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18 15:50:08 现代农业政策

1

经研究,定于2021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评推荐工作

为提高示范区验收效率和质量,各市要围绕产业特色,按照《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对申报验收监测认定的示范区开展自评,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区名单报送我办。2019年已验收通过待认定的示范区、2021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示范区试点项目列入此次验收监测范围。

二、做好监测准备工作

除个别因自然灾害导致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生产无法及时恢复的示范区,由示范区所在县(市、区)来文特别说明可延迟一年监测外,对到监测期的第五、第六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2019年延期监测的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开展监测,请各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其他

(一)验收监测工作组赴各市开展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示范区验收监测认定申报书一式2份、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各1份(监测的示范区不需要提供)、市级自评材料1份、相关佐证材料1份等行文报送我办,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sfqbgs@163.com(市级自评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不用发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陆爱洪,联系电话:0771-5853159,18076344705,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第二办公区1号楼520办公室。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www. nync.gxzf.gov.cn)下载。

来源: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代农业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655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