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开始

2020-06-17 14:35:18 田园综合体政策

田园综合体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文件精神,深化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上虞区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区级田园综合体一般应符合《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试行)》明确的创建要求和下列条件:

(一)主导产业数量为1-2个,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可适当增加1个;

(二)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且与主导产业相关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创建总投资额的50%;

(三)已编制的规划布局科学、建设定位准确、四至范围明晰,并有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的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

(四)核心区域内功能分区明显、产业集中度高,有一批实力较强,且有意愿承担建设任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五)属地镇街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申报程序

按照《创建导则》明确的申报程序,由属地镇街根据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区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创建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属地镇街申报创建的正式文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

(二)建设方案。属地镇街编制的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应包括空间和功能布局,年度创建计划、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投资主体、金额和筹资方式,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等内容(格式参照附件2)。

(三)证明材料。属地镇街成立的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扶持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二)材料数量。申报材料一式10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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