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8-09-21 10:40:44 田园综合体政策

吉林田园综合体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的通知

吉建村〔2018〕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延吉市规划局、汪清县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的要求,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我厅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各地上报的试点中选取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开展规划试点编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试点目的和意义

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是在城乡一体化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是指综合化发展产业和跨越化利用农村资源,是当前乡村发展的创新突破。

十九大报告中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田园综合体”,则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和主平台。并通过试点规划的编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农业产业,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保持农村田园风光,保证农民根本利益。

二、规划编制试点申报条件

(一)符合试点规划申报条件。

1.功能定位准确。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等主体功能,具备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景。

2.基础条件较优。区域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村

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发展潜力较大。

3.生态环境友好。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留青山绿水,积极推进山水田林湖整体保护、综合治理,践行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清洁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政策措施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举措,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搭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积极在田园综合体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探索,为产业发展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条件。

5.投融资机制明确。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考虑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和村级组织债务风险,不新增债务负担。

6.带动作用显著。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

实现田园综合体的共建共享。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

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7.运行管理顺畅。根据当地主导产业规划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水平,因地制宜探索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可采取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建设田园综合体,盘活存量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通过创新机制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运行内生动力。

(二)不符合试点规划申报条件的不予申报。

以下是不符合田园综合体试点规划申报的九类情况:

1.未突出以农为本。

2.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

3.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

4.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

6.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

7.违规进行房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

8.乡、村举债搞建设。

9.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创建方案。各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编制试点项目三年发展计划和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应明确具体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

(二)情况说明。田园综合体项目的现状发展情况说明,说明应提供能直观、全面反映田园综合体自然资源禀赋、农业发展条件、项目培育现状等基本情况。

(三)基础资料。需要提供开展规划试点编制必要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已批复的上位总体规划、规划范围的1:1000电子版测绘地形图、电子版土地利用规划图等。

(四)图片影像资料。田园综合体项目的相关影像和视频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所有符合田园综合体规划申报要求的试点,应以体现吉林省地域特色的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为重点,以具有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为脉络,以特产、资源、文化为依托的田园综合体项目。

(二)申报原则。对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有强烈需求的县(市、区)方可申报,各县(市、区)应坚持从严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完备申报要件、实事求是、明确重点、分期推进的原则,选取代表性强、能够推广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开展规划试点编制探索。

(三)申报要求。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择

优选优,最多选取1个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进行申报。不符合试点规划申报条件的九类情况中的任何一类,不予申报。

(四)申报方式。市(州)只负责市(州)本级拟培育的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申报,各县(市、区)拟培育的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试点,由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向我厅申报。

(五)申报时间。各市(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文档汇总后,上报至我厅村镇建设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5日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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