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关于认定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的通知

2021-01-27 16:03:05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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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14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68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水平,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根据《吉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经县级申报、市级评审等程序,现认定青原区值夏现代农业示范园等8个示范园为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具体名单附后)

创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功能,积极探索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责任,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持续健康发展。相关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园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侵占损害农民利益、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园区,按照有关程序撤消其“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称号。

附件

吉安市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名单

青原区值夏现代农业示范园

吉水县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

峡江县玉峡中药现代农业示范园

万安县潞田现代农业示范园

永丰县鹿茗谷现代农业示范园

永丰县利友硕丰现代农业示范园

井冈山市“井芝御叶”现代农业示范园

安福县盆形俚现代农业示范园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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