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布田园综合体扶持政策

2019-02-28 15:37:04 田园综合体政策

田园综合体扶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田园综合体发展,深入推进“美丽驻马店”建设,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支持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突出“为农”理念,定位现代农业。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体验农业、规模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保持农村田园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强化农民合作社深入参与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产业引领。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突出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做大做强做优农业优势产业;创意创新,积极发展农文旅产业;绿色引领,建设生态宜居宜业田园新社区,要把农村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推进农民居住社区化;围绕农业的体验、休闲、旅游、康养等功能,进行重点建设、集中打造。

——坚持共同发展。抓住农民合作关键点,农村集体组织规划引领,合作社参与经营开发,全体村民入股,全村土地统筹利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受益。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

——坚持多元发展。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统筹运用好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建设成果,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立足都市近郊区位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休闲采摘、农耕文化等产业,建设“好看、好吃、好拿、好玩、好带”的田园综合体。

(三)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区和示范区,形成一批模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

2018年9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每个县区选择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和生态资源环境条件优越的田园综合体开展试点建设。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个县区每年建设2-3个田园综合体示范点。

市级从2019年开始,通过对县区试点、示范点考评,每年选择3-5个田园综合体作为市级示范点,予以重点支持。

二、重点工作

(一)注重基础,慎重选择试点示范。要选择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镇(村)、特色片区进行试点,确保试点的典型性与代表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选择农民合作组织健全、龙头企业带动力强和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区位和生态等资源环境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有持续投入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片区,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田园综合体建设规模不限,市级试点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000亩。

(二)科学规划,切合实际编制方案。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要与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紧密衔接,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和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编制。试点单位要统筹运用已有的建设成果,科学规划产业定位、盈利模式和后期运营方案,防止大拆大建或变相房地产化倾向。在选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论证,尊重农民意愿和考虑现有发展条件,不得加重农民负担。要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农民适度参与和受益,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三)夯实基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综合配套、集约利用、规模开发的原则,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条件。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改善生活居住环境。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农业生产领域的金融、技术、物流、电商等各种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内的医疗、教育、商业、康养、培训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以农为本,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建立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本地特色,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仓储、物流服务业发展,拓宽农产品直供直销渠道,努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五)创新模式,优化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加大对园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产业项目扶持,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土地经营模式,通过土地入股、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置换、土地租赁、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舍等资产入股,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种养旅游等专业合作社,直接或入股参与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及文化旅游、生态居住等项目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农村发展,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六)融合文旅,开发农业多元功能。深度挖掘和保护农村丰厚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和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集成融合的新成果,积极推广农业高新智能科技在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各环节的应用,提升科技化管理服务功能,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开展农事体验活动,创新农业生产过程、场景和农产品的展示形式,融合农业文明、园艺展示和人文价值、生活趣味等文化要素,结合旅游休闲、展览演示等活动方式,引导社会大众参与农事体验活动,展现推介农村农业新功能。

(七)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建设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绿色开发原则,做到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技术措施相匹配,产业发展与资源支撑相融合,着力扶持发展高科技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打造环境美、产业兴、品牌响、农民富、生态优,具有浓郁“田园牧歌”风情的乡村田园综合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验收及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田园综合体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农业、文化、旅游、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交通、环保等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多元投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投融资体制。各渠道涉农资金都要把田园综合体建设作为重点,从2019年起,市、县区财政都要把田园综合体专项扶持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大力支持。市县加强项目统筹和规划设计,做好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各县区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加大宣传招商引资力度,引入大企业、大项目,加强与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延伸完善综合体产业链条。

(三)落实用地政策。各县区政府对田园综合体用地要予以重点保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田园综合体项目用地予以重点支持。原则上在项目区域内进行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的建设用地仍然用于田园综合体建设。

(四)保障农民受益。因地制宜探索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可采取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共同建设,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实现田园综合体的共建共享。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五)加强考核督查。将田园综合体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资金扶持;对运行不达标的,取消其试点资格。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和跟踪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驻马店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8月24日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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