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2021-10-18 16:30:22 健康地产规划

1

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市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州市民政局编制了《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总量明显增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智慧养老不断拓展,服务模式多元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四五”时期,台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达到15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26%,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迎来新挑战。“十四五”时期,新时代养老服务业发展将更加注重需求导向,更加注重健康服务,更加注重协同发展,更加注重跨界融合,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

(二)编制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我局成立了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发布了《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聘请浙江汇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编制团队,全面开启规划编制工作。在台州市椒江区、临海市、三门县三个地区随机发放了3000份问卷,调查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意愿;实地走访了椒江区、临海市、温岭市、三门县等4个县市区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期间发展工作思路、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为编制规划夯实基础。

2.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3月,规划编制团队根据基础素材形成《规划》初稿,下发至各县(市、区)民政局征求意见。并赴仙居县、黄岩区、玉环市开展基层调研,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了《规划》内容。5月11日,组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民政局召开《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5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

3.规划论证阶段。6月9日,组织召开《规划》咨询论证会,邀请了台州学院、台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卫健委等相关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6月18日,《规划》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市发改委进行衔接审查,根据衔接审查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4个章节,在总结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新阶段发展目标,提出了8大主要任务、23方面具体举措和4项保障措施,安排了3个重大政策、2个重大机制,28个养老服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一)规划背景。归纳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和康养体系建设。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养老人才培养,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促进多元市场培育、更加强化行业综合监管、更加弘扬积极老龄观念,在努力打造全省“幸福颐养样板区”和持续推进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中,全面凸显台州养老的显示度、辨识度和贡献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基本原则:聚焦基本养老服务;激发家庭养老功能;培育多元养老市场;倡导积极老龄观念。

3.发展目标:以“垦荒精神”为引领,以“幸福城市”为目标,以“颐养台州”为品牌,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养老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各类设施布局更加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养老人才队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市场良性发展;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居家养老环境更加优越,积极老龄观念成为时尚。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各类服务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明显增强,全市养老服务整体发展走在全省中上水平,部分领域工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台州样板。

(三)主要任务。包括8大行动:

1.实施基本养老覆盖行动。坚持“保障基本、聚焦刚需、适度普惠”的原则,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保障对象、服务项目、补贴标准和支付渠道,兜住基本养老民生底线。

2.实施家庭照护支持行动。采取政治经济、法律政策、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公益慈善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照护者培训、喘息服务、居家探访等方式和手段,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支持家庭承担基础照护功能。

3.实施设施布局优化行动。统筹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照“机构分层分类、居家社区成网、环境适老宜居”的原则,着力构建城乡区域相协调,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做到“机构跟着老人走、让服务触手可及”。

4.实施医养康养联合行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整合各类医疗、康复、养老资源,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和生活照护等服务,有效预防和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促进功能康复,改善自理能力。

5.实施智慧养老拓展行动。落实省委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精神,立足本市现有智慧养老基础,不断深化智慧养老平台和场景应用,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浙江数字变革高地智慧养老先行区。

6.实施养老人才培养行动。突出养老人才培养的“持续化、专业化、系统化”,努力在养老精英人才培养、培训标准体系建设、专项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有效破解当前我市养老人才领域存在的专业人才紧缺以及培训碎片化明显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瓶颈问题。

7.实施养老市场促进行动。树立“养老+”发展理念,以市场发展的思维和逻辑谋划养老事业,以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促进产业发展,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进养老服务与康复护理、文体教育、旅居康养、物业家政、金融地产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8.实施综合监管提升行动。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创新监管方式手段,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规划实施保障。阐述了四方面的保障举措:

1.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规划中明确的建设任务和推进项目要稳步推进。各负责单位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牵头的工作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形成推进合力。

2.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按老年人口为基数的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预算制度,确保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预算,能够保障政策性支付和当年计划实施项目建设等基本需要。加强资金审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落实行动计划、改革项目和平台建设。确保全市各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3.加强用地保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民办养老机构与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执行相同的土地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于尚无明确用途的国有公益性用地,可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闲置房产优先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服务。

4.加强评估监测。强化规划执行刚性,要认真对标对表,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并建立相应制度,确保规划真正落地。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按照既定任务目标抓好工作推动。市政府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来源: 台州市民政局

健康地产规划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590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