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布局方案

2018-05-31 09:53:02 特色小镇政策

三、空间布局

统筹考虑区位特点、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等因素,以“一环两带三轴”为重点,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疏密有度的特色小镇发展格局。

“一环”:即环京津特色小镇发展区。主要是位于京津周边的县区,发挥区位优势,重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本地产业、文化特色,打造一批承接疏解、创新创业、专业集聚特色小镇。

“两带”:即燕山太行山特色小镇发展带和沿海特色小镇发展带。燕山太行山特色小镇发展带,主要是地处燕山、太行山区的市县,重点围绕发挥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绿色产品供给等优势,谋划建设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特色小镇。沿海小镇发展带,主要是沿渤海的县区,重点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和发展沿海经济,谋划建设一批专业集聚、文化旅游特色小镇。

“三轴”:即沿京广、大广、石黄等交通干线,形成三条特色小镇发展轴,主要是位于沿交通轴线附近的县区,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壮大、特色制造升级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专业集聚、创新创业、文化旅游特色小镇。

四、发展模式

借鉴国内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特色小镇建设要在产业特色、功能特色培育上探索适合的发展模式。

(一)业态更替型。对于产业低端低效、环境污染严重、发展难以持续的园区,通过对原有产业进行清理、淘汰,对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再利用,重新规划区域内功能分布,完善配套设施,打造优美环境,引进新型、高端产业,腾笼换鸟、脱胎换骨,形成全新业态、全新形态的特色小镇。

(二)升级再造型。对于传统产业比重大、创新能力不足、企业竞争力弱的产业聚集区,通过企业整合、工艺流程再造和新技术应用,提高产品品质,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产业层次和效益大幅提升;融入科技、文化、时尚等元素,拓展产品展示、消费体验等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关联衍生产业,实现“老中生新”,形成产业层次明显提高、发展活力和后劲明显增强的特色小镇。

(三)筑巢引凤型。依托区位优势、交通条件和发展空间,引进有实力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进行区域整体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研发、生产、物流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功能,开展专业化精准招商,加速产业聚集,同步打造良好生态、生活空间,以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建成特色小镇。

(四)龙头带动型。依托现有或引进大型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大企业带动力强、配套面广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入驻,通过以大带小、以商招商,扩大产业规模,推动要素聚集,由一家龙头企业逐步发展成一个特色小镇。

(五)挖掘拓展型。依托独特生态资源、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和拓展生态功能,挖掘历史典故和民间传说等资源,植入绿色、文化元素,使独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努力拓展为特色小镇。

(六)聚集互促型。对于有一定产业规模、但主导产业不明显的园区,科学确定发展方向,集中支持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要求的企业入驻,引导关联性不强的企业有序腾退,推动同类和密切关联的企业聚集,构建上下游产品协作配套、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发展的产业集群,逐步发展为特色小镇。

五、推进措施

(一)提高规划水平。制定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导则,指导特色小镇高质量编制概念性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对小镇定位、空间布局、产业选择、建筑风貌、功能打造等进行引导,为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提供依据。明确产业发展重点、转型升级方向和路线图,强化重点项目支撑,体现产业“特而强”要求。融合产业、文化、生态和社区功能,合理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建设边界,体现功能“聚而合”要求。科学确定整体景观风貌和空间形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传承和保护地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脉,明确与小镇发展定位相适宜的建筑风格,体现形态“小而美”要求。

(二)明确创建标准。研究制定特色小镇创建标准,实行积分制创建,按照不同产业定位,分类设计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在项目投资、聚集人口、建筑风貌、智慧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制定共性指标,体现对所有小镇的共性要求。根据小镇各自产业特点、个性化建设内容制定专项指标,体现对不同类别小镇的个性要求。根据小镇建设时序,分年度提出重点考核内容,引导各地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标准建设特色小镇,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创建达标制度,严格质量、严控数量。

(三)强化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小镇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对规划编制水平较高的小镇,从省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中专列部分资金给予适当奖励。各地要统筹保障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用地计划指标,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城乡规划修编,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专项资金,要对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和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和财政出资的投资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支持。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小镇融资对接,多渠道为小镇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强化人才支撑,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小镇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按照省引进人才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对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四)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常态化的部门协商机制,发改部门要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及时发现、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头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依托“双创双服”信息化平台,建立“直通车”制度,特色小镇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可直接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五)加强督导考评。加强工作督导,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度会和现场督导等方式,对特色小镇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制定特色小镇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年底组织力量对列入创建培育范围的小镇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创建对象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退出创建名单,培育对象进度较快的纳入创建名单、难以继续实施的予以淘汰,加大特色小镇谋划储备力度,形成创建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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