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申报创建指南(申报程序+材料)

2019-10-10 13:44:13 田园综合体政策

从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全市将支持创建5个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每个田园综合体2019年市财政支持1000万元左右。据悉,南昌市支持的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产业基础必须牢固,其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且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同时,具备产业、旅游、文化、人居等功能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依靠当地农业特色、产业聚集、历史文化、田园资源等资源,已吸引实力较强的社会资本聚焦,或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强烈。以下为《2019年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

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涉农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

为推动我市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导则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94号)精神(以下简称“创建导则”),现就2019年市级示范田园综合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支持的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需具有如下基本条件:

(一)县(区)政府积极性高。将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纳入中心工作,在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农业保险、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产业基础牢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且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备产业、旅游、文化、人居等功能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依靠当地农业特色、产业聚集、历史文化、田园资源等资源,已吸引实力较强的社会资本聚焦,或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强烈、参与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积极性高。

(三)规划定位合理。结合当地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对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有准确的功能定位和科学的规划布局,建设思路清晰,独具鲜明特色,农业的多种功能和乡村的多重价值得到充分呈现。

二、资金扶持方向

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补助资金、县区配套资金及相关统筹整合资金要围绕产业支撑体系、绿色生态体系、乡村宜居环境体系、利益联结体系、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主要用于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规划核心区内基础建设、产业提升、服务创新等公益性项目投入方面,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拟申报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的,要结合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突出优势、补齐短板”的原则,合理规划确定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重点。

三、创建数量

2019年全市支持创建5个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每个田园综合体2019年市财政支持1000万元左右(创建期限为3年,市财政分年度予以资金补助)。县(区)政府(市属农场)要对所辖区域内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进行统筹谋划,择优确定拟申报的创建对象,申报超过1个的,要按成熟度等因素排序上报,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申报程序

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由县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属农场直接向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审确定。

(一)县区主动申报。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农场)作为创建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导则》确定的基本条件、创建内容、创建标准等要求提出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申请,编制创建方案及规划文本,并由县区政府(市属农场)正式行文报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市级评审立项。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审核,实行差额竞争立项。评审由申报县(区)政府领导介绍申报项目整体规划、政策支持及前期准备等情况,项目所在地乡镇领导介绍项目具体情况,项目投资主体介绍项目优势及投资计划。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名单由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后择优确定,同时批复创建项目内容及资金补贴规模。各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项目县将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上报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县(区)政府申报创建的正式文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创建方案。县(区)政府要编制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明确空间和功能布局,落实分年度创建计划、工作举措和重点建设项目,明确投资主体、投入金额、筹资方式、建设规模(面积)、运行方式、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等内容。特别是核心区内和辐射区内产业规划和重点企业投资与产业发展计划要细化明确,落实具体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建设项目。

(三)配套政策。县(区)政府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扶持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举措。

(四)规划文本。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修建性详细规划要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高质量编制,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修改。

申报文件及规划文本一式两份,其它申报材料需汇编成册,一式10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并指导开展申报工作;要加强部门协调,组织专业力量,按照《创建导则》要求,结合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及产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选项与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申报工作。

(二)择优进行推荐。县(区)要严格按照《创建方案》所确定的基本条件、建设内容、创建标准及本通知有关要求,明确重点、分期推进,对所辖区域内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统筹谋划,严把好建设项目内容关,竞争择优推荐。

(三)注重编制规划。规划要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编制,并明确规划范围,规划的面积及开发的范围原则上核心区不少于1平方公里,土地相对集中连片,辐射区面积不少于5平方公里。拟申报创建的县区,要统筹考虑整合财政资金及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实际情况,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区位环境、经济特点、历史文化及产业发展状况,突出以现代特色农业、美丽乡村建设等为基础,以地缘相邻、人缘相亲、产业互补、自然景观和地方文化相互交融的若干个村庄、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进行集中连线连片打造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

附件:1.南昌市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申请表

2.南昌市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文本格式

联系人:曾柳根,联系电话:0791-83886076,邮箱:nccyfzc@126.com

南昌市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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