创建方案(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于2022年9月19日17:30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人:金莹 彭鸿杰,联系电话:0763-6639200

来源: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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