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创建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建设扶持方案

2019-02-28 15:30:04 田园综合体政策

临海市田园综合体

临海市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

和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扶持政策意见

为全面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和美丽田园综合体(以下称农业“一区一镇一体”),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扶持政策意见: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的领导,建立全市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市农林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办、市发改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海支公司、各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市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农林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相关镇人民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白水洋镇人民政府等特色农业强镇创建主体负责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小芝镇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等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主体负责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资金投入

整合各类农、林、牧、渔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建设,重点用于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补助或奖励。农业“一区一镇一体”项目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用于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一区一镇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项目和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各部门规费市得部分免予缴纳。农业企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项目,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创新机制,强化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用地保障

鼓励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中的农产品加工、流通、旅游集散地等建设项目利用村级集体存量(闲置)建设用地开发。支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解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坚持“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和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土地资源促进连片开发,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合作生产,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鼓励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内原产地域产品申报原产地域保护和注册证明商标,鼓励农产品注册国际商标,对在国际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给予0.3万元费用补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称号奖励12万元;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农产品)的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金奖的奖励2万元、1万元。

五、强化对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的科技支撑

实施农业科技“山海计划”。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等由市科技局和农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分别给予5-15万元项目补助经费。

加快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称号的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称号的奖励3万元。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引进农业科技成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技术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凡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在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内实施),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内新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健康养殖、出口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园区)的或被国家级、省级立项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六、进一步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打造农村金融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在农业“一区一镇一体”投放营业网点。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对农业“一区一镇一体”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同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农业“一区一镇一体”投入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资本投向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加快打造农村金融新产品,服务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建设。在农业“一区一镇一体”内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优惠政策,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等级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和担保费用优惠。

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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