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政策解读

2021-06-24 15:10:12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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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市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入珠融湾”进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2019年1月,我市正式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同年4月我市召开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启动仪式,并着手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2021年5月,《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正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为便于准确理解《总体规划》,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总体规划》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一)编制背景

我国的森林城市建设目前进入了快速发展、科学推进的新阶段。目前,珠三角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格局,广东省全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局面已打开,形成了“国家森林城市群—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的森林城市发展链条。为了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稳定健康、城乡一体、服务居民的森林生态系统,按照省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2019年1月,我市正式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2月成立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月正式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备案的申请,4月我市召开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启动仪式,并着手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11月,我市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展调研工作,2020年10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在评审后向各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征询意见修改完善后,2021年5月,《总体规划》正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准备印发实施。

(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

是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清远样板的需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能够使清远市全面发挥绿色惠民、生态共享、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真正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引领。

是推动“入珠融湾”进程,建设环湾区宜居新城的需要。融入大湾区建设,生态是基础。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增加城市绿量,协同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全方位塑造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谐美丽的宜居宜业之都形象。

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目标的需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是我市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促进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保护延续乡村文化脉络,留住美丽乡愁,将乡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是促进清远市国际化旅游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清远资源禀赋特点的需要。国家森林城市将进一步提升市域范围内的人居环境,形成景观带、产业带互融共生的业态模式,创造宜居宜游宜行的环境,充分发挥森林城市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提升清远旅游形象品牌。

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依据

(一)《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

(二)《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18年)

(三)《广东省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

(四)《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规划目标

立足清远市的自然山水禀赋、历史人文积淀和人居环境需求,紧紧围绕“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在全面保护现有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提升森林质量,提高城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拓展森林休闲游憩功能,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在清远市域范围内构建起相融相通的森林网络系统,建设生态环境良好、森林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森林城市,实现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惠民。

四、主要内容

在全面分析我市森林城市现状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要求,着重针对未达标指标与需要巩固提升的指标展开建设。

(一)对标分析。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从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五个方面设置了36项指标,我市已达标20项,待建指标11项,未达标指标5项。

(二)建设内容

一是森林生态体系建设规划。在市域范围内开展城区绿化提升与廊道绿化提升工作,提升城区绿化美化水平,加强廊道景观效果。在保护镇村原有质朴田园风貌和自然资源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森林村镇。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作,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增加森林碳储量。此外,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受损弃置地覆绿、退化林修复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增强粤北生态屏障功能。

二是生态福利体系建设规划。构建特色鲜明、竞争能力强的生态旅游体系,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同时在市域范围内构建起相连相通的绿道网络体系,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此外,开展珍贵用材林基地与茶叶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全市森林资源结构和树种结构,促进茶叶产业全面提质增效。

三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与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依托生态游憩场所建设自然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教育活动。注重古树名木的保护与市树市花的宣传,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森林城市的建设,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森林支撑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提升我市森林防火能力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开展林业科技研究与应用推广,构建较为完善的林政资源管理体系,开展智慧林业建设,尤其要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动态网络监测体系建设,拓展数字园林公共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森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建设工作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推进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二是制度保障。为顺利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导制度与考核办法,不定期召开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资金保障。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和财政预算支出,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到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中来。

四是科技保障。应加强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最新技术和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到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中来,构建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

五是宣传保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针对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多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环节与亮点工程、重点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六是互联互通保障。应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生态发展协作和共同管控,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城市生态格局,实现森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统筹融合发展。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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