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06-30 14:00:30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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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旅游公路网规划(2022—2030年)》、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我省旅游公路品牌,助力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实施,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旅文创融合、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聚焦黄河、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一河三山”四大板块,以补短板、促衔接、拓功能、强服务为重点,加快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特色鲜明的旅游公路网络,打造“黄河古都”“太行天路”“生态伏牛”“红色大别”四大一号旅游公路,有力支撑“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旅品牌建设,助力我省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文化传承创新中心、世界文化旅游胜地。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秉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增加旅游服务设施供给,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旅游公路向“公路旅游”转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完善交通管理机制,保障旅游公路安全、畅通、可靠。

2.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市、县级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旅游公路建设管理机制,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整合交通运输与旅游资源,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融合联动发展新格局。

3.统筹衔接,科学发展。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和农村公路各层次路网发展,有效衔接铁路、航空、水路等运输方式,突出地域风情特点,串联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重点文化遗产等优质旅游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一路一景、一路一品”旅游公路品牌。

4.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突出旅游公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特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灵活确定公路技术指标,充分利用老路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沿线文物、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实现交通、旅游、环境和谐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黄河古都”“太行天路”“生态伏牛”“红色大别”四大一号旅游公路,贯通全域、服务优质的旅游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实现“十百千万”目标:即创建10个以上旅游公路示范县,建成100个以上功能完备、智能便捷的游客驿站,推出1000公里以上全国知名的“公路旅游”特色路,构筑10000公里以上“通景、链景、融景”的旅游公路网,“行走河南·读懂中国”一号旅游公路品牌叫响全国。

到2030年,旅游公路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公路交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旅游公路成为交通强省和文化旅游强省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按照“专用性、安全性、智慧性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加快推进“一河三山”四大板块高速公路主线贯通,提升支线、联络线技术等级和路况水平,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安全防护和信息化水平,重点打造“黄河古都”“太行天路”“生态伏牛”“红色大别”四大一号旅游公路,构建品牌突出、层次分明、特色彰显的“行走河南·读懂中国”一号旅游公路品牌体系。

(一)打造四大旅游公路品牌。

1.打造“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加快推进沿黄高速武陟至济源段等项目建设,打造S312沿黄生态廊道、S310小浪底北岸公路、环大嵩山旅游公路等一批精品线路。到2025年,新改建主线300公里、支线400公里、联络线300公里,加快建成以“黄河魂、古都韵、中国情”为主题的“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

2.打造“太行天路”一号旅游公路。加快推进沿太行山高速焦作至济源段、沿太行山高速公路西延等项目建设,打造S230、S231等一批精品线路。到2025年,新改建主线300公里、支线150公里、联络线150公里,加快建成以“太行天路、畅享运动”为主题的“太行天路”一号旅游公路。

3.打造“生态伏牛”一号旅游公路。加快推进栾川至卢氏高速等项目建设,打造G344、S240、丹江环库公路等一批精品线路。到2025年,新改建主线200公里、支线500公里、联络线300公里,加快建成以“生态伏牛、尽享休闲”为主题的“生态伏牛”一号旅游公路。

4.打造“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加快推进沿大别山高速明港至鸡公山段和鸡公山至商城段、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等项目建设,打造S224、环南湾湖旅游公路等一批精品线路。到2025年,新改建主线400公里、支线300公里、联络线300公里,加快建成以“红色信仰、绿色体验”为主题的“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

(二)拓展旅游服务设施功能。

1.推动“服务区+”发展。依托区域特色,以新建沿大别山高速公路南湾、将军县、汤泉池服务区和已运营的白云山、尧山东服务区等为载体,全力推进具有地方浓厚文化底蕴的主题特色服务区建设,实现服务区与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绿美生态的有机融合,打造一批集休闲、旅游、购物、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旅游服务区。到2025年,打造旅游特色服务区20个以上。

2.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功能。在景点周边、重要交通节点等位置,积极推进旅游公路沿线公路客运站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宣传中心、游客驿站、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为旅客提供集散、如厕、餐饮、加油、充电、购物等服务。到2025年,建成游客驿站100个以上、观景台100个以上。

3.推进自驾游营地建设。依托景区景点、山水生态区、户外运动区、乡村旅游区、休闲农业区等,推动可进入性良好、知名度高的景区建设不同类型、不同档次、主题突出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支持自驾游营地设计建设汽车租赁中心、游客服务中心、休闲娱乐项目、展示销售区和餐饮住宿、水电补给等配套设施,打造具备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的营地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自驾游营地30个以上。

4.推进绿道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地理条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因地制宜选择绿化方式,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在景区、旅游小镇、乡村旅游点等规划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旅游绿道,形成覆盖主要旅游乡镇和景区的绿道系统。到2025年,建成绿道80条以上。

5.完善交通标识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按照“统一规范制式、强化视觉识别”的原则,健全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合理设置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标志标线,实现旅游交通标识统一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推广应用可变信息牌等电子信息服务设施,加强隐患点防范标识建设。

(三)加强信息数据综合应用。

1.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加强旅游公路沿线视频监控、交调站点等感知终端建设,完善重点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等功能。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景区和周边路网动态运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强对高边坡、长陡下坡、路侧险要、临水临崖等高危路段状态的感知分析,构建多元化、跨部门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机制。

2.提升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动态资讯和线下服务资源,推广形式多样的旅游公路信息服务APP产品,为公众提供路网查询、出行引导、旅游客运、网约车等多渠道、全方位、普惠化服务。综合利用交通流量监测等多源数据,加强对路网运行状态的分析,精准实施交通管控措施,为游客提供可靠畅通的出行服务。

(四)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开展旅游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灾害防治工程,全面实施危旧桥隧“消危”行动,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公路应急抢险体系,在旅游公路重要位置布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切实提升旅游公路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打造放心路、放心桥。到2025年,改造桥梁50座以上,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00公里以上。

(五)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立旅游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治理公路“脏”“乱”“差”“堵”问题,依法处理普通公路两侧违法建筑,清理搬迁“马路市场”,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因路制宜在旅游公路两侧配套必要的绿化、美化、人文等景观设施,推动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打造“畅安绿舒美”的生态旅游公路。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爱路护路的乡规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建设标准

(一)主体系统。旅游公路建设应当贯彻“环境友好、贴近自然,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环保理念,科学规划线位,充分利用老路资源,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因地制宜选用合理技术等级,实现公路与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红线“近而不进”。安防设施设置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慢行系统。慢行系统建设应当依托沿线生态自然资源,坚持“因地制宜、依景而设”的原则,选择在景区相对集中、沿线景观资源丰富、游客骑行步行需求较大的路段设置,可根据景区分布、地质地形条件、客流量等因素,建设整体式或分离式慢行系统,并与主体系统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与主体系统分期建设时,在公路主体设计阶段应当考虑慢行系统布设,提前预留用地。

(三)服务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综合考虑人车流量、旅游资源、建设用地等因素,遵循最少干预原则,最大限度保持既有地形地貌,在满足如厕、休憩等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规模合理增加房车基地、车辆维修清洗、电动汽车充电等设施设备,提供旅游咨询、购物娱乐等服务,充分挖掘旅游特色、展示地域文化,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四)景观系统。景观系统打造应当注重与主体、慢行、服务等系统的有机结合,依托自然景观,融合美丽乡村特色,因地制宜配套必要的绿化景观设施,统筹过村镇路段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临街建筑美化,持续改善路域范围内的景观风貌,提升整体视觉效果。

(五)信息系统。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交叉口等重要路段增加视频监控、弯道预警、气象监测等设施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可变信息牌、电子信息屏等电子信息服务设施,展示沿途风貌、旅游资源、主题景观、服务设施等。服务区、营地等服务设施宜配置无线网络、自助出行、车位引导等智慧设施,提升系统动态感知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旅游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做好旅游公路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建立省级旅游公路项目库,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协调指导市、县级政府和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统筹推进绿道、驿站、观景台、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项目申请使用专项债券。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将旅游公路的位置、线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农业产业布局优化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要建立旅游公路项目联审联批“绿色”通道机制,及时解决旅游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形成推动公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省公安厅要加强旅游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研究制定旅游公路限行政策,根据旅游公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可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分车型、分季节、分时段依法实施疏导、限制或禁止货车通行等措施。

市、县级政府作为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各省辖市政府要指导、协调、监督县级政府做好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事权范围内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所需资金,统筹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涉农整合资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信贷资金支持,引导交通、旅游综合性开发企业参与旅游公路建设,推动“交通+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形成多方投入、社会融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各省辖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政府创新投融资模式,对事权范围内的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通过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等方式,按照相应补助标准加大对旅游公路建设的省级投入;协调对接金融机构,研究创新投融资模式,出台金融扶持政策,指导各地拓宽旅游公路融资渠道。

(四)加强监督考核。省政府对全省旅游公路建设实施监督考核,具体由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纳入年度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示范创建等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牵头单位另行制定。市、县级政府要将旅游公路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四大一号旅游公路品牌形象和价值,为文化旅游产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突出示范引领。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旅游公路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重点支持“一河三山”区域内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各地打造主题服务区、特色驿站、旅游精品线路、桥旅融合项目、营地项目以及交旅融合智慧化项目,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案例,适时在全省推广。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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