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标准

2021-11-16 15:00:15 健康地产规划

9

根据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和省林业局、民政厅、卫健委、总工会、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林文〔2020〕18号),结合三明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实际,制定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标准如下:

一、功能定位

健康管理中心的设立要以保健、养生、咨询、诊疗、康复、运动处方等健康干预为目的,为森林康养提供健康服务。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森林康养基地必须设立健康管理中心,有条件的基地还可设置中医馆。

二、选址要求

健康管理中心须设置在森林康养基地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必须设置健康检测和中医康复场所,至少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诊所设置标准,兼具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三、设备配置

1.健康检测场所须配备自助检测一体机、运动体质检测仪、医生办公设施(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急救药品(含蛇药)和设施等。

2.中医康复场所须配备理疗床、TDP治疗仪、针灸针、拔火罐、中药浴等康复理疗设施和中医体质检测仪。

四、服务与管理要求

1.健康管理中心至少配备1名执业满5年且身体健康的执业(中)医师,有条件的可配备健康管理师1名。执业(中)医师可以单独聘请,也可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合作运营,由其派驻。对为健康管理中心提供服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健康管理中心主要为康养人员在进入和离开基地时分别进行基础健康和国民体质指标检测、数据采集和对比分析,针对不同体质人员开展推拿、针灸、按摩等中医康复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为组织实施森林康养课程提供健康支持。同时为康养人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蛇、蚊虫等咬伤急救处置。

3.健康管理中心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积极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服务,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合作运营的收费分成由双方商定。

4.建立健全健康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5.各县(市、区)卫健、医保等单位,要加强对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林业、民政、文体和旅游、总工会等单位,要根据职能任务为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指导和帮助。

来源: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卫健委 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总工会 三明市医保局

健康地产规划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655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