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

2022-11-23 17:00:28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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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柯桥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地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率先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地”的目标,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建设老年友好环境,让全区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生活,实现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可感知图景,积极打造“颐养柯桥·幸福养老”金名片,助力推进“浙里康养”全面发展。

二、标志性成果

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5个方面,形成21项标志性成果。

(一)老有所养。老年人依靠政府、社会和家庭得到所需的生活照顾和经济、物质保证。

1.打造“浙里康养”全省示范点。进一步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以党组织为纽带有效整合各部门等多方力量强化“浙里康养”工作。推进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集党群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生活服务、文体服务等于一体的柯桥街道柯东“浙里康养”综合体建设,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装修工程,全力打造为“浙里康养”全省示范点。(柯桥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2.实施高龄老年补贴。为了在常态化防疫背景下加强对全区高龄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切实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按照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内容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要求,为具有柯桥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一次性高龄老年补贴,共计2411.9万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3.实现康养联合体镇(街道)全覆盖。整合医养康养资源,以养老机构、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为依托,联合医疗机构,建设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道)全覆盖,为有康复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服务,打造老年人康养服务闭环。(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4.探索普惠型长期照护模式。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整合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工伤保险等,提升长期照护综合保障水平,加大养老服务补贴力度和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政策支持。(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5.描绘老年人精准画像。综合老年人身体能力、经济状况、养老方式等因素,建立老年人分类保障梯度。开展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精准掌握老年人基本需求。(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老有所医。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积极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帮助老年人延年益寿、安享晚年。

6.实现医疗保险人人享有。2022年—2025年,全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区医保分局)

7.加强老年人多层次医疗保障。试点政府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越惠保”,着力减轻老年人重特大疾病负担,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区医保分局)

8.人均预期寿命居全国前列。2022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8岁以上,2025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2.8岁。(区卫生健康局)

9.完善城乡同标同质免费健康体检制度。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完成城乡参保老年人健康体检8.5万人,2025年实现城乡参保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局)

10.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创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重点打造“绍派伤寒”专科(专病),强化公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建设,提高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不断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区卫生健康局)

11.实施安宁疗护。加快推广安宁疗护服务,推进安宁疗护病区(床位)建设,为临终老人提供身体、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照护。健全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推进区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建设。2022年,全区至少有1家医共体单位建立安宁疗护病区。2025年,全区至少建有2个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局)

(三)老有所学。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老年人更新知识、充实精神生活、继续发挥作用。

12.提升老年大学入学率。加大对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强老年学习活动阵地建设。2022年,老年大学(学校、学堂)入学人次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10%;2025年达到13%,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25%。(区委老干部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13.推进老年学校全覆盖。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将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开展老年教育人才培养行动,促进老年学校提质扩容。以老年教育联盟指导委员会成立为契机,打造“老年教育半小时学习圈”,着力推进“四大校园”建设。2022年,提升18家“家门口老年大学”,镇(街道)老年大学教学点(老年学堂)覆盖率超过80%;2025年,老年教育机构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区委老干部局、区教体局)

14.打造老年特色教育平台。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群体需求的学习活动,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依托“云上老年大学”、“第三年龄学堂”应用生态和有线电视网络,搭建合适的老年人教育平台,推进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资源配送体系建设。(区教体局、区委老干部局)

(四)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退出劳动岗位后,用自己长年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继续为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15.探索时间银行柯桥模式。探索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尤其是为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实现基本日常生活服务全覆盖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全覆盖。形成科学合理的兑换机制,既可兑物质,又可兑荣誉,减轻兑服务的压力。(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团区委)

16.开展“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引导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每年开展区级层面的以老助老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者评选。到2025年,全区离退休干部志愿团队达到50个,志愿者2000人,志愿者活跃度不低于50%。(区委老干部局)

(五)老有所乐。建设老年友好环境,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物质文化生活,使老年人幸福愉快、安度晚年。

17.创建老年友好城市、社区。积极参与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县城)”、“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2年,创建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家,区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1家。到2025年,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家,区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5家。(区卫生健康局)

18.提升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提升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组织符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在区级群众赛事和体育活动中鼓励设置老年人项目。加强老年人体育研究,根据人群特点创新健身方法,编制重点人群健身课程,提供有针对性的健身服务。完善各类体育场馆残障设施,实现老年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覆盖城乡,以满足老年人的健身运动需求。2022年,举办区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27场,举办老年人体育培训9次。2025年,举办区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35场,举办老年人体育培训不少于15次。(区教体局)

19.丰富老年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推进老年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打造122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新建城市书房4家、文化驿站2家、7家乡村博物馆;三年内保护、利用、激活8个名人故居,建设、完善、提升8家乡村图书馆、30家乡村博物馆。2025年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约300个,新建城市书房约16家、文化驿站16家。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文化旅游活动,开展“银尚达人”选树,2022年全区“银尚达人”达50名,2025年达到150名以上。(区文广旅游局、区委老干部局)

20.创建为老示范型社会组织。组织开展为老示范型社会组织创建,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为老文化体育、文艺演出、惠民服务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让老年人更加快乐。(区民政局)

21.实现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整合盘活现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站、老年教育教学点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积极推进老年人文体活动活动场所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

三、突破性抓手

建立健全“3+1+1”工作体系,从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环境五个方面形成40项突破性抓手,抓实抓好落地落细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项目,不断推动上升为标志性成果。

(一)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1.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标扩面。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区人力社保局)

2.稳步提高城乡居保待遇。创新完善城乡居保政策,健全鼓励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根据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增长机制,确保养老金水平保持在全省前列。(区人力社保局)

3.保证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按照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力争在2025年低保年标准达到13000元以上。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对因赡(抚)养人无力履行义务造成事实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兜底保障,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区民政局、区统计局)

4.规范高龄津贴(补贴)发放。规范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流程,完善老年人健康长寿的普惠性福利政策,人社部门统一把资金发放至老年人社会保障卡。对于个别没有领取到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加强调研,出台相关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5.实施养老机构纾困政策。为切实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它突发性事件期间养老机构封闭运行成本增加的压力,为养老机构发放全封闭管理期间在岗工作人员补贴与养老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2022年发放补助180万元,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酌情发放。(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二)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优质养老服务高效便捷,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到2025年,建立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康养联合体镇(街道)全覆盖,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7人。

6.加快机构跟着老人走。积极配合市级层面加快编制市区(三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就近可及、相对集中、医养康养结合的原则,以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口数量、服务需求和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统筹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

7.实现服务供给一图可及。以“浙里康养”智慧养老系统中的养老地图为依托,丰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完善链接服务功能,发挥使用效能,实现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一张图就可便捷获得所需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8.推进数字化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柯桥区智慧养老“一键通”平台,形成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呼叫、评价和监管的闭环管理。通过“智慧可视化”技术手段,构筑养老服务安全监管新体系。安装视频监控等可视化设备,建立村、镇、区“三级联动一平台管理”,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变“放养型”管理为“智能化”管理。2022年,全区328家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可视化100%全覆盖,智慧养老“一键通”覆盖柯桥、柯岩、华舍三个街道;2025年,力争智慧养老“一键通”覆盖全区。(区民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9.持续开展海岛支老。加强与岱山县养老服务区域合作,继续实施“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通过服务支老、设施支老、管理支老、文化支老,为离岛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区民政局)

10.推进护理员提升工程。持续提高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竞赛。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待遇。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政策激励范围,养老护理列入各级技能大赛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专技人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选树优秀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典型,提高社会关注度。(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1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与村(居、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错位发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建立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区民政局)

12.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围绕失能失智重点人群,进一步优化床位结构,加大失能失智照护供给,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升失智照护水平。2022年,建成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0张以上。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区民政局)

13.构建城乡老年助餐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构建城乡老年助餐体系,老年人有助餐配送餐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全覆盖,推进可持续运营。(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4.打造高端医养联合体。紧抓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投用契机,推动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机构落地,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效应,打造集高端医疗、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医康养综合体。(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健康支撑体系。人均预期寿命稳步增长,到2025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15.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五大行动”。实施老年人“光明”行动、“口福”行动、“失智老人”关爱行动、营养改善行动和老年健康“智慧助老”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实施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做好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为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区卫生健康局)

16.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机制。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建立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开展城乡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直肠癌、肺癌免费筛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和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区卫生健康局)

17.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创新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优化医疗机构的适老化服务,推进“互联网+照护服务”,为居家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18.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加快老年病重大疾病中医药研究,推进中西医协同攻关,探索搭建中医云上诊疗平台。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增强老年人对健康的关注,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提供中医药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区卫生健康局)

19.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优先支持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建设和床位资源配置。依托区域医共体,统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区卫生健康局)

20.完善家庭医生全面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失能、高龄、空巢、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到2025年,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88%以上,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治、家庭病床、互联网远程医疗、转诊预约等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家庭个性化、专业化健康服务需求。(区卫生健康局)

(四)老龄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业态的老龄产业,鼓励市场研发老年产品用品,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加强品牌培育和建设,引导老年消费观念,规范老年消费市场。

21.完善老年用品研发体系。鼓励研发高科技老年用品,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拓展新型消费领域,加快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业态的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对用品功能性、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和时尚性的需求。(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

22.引导扩大老年消费。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挖掘老龄产业消费热点,加强对老年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对接、消费引导和宣传推介,增加老年人消费购买的良好体验环境,拓展老年人消费渠道,引导老年人转变养老消费理念,促进和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3.创新开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依托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开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推进康复辅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引导老年人养成使用康复辅具的习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24.积极参加老龄产业博览会。鼓励老年用品企业参展参会,拓宽推广销售渠道。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优秀企业,推动老龄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长三角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25.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鼓励国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国企和社会资本利用自身房产、医疗和人力资源,投身养老产业。(区财政局、各平台)

26.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头部企业。创新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要素支持政策,激发老龄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竞争环境,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引导国资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培育一批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的头部企业。(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7.培育一批老年用品龙头企业。支持老龄产业园区化发展、区域聚集发展,鼓励研发生产制造高质量、多样化、智能化的康复辅具和其他老年用品产品,打造一批“柯桥智造”知名自主品牌和龙头企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五)老年友好环境。提升老年人居住、出行便利性、安全性,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地位。

28.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和移交工作,加强运营管理。已建成住宅小区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建设等方式,在三年内分期分批落实。鼓励将闲置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乡社区公共资源,依法优先用于养老服务。推进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品质提升“五个一”工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明确一名镇(街道)分管领导、落实一名专门管理人员、确定一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和一支养老服务队伍开展服务。(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9.开展家庭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强困难老年人家庭住宅以及日常生活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引导和支持社会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按个性化需求,逐年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30.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充分考虑电梯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检修等工作,落实管理责任,2022年全区新增加装电梯55台,创造方便老年人出行的环境。2025年前,完成加装电梯200台。(区建设局)

3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老旧小区,提升老年宜居环境。2022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个,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0栋。2025年前,综合改造提升68个老旧小区,打造9个示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建设局)

32.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城区环境公共设施等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适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2022年,推动10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和1个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区范围内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全覆盖,其他区域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区残联、区建设局)

33.推进困难老年人善居工程。为困难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进行改造和提升,配置所需家具家电,给老年人居住提供更加舒适、便利、安全的环境,让老年人家庭更加宜居宜养。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34.跨越数字鸿沟。保留线下办事渠道、现金支付途径。规范老龄数字环境,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app应用,设立老年人智慧产品使用便民指导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培训。2022年全区建成1家公办智慧养老院,17个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完成全区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培训1.7万人次。到2025年,全区建成2家智慧养老院。(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科协)

35.推动慈善惠老。培育发展为老社会组织、基金会,发展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惠老活动,鼓励公益创投设立更多为老惠老项目。(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36.加强社区探访关爱。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建立养老服务专员制度,鼓励镇(街道)根据常住老年人数在村(居、社区)按一定比例配备养老服务专员,负责村(居、社区)老年人信息登记、需求调查、巡访、政策宣传等工作,促进服务资源精准配置。全面落实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一次,并提供相应援助服务。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37.打造老年教育地图。依托“云上老年大学”“第三年龄学堂”线上学习平台,绘制全区老年教育地图,动态归集老年人学习痕迹,通过科学研究和数据分析等,展示老年人教育学习状态。(区委老干部局、区教体局、区大数据中心)

38. 开展老年文艺汇演。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文艺汇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文艺演出,支持老年人追求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区卫生健康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文广旅游局)

39.探索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40.建立尊老敬老褒扬制度。倡导传统孝道,推动敬老、孝老写入公民道德教育、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和党政干部行为规范,打击欺老、虐老行为,形成浓厚的孝老、赡老社会氛围。落实尊老敬老褒扬工作,对社会上尊老敬老的行为、对孝敬长辈的家庭成员开展评比表彰。(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浙里康养”五大工作体系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梳理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各项任务的动态监控,及时向省、市、区“浙里康养”工作专班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精准进行优化调整。

(二)加强部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资源要素统合集聚,形成共同推进打造“浙里康养”柯桥样板的合力。区民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关注居家养老绝大多数群体,关注老年人刚性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各类康养设施、服务、资金、人力的投放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可持续,实现各类康养服务触手可及、暖心舒心。

(三)加强数字化支撑。推动数字化改革,夯实基础支撑,迭代升级柯桥区智慧养老“一键通”平台,积极对接“浙里康养”省级系统和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针对全区老年人养老“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五个“老有”,加快部门数据交互。推动养老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推进手机、电脑、电视等多个端口覆盖,有效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

(四)加强考核督查。将推进“浙里康养”建设纳入对各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和支持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提出“浙里康养”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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