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温州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3-05-30 16:00:52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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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数字化改革全链赋能、健康生活全民共享。到2027年,基本实现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人民更健康长寿,医疗资源布局更均衡,医疗服务更普惠,医疗保障全面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学高峰”建设行动。

1.打造区域医疗高地。支持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温医大附属第一医院争创1个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症医学、普通外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骨科等优势学科建设,争取新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推进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加强市级医院内涵建设,推广日间手术、MDT诊疗模式,提升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和高相对权重(RW)值占比。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合理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

2.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院。推进中国眼谷、基因药谷、瓯江实验室等医学创新平台建设,加速打造生命健康产业科创高地。建设市级公立医院共享实验平台,强化以临床问题为导向的科研攻关和发明创新。争取纳入委省共建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科研自主权、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实行与高校、科研院所同等政策,完善公立医院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权。市级医院每百名卫技人员年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金额分别达60万元、30万元以上。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医院1家以上,培育研究型医院1家以上。

3.强化专科医院布局。推动妇产科、眼科、骨科、口腔、精神、皮肤病等高水平专科医院建设,支持温医大附属口腔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三甲专科医院,推进国科大温州肿瘤医院合作发展,构建高质量专科联盟体,实现综合和专科医院协同发展,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15%以上。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建设质子医院等“塔尖重器”,规范引导医学检验、影像、体检、安宁疗护等第三方独立医疗机构发展。

(二)实施县域医疗提升行动。

4.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加强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改革,强化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学习共同体建设,持续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县域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费用控制的内生动力。 5.推动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基础投入,推进县级医院内镜、宫腹腔镜、介入等微创技术发展,实现县域全覆盖。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提高县域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支持平阳县、乐清市、苍南县等地争创三甲医院。

6.补齐山区海岛健康服务短板。精准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深化省、市级医院和受援医院协作关系,力争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龙港市至少各有一家医院主要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达三级医院水平。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管理支持、人才带教、学科等“造血式”帮扶。强化县域三大救治中心、三大共享中心建设,重点帮扶28个以上临床专科,县级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微创手术、三四级手术占比逐年提升。采取数字医院、智慧健康站、远程医疗和巡回医疗等形式,实现山区海岛卫生服务全覆盖。

7.夯实乡村(社区)卫生网底。全面推进“一院一站”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创造条件开设口腔、康复科等门诊服务。9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国家基本标准,30%以上达国家推荐标准,力争30家中心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二级综合医院服务水平。全市建成投用2000家智慧健康站,制定智慧健康站建设与运营管理地方标准,规范运营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健康站,实现医疗健康服务“最后一百米”触达。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95%以上。

8.改革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启动“家医有约”行动,提供“7G”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5%以上。完善签约服务经费长效筹措机制,合理提高签约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与医保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等相衔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三)实施健康温州提质行动。

9.打造健康浙江市域示范区。发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协同作用,优化多部门推进机制,培育50个健康温州行动市级样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扩大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覆盖面。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实现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全覆盖,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9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全覆盖。

10.健全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补助标准,提升体检质量,年体检人数达150万以上。探索开展“诊前诊后”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推广应用“浙里健康e生”平台,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集成疾病诊疗、医学检查检验、健康管理等数据向居民开放使用。

11.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全域建设1+N“温心细胞”,打造社会心理服务综合体,整合推广心理服务热线,加快全市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会力量设立精神卫生(心理)门诊。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政府举办机构。推动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10万例,加强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推广“瓯越心港湾”平台服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

12.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推进城乡妇女“两癌”、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干预项目。逐步开展重点人群肺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等免费筛查项目。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和老年人神经退行性疾病筛查、干预和规范治疗。

(四)实施卫生健康人才提升行动。

1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推进“510+行动计划”落地,5年分批招引1万名左右高校医学毕业生。实施千名硕博引育工程,引育医学博士500名、医学硕士1500名以上。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配置,每辆救护车至少配置医师1名,驾驶员1名,急救辅助人员2名(护士或担架员)。

14.加强基层人力资源配置。各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力争达省定标准,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医生配备。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到2027年力争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4.7人。

15.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聚。聚焦打造标志性人才团队,制定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育政策,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级学(协)会学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和“瓯越英才计划”对象予以专项支持。强化人才自主培养,实施“瓯越英才计划”卫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专项,适时选拔一批人才赴境外研修。加强临床研究类人才培养,完善临床研究专家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首席临床科学家制度,力争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复杂疑难疾病救治等领域培育一批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五)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6.积极培育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做强市级三甲中医院,实现县级二甲中医院全覆盖。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滨江院区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市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康复区域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提升血液、肾病、骨伤、妇科等传统中医优势学科影响力,重点加强针灸、推拿、儿科等中医特色学科建设。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成立永嘉医派研究院,推进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新增省国医名师3名以上,建设省市中医药创新团队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1个。

17.深入推进中医基层化。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学科、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康复护理等重点领域建设,80%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国家推荐能力标准。开展“千科培育百科帮扶”工程,帮扶山区 5县和1个海岛县建设1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提升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6类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6项中医药技术服务。建成“旗舰”中医馆40个、“中医阁”210个。

18.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动实现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康复护理等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全覆盖,鼓励设置中医病区和中医药综合治疗区,打造一批“旗舰科室(学科)”。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国家(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制度、“西学中”人员培养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中医药服务、中西医结合服务按门诊人次和住院床日等给予财政补助政策。

(六)实施公共卫生安全行动。

19.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合理布局监测哨点,健全全市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拓展学校、交通场站、社区等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健全多点触发的不明原因疾病、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响应能力。

20.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最安全市建设,90%的县(市、区)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托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加快建成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温州分中心,打造传染病防控示范样板。建设高水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首席流行病学专家,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公共卫生科,强化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建设。创新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1.推进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浙南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成温州市应急医院,以县(市)为单位实现医学救援直升机停机坪全覆盖。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构建辐射浙南闽北综合救治网络。迭代升级生命急救“一键达”,力争实现全市一体化,城区和乡村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分别少于11分钟、15分钟。推进“同心援”志愿服务、急救志愿服务基地等特色品牌。

(七)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行动。

2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推进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编制和谈判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快住院按DRG、门诊按APG付费改革,健全床日付费、中医优势病种付费等在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健全医保付费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强化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集采、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改革联动,推动价值医疗与分级诊疗实现。提质扩面长期护理保险,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和康复护理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23.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达36%以上。探索建立技术和经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动态调整、择优申报,对临床急需、安全、有效的新药物新技术及时定价,并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完善集采结余留用考核等方面操作细则,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畅通供应渠道,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药械平台线上采购,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指导医疗机构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目录调整联动机制。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多元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

25.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5%以上。实施人才、科技创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专项激励,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与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等挂钩,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等脱钩。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加强乡村卫生人员综合保障。

26.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加大医疗、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等卫生监督执法。健全三级医疗卫生质控网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精细化、标准化、同质化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

(八)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行动。

27.推进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完善温州智慧健康云,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核心业务规范有序上云。优化数据高铁,强化数据质控。启动温州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汇聚全人群全周期全要素医疗健康数据。探索推进国家医疗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制定数据要素交易标准和机制,培育医疗健康数据要素市场。

28.发展B2C模式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和B2B模式的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浙里护理”,完善互联网医院建设,构建全流程服务闭环。迭代升级“5G云诊疗”系统,全面推广远程会诊、检查和教学。开展常态化“云诊室”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分诊新模式。

29.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实施数字医共体和医疗卫生数字“山海”提升工程。建设健康大脑医学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区域医学知识库,全域推广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30.探索“未来医院”发展。制定“未来医院”培优增效行动计划,打造一批示范样板。以场景化为单元,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集成,形成医疗健康服务“一件事”。推进医疗大数据科研平台化、医院运营管理精细化。

(九)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

31.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健全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医保等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建立育儿友好监测评估体系,完善人口监测预警体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引导树立与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婚育观。

32.实施母婴健康提质工程。推进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组建市妇幼保健院,创成三级甲等妇保院。支持瑞安市、乐清市争创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和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实现县城、强镇全覆盖,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1.15名以上。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基层儿童早期发展国家试点项目,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加强家庭养育支持与指导,为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家庭养育健康指导服务。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意识。

33.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幼儿园、机关企事业、社区办托,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55个。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标准。加快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设五星级母婴室100个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34.加快老年医疗资源扩容。建设公立医院老年(康复)院区,各地建设护理院(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康复护理床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护理院(中心),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100%。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达100%。探索“虚拟老年医院”管理模式,24家医共(联)体老年医学指导中心设置率达100%。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现场号源保留15%以上,二甲以上综合医院提供志愿者服务。

35.打造安宁疗护国家试点温州样板。健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安宁疗护专项激励机制,动态评估安宁疗护付费政策,适时扩大、调整安宁疗护病组支付范围、标准。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安宁疗护服务,各地建立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1个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发挥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作用,完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探索开展安宁疗护公益行动。

36.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强化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继续实施医养签约财政补助政策,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和服务供给。健全失能失智老人早筛早治机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功能,探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健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医养结合服务专项激励机制。立足温州生命健康产业资源分布,建设一批高端康养示范项目。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0个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统领,进一步健全党对卫生健康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市健康温州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创新政策举措,制订年度任务清单。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条抓块统,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大投入保障。强化政府办医责任,重点加强对基层卫生、山区海岛、“一老一小”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倾斜支持。积极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存量长期债务,严禁违规新增举债建设项目。

(三)开展监测评价。完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推进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要政策执行、重大改革实施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强化工作指导、发展评估、督查激励。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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