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发展农村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对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立足优势特色产业,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高起点、高标准打造惠州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发展目标。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实施以丝苗米、甜玉米、马铃薯、优质蔬菜、特色水果(柑橘、荔枝、龙眼)、花卉、茶叶、南药、生猪、家禽、水产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力度。根据省政府有关到2020年全省建设1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标,按照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结合我市特色主导产业情况,积极组织每个县(区)申报建设1~2个省级产业园。
在积极申报建设省级产业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建设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省、市级产业园共同发展、梯次推进建设格局。通过3年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打造若干个超五十亿元产值、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形成“以园兴农、以园强县”的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为启动建设年,启动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2019~2020年建设3个,按照“一年起动、二年初见成效、三年基本建成”总体要求,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总结推广产业园建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产业园建设模式,为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提供有效的经验借鉴。
各县区要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并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绩效目标。市级产业园规划较为合理,基本形成一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农业总产值50%以上;实施主体与产业园农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参联农户数占园区总农户数50%以上;绿色生产技术、生产方式覆盖率达70%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了知名度高的区域农产品品牌;畜牧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经营模式。
二、建设条件及建设任务
(一)建设条件。围绕1个主导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以及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所在县(区)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产业园创建区域与范围:
一是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园有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原则上2-5个乡镇),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二是产业基础较好。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建有高标准规模化种植(养殖)原料基地不少于1万亩(生猪养殖年出栏量不少于20万头、家禽养殖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只、茶叶种植规模不少于1万亩),建立了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
三是生产方式绿色。种养结合紧密(以养殖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绿色生态防治技术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广泛应用,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要求,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养殖业布局位于适养区且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的污染处理设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是增收机制完善。农民与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从优势特色产业中获得的收入增速较快,建立了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高。
五是规模经营适度。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活力迸发。通过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土地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有效解决了土地碎片化、生产松散化问题,生产性服务业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匹配,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营销、物流及金融、保险、信息等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六是品牌营销突出。建立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监管和保护制度,品牌影响力、知名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与销售网络健全,质量效益水平较高。农产品质量控制高效,构建了严格高效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风险可评估、事件可处置。
七是政策支持有力。主导产业与产业园创建政策体系较为完善,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八是管理机制健全。建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组织协调机构,成立产业园管理机构或开发运营机构,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
(二)建设任务。参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条件要求,结合惠州市情农情,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是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
二是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创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为产业园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在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产业园发展。
三是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将园区建设与乡村休闲旅游及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打造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
四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加强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的孵化区。
五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质量兴农的示范核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是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兴旺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率先在产业园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建设模式
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按照“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参与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一)责任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主要职责是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监督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督主体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申报、评审,督促工作落实,实施绩效目标考核,其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市级补助资金,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市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进行审计。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管工作。
四、申报和评审
2018年启动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2019~2020年建设3个。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竞争性评审,择优筛选拟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一)申请数量。2018年每个县区可申报建设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申报程序。各县(区)人民政府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主体,由县(区)人民政府编制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三)实行竞争性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市农业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依据本方案的八大建设条件要求以及现场核查内容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提出拟建设的产业园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农业局下达建设计划,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支持方式。经批准建设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采用先建后补方式给予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产业园按建设任务清单完成建设后,由县(区)农业部门参照《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市农业局制定的考核方案,对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经所在县(区)政府审核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组织考核组对产业园进行绩效考评,经考评合格的产业园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市级财政给予每个产业园2000万元建后资金补助。在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认定之前已获得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建设的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不予以补助市级财政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资金用途。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围绕六大建设任务范畴安排使用,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当地实际,支持农业设施、土地整治、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信息支撑、专家团队服务、公共区域品牌、贷款贴息等,探索投贷补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及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合格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财政建后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县(区)政府指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牵头实施主体。
(四)鼓励多方投资。积极争取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资金支持,县(区)政府要统筹各类渠道资金集中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市、县(区)级财政资金要发挥引领撬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对入园企业予以增信,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建设支持。
六、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强化县(区)政府责任,产业园建设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由县(区)长担任园长,实行“园长负责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配套服务、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各县(区)农业、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和工作督导,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县(区)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具体建设内容、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完成建设目标。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要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产业园建设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市级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将向建设积极性高、成效突出的产业园倾斜。
(四)完善政策体系。将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和配套建设用地)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对园区企业农产品加工用水、用电、税收实行优惠政策。各地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
(五)强化督查考核。为落实建设任务和压实责任,将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督查,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产业园建设的宣传力度,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产业园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报送工作简报、发展动态等宣传信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来源:惠州市农业局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