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化旅游产业政策

2018-02-02 16:03:40 文化旅游政策

(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综合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

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推进资源整合、布局优化、产业融合,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专栏3 64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汉长安城遗址文化旅游景区、宝鸡岐山周文化景区、宝鸡法门寺佛文化景区、宝鸡麟游县九成宫文化旅游园区、咸阳彬县大佛寺文化景区、铜川药王山文化景区、渭南市澄城县尧头窑文化旅游生态园区、渭南市富平国际陶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圣地河谷金延安、榆林市红石峡镇北台文化生态园区、榆林靖边统万城遗址公园、汉中两汉三国文化景区、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文化旅游产业带、安康紫阳县大巴山茶马文化旅游区、商於古道文化旅游区、杨凌文体旅产业园区、韩城司马迁祠景区国家文史公园、西咸新区丝绸之路风情城、西咸新区大秦文明园区、安康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华山旅游文化景区、汉唐帝陵旅游项目、秦始皇陵文化景区、电影圈子·西影电影产业集聚区、乾陵唐文化景区、照金香山文化旅游景区、泾阳县茯砖茶产业园、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乐华文化旅游示范区、黄河壶口文化景区、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景区、西安老字号餐饮文化旅游项目、陕西文化博物馆项目、蒲城县槐院里历史文化街区、大荔县同洲文化小镇、泾阳县世界灌溉遗产—郑国渠水利风景区、旬邑县秦商文化·唐家大院、千古石门关文化旅游景区、耀州陶瓷文化旅游产业园、玉华宫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项目、黄帝文化景区、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延川乾坤湾文化旅游景区、天汉文化公园、兴汉文化旅游示范区、龙岗文化生态旅游园区、张骞丝路文化园、党家村景区、梁带村遗址景区、韩城古城景区、阿房宫遗址公园项目、沣滨水镇项目、中影国际丝路电影城项目、阿房宫丝路电影小镇项目、沣东自贸新天地项目、西咸计家田园梦想小镇、泾河新城崇文文化旅游景区、泾河新城新丝绸之路·世界商贸文化之都项目、秦岭山地运动公园、西部国际旅游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马可·波罗》实景演艺、榆林市佳县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石峁石城遗址公园、铜川市药王山温泉养生体验馆。

(四)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城镇。

推动文化名县、旅游名县相互促进,借鉴发展。充分发挥名城古镇、历史街区的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加强提升文化形象和旅游品位,重点推动文化和旅游的功能融合、产业融合、经营管理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富有创意、聚合力强、带动力大的县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载体。

专栏4 76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城镇

长安区五台镇、鄠邑区祖庵镇、蓝田县玉山镇、蓝田县汤峪镇、周至县厚畛子镇、眉县眉坞镇、麟游县九成宫镇、凤翔县城关镇、凤县凤州镇、凤县双石铺镇、岐山县凤鸣镇、乾县铁佛古镇、礼泉县烟霞镇、泾河新城茯茶镇、旬邑县马栏镇、武功县武功镇、耀州区照金镇、印台区陈炉古镇、宜君县五里镇、潼关县港口镇、华州区高塘镇、白水县林皋镇、澄城县尧头镇、宝塔区万花乡、延川县文安驿镇、子长县安定镇、吴起县铁边城镇、神木市高家堡古镇、横山区波罗镇、靖边县镇靖乡、绥德县名州镇、佳县佳芦镇、城固县博望镇、宁强县青木川镇、西乡县骆家坝镇、洋县华阳镇、南郑县青树镇、勉县武侯镇、留坝县留侯镇、石泉县熨斗镇、石泉县后柳镇、旬阳县蜀河镇、白河县城关镇、柞水县凤凰镇、镇安县云盖寺镇、丹凤县棣花镇、山阳县漫川古镇、长安区子午镇、高陵区通远镇、鄠邑区秦渡镇、蓝田县葛牌镇、周至县楼观镇、大荔县朝邑镇、合阳县洽川镇、白水县史官镇、甘谷驿文化旅游古镇、兴平市马嵬镇、永寿县永平镇、彬县太峪镇、泾阳县安吴镇、三原县鲁桥镇、长武县亭口镇、淳化县石桥镇、石泉县城关镇、汉阴县漩涡镇、汉阴县双河口镇、汉滨区恒口镇、汉滨区流水镇、平利县长安镇、洛南县秦岭音乐小镇、镇安县合曼般若小镇、杨陵区五泉镇、韩城市芝川镇、泾河新城寿平民宿小镇、泾河新城智慧农业园、洋县龙亭镇。

(五)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传统村落。

保护传统村落,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专栏5 71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传统村落

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孙塬村、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榆林市绥德县白家硷镇贺一村、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神泉村、榆林市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咸阳市三原县新兴镇柏社村、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事处等驾坡村、安康市旬阳县赵湾镇中山村(郭家老院)、渭南市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莲湖村、渭南市合阳县坊镇灵泉村、渭南市澄城县尧头镇尧头村、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张庄村、宝鸡市麟游县酒房镇万家城村、渭南市合阳县同家庄镇南长益村、韩城市芝阳镇清水村、延安市黄龙县白马滩镇张峰村、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青木川村、榆林市绥德县四十里铺镇艾家沟村、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常家沟村、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郭家沟村、榆林市佳县螅镇沙坪村、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峪口村、榆林市佳县朱家坬镇泥河沟村、榆林市子洲县双湖峪街道办事处张寨村、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长兴村、安康市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安康市旬阳县铜钱关镇七里村庙湾村、安康市旬阳县铜钱关镇万福村、安康市旬阳县铜钱关镇湛家湾村、西安市蓝田县葛牌镇石船沟村、西安市周至县厚畛子镇老县城村、咸阳市三原县鲁桥镇东里村、咸阳市彬县龙高镇程家川村、渭南市华州区赤水镇辛村、渭南市大荔县朝邑镇大寨村、渭南市大荔县段家镇东高垣村、渭南市合阳县百良镇东宫城村、渭南市蒲城县椿林镇山西村、韩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相里堡村、韩城市龙门镇西原村、韩城市桑树坪镇王峰村、韩城市西庄镇柳枝村、韩城市西庄镇郭庄砦村、韩城市西庄镇柳村、韩城市西庄镇薛村、韩城市西庄镇张代村、延安市宝塔区临镇镇石村、延安市子长县安定镇安定村、汉中市城固县上元观镇乐丰村、榆林市绥德县义和镇虎焉村、榆林市绥德县中角镇梁家甲村、榆林市米脂县银州街道办事处高庙山村、榆林市米脂县桃镇桃镇村、榆林市米脂县桃镇黑圪塔村、榆林市米脂县杨家沟镇寺沟村、榆林市米脂县杨家沟镇岳家岔村、榆林市米脂县郭兴庄镇白兴庄村、榆林市米脂县印斗镇刘家峁村、榆林市米脂县城郊镇镇子湾村、榆林市佳县木头峪镇木头峪村、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高杰村、榆林市子洲县何家集镇眠虎沟村、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双柏村、安康市汉滨区双龙镇天宝村、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双桥村、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王庄村、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高山村、安康市汉滨区谭坝镇马河村、安康市旬阳县仙河镇牛家阴坡村、商洛市镇安县云盖寺镇云镇村。

(六)创作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好作品。

创作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现代文化等好作品,充分发挥影视作品的优势,深度挖掘我省文化和旅游的契合点,利用优秀影视作品,讲好陕西故事,促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

(七)健全市场体系促进区域融合。

加快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建设,紧密依托市场主体推动陕北、关中、陕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形成三大区域相互照应、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共同发展格局。打破区域、部门、企业界限,推进市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的整体营销。培育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融合性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支持跨市域、跨区域开展建设经营,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融合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融合,不断创新消费形式,推出更多跨行政区域、地域空间的个性化、特色化、精品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区域间产品衔接、市场契合,拓展发展空间。

(八)强化要素支撑推动产业融合。

加强文化旅游服务功能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互联网+旅游”,推广陕西省智慧旅游综合平台、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韩城等智慧旅游、智慧营销、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相关技术应用,建设和培养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推进文化、旅游、金融等大数据共享平台的融合,扩充服务功能。加快完善集创意设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发展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形成一批综合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大数据营销与电子商务平台。

(九)发展新兴产业带动跨域融合。

培育形成创意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促进创意产业和文化旅游协同创新,扶持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企业,推进组建跨界、跨域融合的创意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创作旅游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数字虚拟旅游景点、景观,提升旅游产品、旅游项目、旅游线路的科技含量,扩大旅游产品的影响力、渗透力、感染力和亲和力。鼓励并扶持文化旅游企业,融合工业制作、商品交易、科普教育、文化美学等多元素,大力发展体验性、参与性、交互性的文化旅游新兴业态。推动文化元素与时代需求、产业开发、现代旅游消费相融合。加快旅游衍生品的生产创意设计,最大限度地传播地域文化。围绕“全运会”的举办,打造知名赛事,推动我省体育旅游发展。同时,大力推进体育健身娱乐活动,形成体育健身休闲与旅游、娱乐、康复、餐饮、文化、传媒等融合的产业体系。

(十)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

全面深化文化旅游行业改革,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旅游体制创新,树立“大文化”的发展理念。按照简政放权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属地化管理,理顺资源管理体制。深化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动企业建立有文化旅游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型业态,不断创造新供给。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做好文化旅游融合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建设方向和发展模式,按照保护生态、突出特色、挖掘文化的总体要求,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推进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最新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积极开展文化旅游融合专题调研,探索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将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认真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经营主体参与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支持开放招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进入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改进和创新文化产业以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各类相关文化专项资金和旅游专项资金,要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对陕南、陕北集中连片贫困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上游地区生态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文化旅游示范镇、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和省上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用林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信贷、融资、税费等方面,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给予文旅发展项目规划审批、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环境,扶持文化旅游项目快速健康发展。

(三)强化金融服务。

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资渠道,鼓励建立“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加大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重点旅游项目、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的信贷投放。对信用状况良好的文化旅游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支持。推动金融机构设立文化产业服务部门,针对文化旅游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拓宽文化旅游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发挥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陕西旅游产业基金的撬动和带动作用,引导担保公司为文化旅游业提供融资担保。

(四)增强人才供给。

各地文化、旅游部门要联合编制本地区的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一批文化旅游实践基地。重点加强紧缺型、高端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引进,特别是在创意设计、技术研发、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领域,要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五)规范市场秩序。

各地各部门在文化旅游市场开发中,要加强对文化旅游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规范开发行为,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地域特殊性,避免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过度开发,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建立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

(六)加强宣传推广。

强化部门合作、政企合作、行业合作、区域合作,创新宣传促销机制。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广告标牌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类门户网站、电子地图、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构建全域化、全方位、全智能宣传营销体系。依托各类节庆、会展活动,搭建文化旅游宣传平台。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和相关项目参加重点国际性文化和旅游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文化旅游企业组团到省外、境外参加各类文化旅游博览会、旅游推介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平台,推动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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