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9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政策

2019-04-04 10:36:44 田园综合体政策

田园综合体

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8〕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照《温州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试行)》(温两区〔2018〕1号)明确的创建要求和申报程序,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市乡村振兴办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确定创建对象。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申报文件。县(市、区)政府申报创建的正式文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二)建设方案(规划)。县(市、区)政府要编制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规模(面积)、空间布局、建设目标、产业定位、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运行方式、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等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二)申报数量。每个县(市、区)可推荐1个田园综合体。

(三)材料数量。申报表、建设方案(规划)一式15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402670180@qq.com)。

(四)其他事项。2018年已提交过申报材料但未列入创建对象的,再次申报时需重新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及建设方案。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郑哲,联系电话:88966735,寄送地址(请统一用邮政EMS寄送):温州市市府路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332室。

附件:1.温州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表

2.温州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规划)文本格式

温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温州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表

名称

县(市、区)田园综合体

建设范围

明确四至范围

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

明确规划总面积,

其中核心区面积

预计

投资额

(亿元)

建设期限

20 年至20 年

重点建设项目

 

申报

单位

      XX县(市、区)人民政府

     20 年 月 日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XX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规划)

文本格式

一、 项目简介

简要描述田园综合体基础条件,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产业基础、乡村环境、主体情况、体制机制、治理机制等有关情况,并联系本地实际,从区位优势、产业特色、主体情况、城乡统筹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优劣势。

二、目标定位

根据本地实际,提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目标定位,体现高水平、个性化、差异化发展。

三、功能布局

合理划分田园综合体内各个功能区块,明确四至空间和功能布局。要求附简易图列示。

四、建设内容

(一)已建重点项目。项目立项前已投入建设的重点项目,要求与该田园综合体紧密相关,计入项目总投资。已建成的重点项目要注明建成时间、投资金额、建设主体等主要内容。

(二)新建核心项目。对照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提出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核心建设项目,列出投资规模、投资主体、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五、投资估算

明确田园综合体建设整体投资和分项目投资估算。主要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业主单位自筹资金等情况。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包括地方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经盘活可统筹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等,有专项用途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能作为地方财政安排资金。

六、运行管理

明确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

七、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协调、投入保障、政策支持、科技支撑、项目监管、考核评价等。

八、附图和附表

规划文本须提供区位图、现状分析图、功能布局图、空间布局图等图件以及重点项目表。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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