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1年扶持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022-01-06 15:00:30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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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导农户扩大粮食种植、发展高粱特色产业,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更好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建设和谐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继续加大农业、农村工作扶持力度,对2021年度粮食种植、新发展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一、粮食生产

1. 连片种植早稻示范方:10—30亩的,每亩补贴农户300元3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贴农户400元;。

2. 连片种植大小麦、油菜等示范方3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农户200元。

二、设施农林业

1. 对当年新建(提升)连片蔬菜基地3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新建(提升)连片蔬菜基地50亩及以上、钢架大棚覆盖率达60%以上,且当年投资50万元以上的保障型蔬菜基地,每亩补助500元。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2. 对当年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连片200亩以上,且当年投资80万元以上的精品茶叶基地,每亩补助100元,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3. 对当年新建水果基地3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当年实际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蓝莓、覆盆子、黄桃、樱桃等精品水果基地,每亩补助500元。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4. 对当年新建药材和鲜切花基地连片面积3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新建林业干果、药材和鲜切花基地50亩及以上(其中铁皮石斛和鲜切花基地30亩及以上)且当年实际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5. 对当年新建用于香榧育苗、铁皮石斛种植、鲜切花培育的连栋钢架大棚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街道财政补助每平方米2元;新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街道财政再补助每平方米2元。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6. 对主要为毛竹生产服务且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的竹林,凡新建宽度3-4米、长度达1公里以上的竹林道,街道给予每条1万元补助。相应补助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农办共同认定、发放。

7. 对农业企业首次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经市统计局核准并积极配合街道农业投资申报工作且实际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以发票金额为准)的,给予补助2万元;非首次申报立项、追加投资,经市统计局核准并积极配合街道农业投资申报工作,实际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以发票金额为准)的,给予补助1万元,每增加100万元投资金额(需提供发票)额外补助5000元。每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

8. 设施农林业1-6项补助与第7项重叠时以最高补助为准,不重复补助。

9. 农业项目不得在永久基地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内实施,否则不得享受农业补助。

三、水利及农村生活污水项目

1. 对市级立项,并由村负责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①上级补助60%资金的项目,街道补助工程财务审计金额(除去政策处理费用)的20%;②上级补助70%资金的项目,街道补助工程财务审计金额(除去政策处理费用)的10%;③上级补助80%及以上资金的项目,街道不再另行补助。

2. 对市级未立项的水利工程项目,由村社负责实施、程序规范、资料票据完整、工程验收合格的,且经街道审核确实有实施必要性的,街道财政补助工程财务审计金额(除去政策处理费用)的50%;针对10万以下的项目,街道财政补助工程款的50%(经街道及所在村社现场踏勘并审核后有设计等第三方服务必要的,由街道年度入围单位进行服务,相应服务费用由街道承担,服务到期后统一支付);确实投入较大的项目,由村申请并经街道党委班子会议讨论后确定补助金额。

3. 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就地生态化治理设施的村社,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修补工程的,由各村组织实施,程序规范、资料票据完整的,补助工程财务审计金额(除去政策处理费用)的50%。

四、现代农业园区等争创类项目

1. 成功创建亩产超万元园区的,每个园区奖励2万元,成功创建绍兴市现代农(林)业园区的,每个园区奖励3万元。

2. 对农林基地当年申报并被认定为1A级景区、2A级景区的,在市奖励基础上,按评定等级街道奖励每个景区2万元、3万元。

3. 对当年被认定为绍兴市农家乐特色点或三星级农家乐经营点(户)的,街道在诸暨市级奖励基础上每点(户)再奖励1万元;当年被认定为浙江省农家乐特色点或四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经营点(户)的,街道在诸暨市级奖励基础上每点(户)再奖励2万元;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农家乐集聚村的,每个村奖励8万元。

4. 对当年新认定为市级十大农业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

5. 大力鼓励争创优质农产品名牌,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当年每注册一只商标并使用的奖励3000元;凡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产地的奖励0.5万元;认定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奖励1万元,通过QS认证的奖励1.5万元。

五、构建农业服务平台

大力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农业各类服务体系建设,对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作用明显成绩显著的单位,街道一事一议给予一定奖励。

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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