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到2022年,重庆将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放式创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层面集中打造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龙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骨干、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基础的发展格局。
以下为意见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渝府办发〔2019〕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平台,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脱贫攻坚,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突出“生产+加工+科技”发展内涵,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现代要素集聚、体制机制创新、利益共享共赢,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先行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和经验,引领农业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带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就地长年稳定增收就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建设。
统筹整合,突出重点。统筹各级各类涉农园区建设,开展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联创”,整合力量集中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
以农为本,共建共享。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宗旨,防止非农异化,严守政策底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分享产业园发展红利。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展绿色产业,创设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广绿色模式,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放式创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层面集中打造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见附件),形成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龙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骨干、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基础的发展格局。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展示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四)发展导向。
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引领产业振兴。选定主导产业,充分遵循区域农业发展需要,选择有一定规模、有深度关联、有发展渊源、有市场竞争力、有辐射带动效应的主导产业。提升产能规模,按照企业主体带动、农民参与共建、要素集聚联结的要求,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互换并地等模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产品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宣传推介,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打造,提升品牌价值。
产业链条要素集聚,示范引领优先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格局,构建集生产、加工、科技、人才、收储、物流、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围绕主导产业链条,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高度聚集,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装备完善,生产能力高效,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好,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各项建设指标区域领先。
拓展延伸农业功能,示范引领融合驱动。深度挖掘农业产业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发掘农业的观光旅游、休闲体验、生态涵养、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依托规模化特色农业基地,做好“农业+”文章,推进产村融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二、建设标准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明确的标准建设,市级和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以下标准建设。
(一)规模适度。集中成片规模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万亩,不超过20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1万亩;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5000亩。
(二)产业突出。有明确清晰、相对集中、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1—2个,覆盖产业园面积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围绕主导产业,有2家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5∶1(或二三产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5∶1)。
(三)要素集聚。有2家以上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新型职业农民占农业生产经营者比例达到2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业机械化率、信息化水平分别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5%和10%以上。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高于产业园所在地区平均水平30%以上。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备。
(四)机制创新。“三权”分置改革等各项改革全面深化,水利基础设施等产权明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60%以上,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主导产业80%以上实行产业化经营。产业园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产业园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管理方式。
(五)绿色发展。全面实施“一控二减三基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用薄膜全部回收处理,亩均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比所在区县平均水平低30%以上。产业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80%以上。产业园核心区和拓展区内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六)增收显著。创建形成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产业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充分反映区域农业发展优势,准确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功能,科学规划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等发展内容,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合理设置核心区、拓展区和辐射区,因地制宜建设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强化基础配套。优先安排满足生产、加工、销售所需的“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先布局农田水利工程,优先在产业园全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改造农村电网,优先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钢架大棚、喷滴灌、温室调控设施等先进适用机械,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装备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运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全面提升产业园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现代化加工水平。配套完善服务设施,率先在产业园健全产品质量监管、监测、追溯体系,提高产品品质,发展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
(三)强化产业支撑。立足现有资源优势,精准选择主导产业,集中连片建好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培育产业龙头和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做强产业集群。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多功能农业,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树立全产业链经营理念,推进产村融合、产城融合。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将农村一二三产业串起来,将产业基地与终端市场连起来,将产业长远发展与人民需求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多元化、优质化需求。
(四)强化科技集成。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引领工程,着力发展智慧农业,提高产业园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稳定合作关系,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设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等。加强科技研发与应用集成,突出生产环节的高效种养、品质提升等科技创新,加工环节的工艺改进、产品研发等科技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源,围绕研发、质检、种繁、培训等开展专业化服务。
(五)强化改革创新。创新经营机制,农民创业创新活跃。大力培育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农业综合服务、市场营销等多层次、多环节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产业园建设主导力量,组建多层次利益共享的产业化联合体,规模经营成效显著,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强。创新生产服务,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创新管理运行方式,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构建政府引导、政企分开、市场运营的管理体系。
(六)强化环境整治。按照国家规定的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好建设标准。抓实产业园“厕所革命”,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确保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民生活习惯有效改善,高质量全域推进产业园人居环境整治。一体化考虑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借助专业化市场化手段,建立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的产业园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四、支持政策
(一)投入支持。市财政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对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分别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连续支持3年。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也要加大对产业园建设的投入,整合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各类涉农项目,支持产业园建设。国家和市级安排的有关试点示范项目,适合产业园承担的优先予以安排。改革投入方式,强化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对公益性工程和项目,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二)融资支持。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小额信用贷款、普惠金融、农业林业担保等政策,支持创新适合产业园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采取授信等方式加大产业园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支持产业园内企业通过上市、挂牌“新三板”等渠道融资,支持对产业园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担保费率优惠。
(三)用地支持。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强化产业园建设用地保障。对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建设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乡村振兴试验示范专项用地指标向产业园倾斜。
(四)配套支持。用好支持“双创”、小微企业发展、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激活民间投资等财税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创新。落实用水、用电、人才、科技等优惠政策,吸引多方力量参与产业园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把产业园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产业园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大力支持产业园建设。
(二)加强工作指导。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建立市级部门联系指导重点产业园工作推进机制,指导区县编制完善产业园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协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强化建设督导,确保产业园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决防止非农异化,禁止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等。
(三)加强建设管理。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办法、监测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监测、评价和淘汰机制,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市级集中打造的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情况能进能出。各区县要积极开展本级产业园创建工作,建立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反映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首批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首批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
1.潼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江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3.万州国家农业公园
4.黔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5.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长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南川田园综合体
8.荣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梁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0.忠县国家田园综合体
11.涪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12.巴南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3.合川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4.永川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5.綦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6.丰都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7.奉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8.巫山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9.石柱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0.酉阳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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