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出炉 最高补助2000万元

2020-06-17 14:43:18 田园综合体政策

上虞区田园综合体

关于印发《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试行)》的通知

虞现农办〔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管办,区直有关部门:

为指导规范区级田园综合体建设,深化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特制定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为基础、以生态为依托、以旅游为牵引、以富民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可持续与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加强田园乡村的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逐步建成一批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数字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为我区农业产业升级、农村价值释放、城乡统筹发展探索新路径、培育新动能。

(二)目标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稳中求进、总结提升的工作思路,上虞区田园综合体建设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20年,全区选择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和生态资源环境条件优越,符合田园综合体发展要求的片区,先行开展建设。第二步,到2022年,工作全面展开,全区培育5个以上模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争取通过5年时间,建成3个以上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田园综合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农为本。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农业特色、田园风光、美丽乡村、农旅结合。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让集体、农民和企业共建共享“三产”融合发展建设成果。

(三)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根据当地主导产业规划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水平,因地制宜的探索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

(四)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减少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杠杆作用,侧重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管控,防止大包大揽。全面激活要素,追求市场化运作,创新建设模式。

(五)坚持循序渐进。要依托我区农村特色资源,特别是要统筹运用好五水共治、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等建设成果,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探索一条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三产”融合发展之路。

三、创建条件和标准

(一)创建条件。

开展区级田园综合体创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属地镇街积极性高。落实专人统筹指导服务,将田园综合体创建纳入中心工作。二是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在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上有较好的基础。三是定位规划准确科学。结合当地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地理环境,对田园综合体做出准确的功能定位和科学的规划布局,建设思路清晰,且有独具的鲜明特色。四是社会资本实力雄厚。依靠当地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历史文化、田园资源等优势,已吸引一定规模且有实力的社会资本聚焦,或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强烈、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积极性较高。

(二)建设标准。

科学合理划分田园综合体的核心区、辐射区等功能区块。核心区规划面积原则上为1平方公里左右;辐射区面积,山区为5平方公里左右、平原地区为2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区、辐射区面积均包括水域滩涂面积)。重点抓好产业支撑、绿色生态、乡村宜居、利益联结、要素创新等五大体系建设。

1.构建田园综合体产业支撑体系。发展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的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竞争力的农产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农业多功能开发,培育以主导产业为基础“接二连三”的全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2.构建田园综合体绿色生态体系。注重生态发展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推进清洁化生产,加快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培育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或农渔结合的生态循环示范典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法律约束、政策引导、项目补助、生态补偿、市场运行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3.构建田园综合体乡村宜居体系。大力改善乡村水、电、路、房、讯等基础设施, 搭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综合型服务平台,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承担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美丽乡村风景线和特色精品村建设,打造彰显田园特色风貌、延续乡村传统肌理、保护农耕文化的特色乡村。

4.构建田园综合体利益联结体系。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扎实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以农民合作社等为载体,与社会资本建立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或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形成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一体化的跨区域性农业产业联盟。鼓励引导大学生、科技人员、工商业主、返乡农民、退伍军人等到田园综合体创业发展。同步培育和吸引特色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人才。

5.构建田园综合体要素创新体系。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处理政府、农民、市场、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田园综合体土地利用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用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积极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空间。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方式,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创建要求和内容

(一)创建要求

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采取自主申报、分批创建、考核认定、动态管理的方式,有序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

1.科学编制规划。要科学编制项目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拟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等。原则上涉农投资要求达到5000万元以上。

2.坚持竞争立项。田园综合体项目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通过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选项。具有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或私人庄园会所建设;开发运营商大包大揽侵占农民权益;其他需要一票否决的。

3.严格项目管理。把握建设规模和投资节奏,防止新增政府债务风险和增加村集体负担。对确定的田园综合体,建立年度考核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考核合格的兑现区级扶持政策。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属地镇街的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连续2年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终止区级扶持政策。列入国家级、省级田园综合体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区级财政补助。

(二)建设内容

根据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产业要求,不同的基础和条件,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强化农业先进设施装备、先进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和公共服务的衔接配套,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

1.基础设施提升。提升田园综合体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道路、水利、电力、农田林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业生产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智能化等先进设施装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应用,推进农业领域的“机器换人”和“设施增地”,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2.产业链条延长。加强产业上下游联动、前后环节衔接,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和储藏保鲜,冷链运输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调整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

3.农业功能拓展。充分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资源,加大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力度。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观光点,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

4.公共品牌培育。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产业、传统文化及特色产品,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统筹区域品牌建设、运营和保护,加强品牌经营资源整合,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把特产品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以品牌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科技服务创新。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关键共 性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推动农业信息化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以公益性的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6.联结机制构建。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加强合作联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多种形式扶持培育全产业链领军企业,发挥龙头带动联结作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企业采取入股分红,二次分配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领导和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原则上领导小组每季开一次例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主要研究田园综合体发展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项目批准和工作部署;研究年度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和环节;其他需要会议确定的事项。

(二)加大财政扶持。对确定的区级以上田园综合体,区级财政每年给予一定奖励,连续扶持3年,对符合田园综合体建设条件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未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给予补助,总奖补资金不超过社会总投入资本的20%(剔除房地产等非农化项目投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的,按相关产业政策执行。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涉及农村改革试点、农业绿色发展、数字乡村建设等专项,优先用于田园综合体建设。

(三)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为建设主体提供不高于财政补助额的授信额度贷款。鼓励引入农信担保机构为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信用担保。鼓励通过PPP、众筹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运营。

(四)强化技术支撑。建立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度,组织熟悉农业农村情况的专家学者和优秀专业技术团队,参与指导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农业、财政、旅游部门、自然资源和规范分局以及金融机构实行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

绍兴市上虞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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