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2021-06-09 15:00:58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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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2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24号),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申报2021年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并委托省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

邮 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76590

邮 箱:czt_nfpgzx@gd.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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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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